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有把他寫的每段新聞都拍下來影片檔
不要看文字,看她本人自己說的。
https://youtu.be/TC-5qMcbPXo?t=63
記者:
李瀅宣示,4點之前報到勤務需完成後再參與罷工
他的影帶內容是這麼說的
工會代表:
1600後停止勞務是合法的,如果影帶有拍到(上面那段話),那可能是口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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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表示:
明明簡訊、FB都是寫1600後報到,所以現在是要說FB也是打錯字,簡訊也打錯字?
她的意思是,1600以後不提供任何勞務是合法的
但是,我們下達的命令是1600後報到才不執行勤務是口誤
但前天開會說法是1600前是個案認定,由工會電話下令
如果這次說的真的,那是不是代表18金釵沒有執行工會命令1600後報到的才罷工
(工會正式命令是影片、簡訊、官網公告)
這樣不是在切割她們?
難道是在救她們?
因為除了18金釵外,其他人都是按公會命令作的啊...
現在已經沒有人知道誰說的是真的,因為每天都在推翻同志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