[新聞] 不搭最後一段航程 航空公司怒告

作者: mike901003 (想冬眠)   2019-02-12 17:01:25
UDN
http://bit.ly/2tke50d
德國漢莎航空(Lufthansa)打算對一名乘客提告,該名乘客故意訂需要轉機的優惠機票,
然後在轉機地出境,不搭乘最後一段航程,藉此撿便宜。
漢莎航空表示,航空公司訂票系統會對直飛航班收取額外費用,於是該名乘客選擇需要多處
轉機但更便宜的機票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該名男子2016年4月以657歐元(約台幣2.3萬元),訂了從挪威首都奧
斯陸經德國法蘭克福到西雅圖的來回機票。他的去程是奧斯陸-法蘭克福-西雅圖,但回程時
他卻放棄最後一段法蘭克福回奧斯陸的航程,選擇搭另一架飛機從法蘭克福回到柏林。
原審認定該名乘客因此受惠後,同意漢莎航空繼續上訴。
漢莎航空表示,該名乘客本應支付2769歐元(約台幣9.7萬元),因此航空公司向他求償211
2歐元(約台幣7.4萬元)。
根據德國法院文件,此案會曝光是因為航空公司無法解釋2112歐元的賠償金如何算出。
現在搭機乘客市場日益增加,出現像是Skiplagged等網站幫助乘客買到便宜機票。Skiplagg
ed網站甚至誇口:「我們飛機旅程超便宜,聯合航空告我們……但我們贏了。」
不過像上述乘客這樣旅行有風險,如果乘客沒搭上第一段航程,後面的航程也會跟著報銷。
乘客不常被航空公司提告,漢莎航空希望此案能設下先例,嚇阻其他想要有樣學樣的乘客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19-02-12 17:24:00
請問乘客受益了沒錯,那航空公司所受的損害是?(如果沒有check-in 行李的話)
作者: oxhill (Yuxing)   2019-02-12 17:25:00
為何這樣不行?
作者: Gamer1028 (我感覺™ 我認為™)   2019-02-12 17:29:00
我可以賣別人啊
作者: conan805 (^皿^)   2019-02-12 17:30:00
還好上次那個拍桌子的不是搭漢莎
作者: gama (我是γ)   2019-02-12 17:32:00
上次本版不就有一個跳機的,呵呵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2 17:42:00
應該很難告贏 因為和乘客間是合約關係 屬於民事糾紛除非航空公司能舉證這樣造成實際損失(會有嗎?)
作者: flywater   2019-02-12 17:48:00
成為嚇阻 但如果輸了怎辦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2 17:51:00
讓乘客跑法院本身就算是一種嚇阻吧~
作者: souken107ttc (ソウケン)   2019-02-12 18:01:00
不懂+1 乘客不想搭最後一段不行嗎 他還是有付最後一段的錢吧可否出境是另一個問題
作者: ppdev (PPDev)   2019-02-12 18:08:00
因爲你跟他簽約是要搭完整段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2 18:11:00
呃...航空公司不就是靠這些no show的在常規超賣機票 然後又指控這些no show的造成損失?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9-02-12 19:46:00
同意樓上,少一個人要服務但照樣付錢,到底損失了什麼?
作者: lidocaine (Euge)   2019-02-12 19:47:00
為什麼不行...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19-02-12 20:09:00
準據法可能有差喔,大陸法算損害填補,英美法有懲罰性損害賠償,帶處罰惡行的性質,要看票的準據法不過在德國起訴,看來是踢到鐵板積極損害還有消極損害,該得未得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2 20:26:00
不知道這種搭乘法的旅客會不會告知航空公司?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9-02-12 20:30:00
no show 航空公司有票賣,這不好嗎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2 20:31:00
其實就是單純的違約 要說損害得舉證 但哪來的損害?乘客花錢買了商品但是不用 廠商會有什麼實際損失?所以航空公司通常是列黑名單處理 因為上法院除了把客人也拉去法院 通常得不到什麼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2 20:50:00
如果乘客不主動告知的話,航空公司來得及賣這張票嗎?..對航空公司的老闆們來說,你沒讓我賺到我可以賺得到的(直飛)的錢就是造成了我的損失呀(笑..
作者: aahome (少說話)   2019-02-12 21:46:00
不搭也有事 感覺像小孩在鬧脾氣
作者: techih (Super)   2019-02-12 22:05:00
不要到時被法院認證此作法合法喔~
作者: IanLi (IanLi)   2019-02-12 22:28:00
怎會沒有損害,後段no show這是在破壞航空公司差異定價履約不是對乙方有利就都能視為已消除權利與義務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2 23:16:00
這種論調到了要舉證損害金額的時候就會出問題了不過買個機票可能要上法院 就會讓很多人打消念頭了吧反正航空公司有的是資源打官司 沒什麼成本可言
作者: papapalapa (~~~~~~~咪搭一那)   2019-02-13 00:49:00
之前找小花到荷蘭的機票 台北到荷蘭大約十萬多 但是若是從香港經台北轉機到荷蘭是九萬多 轉機票會比較便宜是吸引非本國人搭乘 不是給本國人買便宜回程跳機第二段
作者: HBO10383 (KenYu)   2019-02-13 01:13:00
怎麼這麼奴,航空公司為了競爭才提供優惠航程,跳機頂多算鑽漏洞,什麼叫破壞航空公司差異定價,航空公司賺錢難道有給你分紅喔,差點沒笑翻你末段機票就已經賣給我了,無論如何那個位置就是不能再創造收入,所以究竟損失什麼? 轉機航程的價款有少收?還是本來該賺的直飛票價沒賺到所以認為有損失?
作者: tyytt (踢歪歪踢踢)   2019-02-13 02:14:00
看不懂 什麼
作者: ahyang   2019-02-13 03:24:00
英美法一樣是填補損失。這裡頂多是有loss of profit,但要證明因果關係有難度,不知法院如何認定。樂觀期待保障消費者利益的新判例出爐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9-02-13 04:27:00
飛到一半想挫屎,不搭不行喔??真的覺得該用法律管管這些航空公司了。
作者: ahyang   2019-02-13 04:59:00
http://tinyurl.com/y56jbyup 僅供參考。期待能和當年幹掉亂收刷卡費陋規的行動一樣成功
作者: stoxin (風塊哭)   2019-02-13 06:44:00
所以他沒有託運行李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9-02-13 07:19:00
那超賣也可以被告啊…
作者: wekrafty (Kris)   2019-02-13 19:47:00
幫航空公司說話的人我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我買機票還要考慮會不會破壞航空公司的獲利計算結構?那航空公司怎麼就不考慮我旅遊預算有限呢?
作者: amengcc (風行烈)   2019-02-19 15:13:00
這只有沒掛行李才能這樣玩我跳機還幫航空公司省了機場稅?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9-02-21 23:02:00
跳機減少重量先幫你省油了,然後你還可以超賣機票死都要穩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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