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位未搭條款惹議 多數航空公司拒取消
2019-06-30 13:14聯合晚報 編譯胡夢瑋/綜合報導
雖然遭到批評,大部分航空公司拒絕取消訂位未搭條款。
訂位未搭條款指乘客訂了來回機票,卻沒有搭乘去程班機,航空公司可取消乘客回程機票
。該條款被主管機構強烈抨擊。
英國消費者團體「Which?」去年12月致信九家航空業者,警告他們說,未搭條款恐觸犯消
費者保護法律,讓無法搭回程班機的乘客被迫花錢購買其他機票。航空公司常會對同一機
位重複賣票,獲得雙倍收入。
九個航空中,只有Flybe航空向「Which?」表示將修改未搭條款,但未完全刪除。其他航
空公司,包括英航、維珍、阿聯酋、荷蘭皇家、法航、新加坡航空、卡達航空、瑞士航公
等業者皆保留未搭條款。
「Which?」指出,一對夫婦的倫敦和比薩行程回程票被英國航空取消,造成他們被迫付
600英鎊(約新台幣2萬3000元)購買回程票。
該夫婦的去程航班因英航罷工而取消,英航兩天後才提供替代班機,他們因而購買其他公
司的去程機票,卻遭到懲罰。
奧地利今年4月對未搭條款下禁令後,「Which?」在6月28日要求禁止未搭條款。該組織宣
導主管卡洛琳.諾曼德(Caroline Normand)表示,航空公司因乘客錯過去程班機而無預
警取消乘客回程機票,非常不合理。
英國民航局上周加入向航空公司施壓行列,指航空公司的未搭條款對乘客不公平,並批評
航空公司的條款不夠透明。然而,英國民航局表示他們的權力有限,政府必須出面行動。
航空公司表示,未搭條款是為了防止乘客利用來回票比單程票便宜的優勢而購買,但不實
際搭去程班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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