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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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重點:
團協簽訂:
在「提高薪資」、「改善過勞航班」、「改善威權管理」、「職業工會自主」
有具體進展!
在「不秋後算賬」與「和平協議」堅守立場!
歷經2年20次團體協商破裂,3次調解破裂,又經歷17天罷工,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終於與長榮航空簽定了團體協約。
整體而言,這份團體協約在
「提高薪資」、「改善過勞航班」、「改善威權管理」、「職業工會自主」有具體進展,
在「不秋後算賬」與「和平協議」堅守立場。具體說明如下:
一、 增加「飛安服勤獎金」:
公司新列飛安服勤獎金項目,於2020年1月1日起,給予空服員每趟短程航班300元,長程航
班500元。(1)(2)
註1:平均每位空服員每月加薪2000元至4500元。此方案調薪幅度比公司調解會議時增加2
倍。
註2:工會堅持立榮機隊組員之月收入能有相同的調整,也得到公司承諾,但由於立榮機隊
組員薪資結構不同,公司會另行研議計算方式同步實施。
二、 改善「過勞航班」:
即日起,BR198, BR184, BR108,東京航線從四個月增加到六個月過夜班;BR716北京航線
自6月1日至8月31日及跑道歲修月份改為過夜班。針對上述航班若出現班號不同,起降區間
及飛時條件相近者,比照辦理。
三、 改善「威權專制管理」:
1. 自2020年1月1日起,人評會開放民選教官五名,輪值參與人評會議,佔一席陪審委員,
具發言與表決權,以及一名現役空服員陪同當事人。
2. 每月固定舉行勞資協商會議,每季固定舉行董事長、或總經理會議,每半年檢討服務流
程、班表規劃與工會宣傳方式。
四、 職業工會自主
即日起,除了給予理監事每年25天之會務假外,增列會員代表一年五次以內參與代表會(不
分常會或臨時會)得向公司要求調整班表。
五、 和平協議
1. 雙方約定未來資方不違反工會法第35條規定以及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即不打
壓工會並遵守誠信協商原則,違者,工會仍可依法發動爭議行為。
2. 針對國內線不罷工的約定,與本次工會在罷工起始的既定立場並無差別。
3. 在拒斥資方提出的罷工預告、限制言論、妨礙工會宣傳等喪權條款後,雙方保留部分訴
訟權益,至少取得一定程度的平衡;資方也同意未來就航班人力派遣與休時的變更,要先
與工會協商。勞動部以及桃園市政府在部長與市長的指揮下也會盡力弭平雙方其餘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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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半夜被自己人打臉,工會不出來說明昨天公開說謊的事。
反而發布了全面勝利宣言和出示戰果~
爭取到沒有年終,不能加薪後,說自己為空服員爭取到了增加2倍的獎金
這是工會的全面勝利...
厲害了,我的會~
難怪空姐都很開心,很支持,原來是全面勝利,加薪二倍
所以萬眾一心,還可以再向長榮宣戰~
力保危害飛安的幹部,大家真的都好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