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不用那麼悲觀,這是例示與概括規定原定的法律解釋方法,概括原則也不能脫離歷史太遠,難不成機組員上床要不要用保險套也需要民航局規定嗎?機組員一旦離開了飛行器、又跟個人的資格取得無關,就和民航局無關,這是再明顯不過的事情,這個交給法院去認證,民航局的勝算根本是零。概括規定與例示的規定不能相差太遠。是機師不代表連用什麼耳機都歸民航局管。所有的政府機關都有所謂的法定職權,他的法定職權就是規定在組織法,如民用航空局組織條例。該條例明定的它的法定權力範圍,在第二條。如下:
https://i.imgur.com/6WIHhfF.jpg請問:防疫是哪一款?!就因為不是他的法定權限,衛生福利部才需要公告委托行使公權力,不然人家衛生福利部是白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