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劍)》之銘言:
: 自由時報,有把他寫的每段新聞都拍下來影片檔
: 不要看文字,看她本人自己說的。
: https://youtu.be/TC-5qMcbPXo?t=63
: 記者:
: 李瀅宣示,4點之前報到勤務需完成後再參與罷工
: 他的影帶內容是這麼說的
: 工會代表:
: 1600後停止勞務是合法的,如果影帶有拍到(上面那段話),那可能是口誤的問題
: ===
: 個人表示:
: 明明簡訊、FB都是寫1600後報到,所以現在是要說FB也是打錯字,簡訊也打錯字?
: 她的意思是,1600以後不提供任何勞務是合法的
: 但是,我們下達的命令是1600後報到才不執行勤務是口誤
: 但前天開會說法是1600前是個案認定,由工會電話下令
: 如果這次說的真的,那是不是代表18金釵沒有執行工會命令1600後報到的才罷工
: (工會正式命令是影片、簡訊、官網公告)
: 這樣不是在切割她們?
: 難道是在救她們?
: 因為除了18金釵外,其他人都是按公會命令作的啊...
: 現在已經沒有人知道誰說的是真的,因為每天都在推翻同志說的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jzS5W_LaIM&t=4147s
還原6月20日協商破局當天,周副秘書長所說的罷工宣言:
「現在是6月20日下午2點鐘,請所有收到簡訊的會員,沒有勤務在身的會員即刻前往長榮航
空南崁運航大樓前面集合,下午四點以後報到的航班以及所有地面勤務一律不准服勤…」
跟李瑩說的一致啊,口誤?
所以是兩個人都口誤嗎?
還可以口誤得那麼一致?
確實是4點以後報到的,才算是可以罷工
18勇士不在這個範圍內吧?
這還算是合法罷工嗎?
用口誤就可以任意改變罷工時間?
乘客活該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