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外購買手錶問題 空服請進

作者: LoVeUu5566 (樂悠悠x五六)   2019-08-10 18:03:32
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民航機、船舶服務
人員每一班次每人攜帶入境之應稅行李物品完稅價格不得超過新臺幣5千元。其品目以准
許進口類為限,如有超額或化整為零之行為者,其所攜帶之應稅行李物品,一律不准進口
,應予退回國外。
罷工仔還想走私喔ZZZ
不是戴在手上盒子放行李就叫自用好嗎
盒子丟掉就還凹的過去
要尊嚴 呵呵
※ 引述《DamienRice (情歌王子)》之銘言:
: 幫po
: 家人是空服 今年想買支勞送給丈夫
: 請問只可以買自用的
: 所以只要錶節給店家截
: 過海關時帶在手上 跟盒子分開就可以了嗎
: 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 謝謝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9-08-10 18:07:00
別人也只說是空服 又沒說是哪家的= = 你反應也太過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9-08-10 18:09:00
你家是有人被空服人員怎麼了嗎?
作者: bowenhp1234 (coco85)   2019-08-10 18:11:00
他只是問一下 比那些大量走私好多了
作者: DamienRice (情歌王子)   2019-08-10 18:11:00
你4不4追過空服人家不甩你啊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9-08-10 18:17:00
其實這個沒什麼 算行之有年 當年跑單幫買筆電也是這樣
作者: dallasnash (別逼我)   2019-08-10 18:17:00
你這反應也有點過,雖然我討厭BR罷工仔,但要直接仇全部空服那你真的別搭飛機了。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9-08-10 18:18:00
說違規是鐵定違規的 不過這算是大家都這樣幹的習以為常而且也不是只有空服員 老實講不用太針對
作者: dallasnash (別逼我)   2019-08-10 18:20:00
台灣人一堆在外航上班的,這航空版都看的到吧...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8-10 18:21:00
會跟空服員講道理、講法律是你的問題你自己去檢討
作者: dallasnash (別逼我)   2019-08-10 18:22:00
樓上不就是支持香港罷工高度不同,遇到中國就轉彎的最佳覺青嗎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8-10 18:25:00
就像你不會叫8+9要守法戴安全帽吧?本版也是一樣
作者: dallasnash (別逼我)   2019-08-10 18:28:00
所以你完全沒搞清楚他到底是外航是一般旅客還是當勤直接回來阿,你狀況搞清楚再罵也不遲,不要和那些假飛安真愛錢的空姐一樣搞不清楚狀況好嗎那你可以去日本航線慢慢檢舉囉XD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8-10 18:37:00
難怪現實生活中檢舉別人的會被抓出來打 哀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9-08-10 18:39:00
日本航線還真的一堆超過兩萬的應該抓不完吧XDD不過我當初過海關說兩萬不是很容易超過 結果海關人員說自用就沒差 這算是包庇嗎XDD
作者: st890512 (perry)   2019-08-10 19:09:00
勞不是想買就買得到
作者: jack10402 (數字)   2019-08-10 19:10:00
不過就算是一般乘客,戴勞力士回來也是超過免稅額度吧
作者: chbio   2019-08-10 19:17:00
勞有這麼好買嗎?不是要配錶?
作者: adam0928 (又愛又恨的夏天)   2019-08-10 19:52:00
56真可憐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19-08-10 21:35:00
感覺真的被空姐傷得很深,拜託千萬不要亂打小孩.
作者: catwu (meow~~)   2019-08-10 22:32:00
出來問犯法的事本來就不對!!幫推
作者: bill0403 (喔賣尬)   2019-08-10 22:43:00
Court 又崩潰了
作者: andrewlol523 (PotatoHeadlolz)   2019-08-10 23:06:00
還認真回一篇 有夠ㄏㄏ台灣健保很好用 請別浪費自己繳得健保
作者: marunouchi (marunouchi)   2019-08-10 23:07:00
你捧現金去還不一定買得到勞
作者: xiangbudao (想不到)   2019-08-11 00:32:00
補血,但贈予親屬算自用吧
作者: FTICR (FT-ICR)   2019-08-11 00:40:00
噓的人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8-11 00:58:00
拜託,走私是專有名詞不要亂用好嗎?走私是依法該申報沒申報進口,叫走私。不是買超過三萬就叫走私
作者: alkuo (我男的 謝謝)   2019-08-11 04:35:00
樓上,當作自用不就是沒打算申報?
作者: lise1017 (沒有什麼不能改變的)   2019-08-11 15:01:00
把盒子放另外的人行李 錶戴手上沒人會管你幾萬
作者: Olleh5566 (Olleh)   2019-08-11 16:09:00
反串這麼明顯你也太見獵心喜
作者: Kaskade (浩室界第一把交椅)   2019-08-11 22:50:00
還是不懂耶 所以一般人出國買勞 回國也不能留盒子?他又沒說是上班時候買的
作者: alkuo (我男的 謝謝)   2019-08-12 04:29:00
樓上請問一下”自用”是什麼意思?幫別人買然後帶回未申報算是自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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