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主:
https://i.imgur.com/greB83L.jpeg
油量、乘客的住宿和舒服、維修,
可不可以作為一顆引擎關機後,轉降機場選擇的考量因素?
各位有沒有發現FAR 句構常常是:
not… unless..
except..no person may.. unless
https://i.imgur.com/VrexN2j.jpeg
這是英文(法規)在表達一定條件才能如何如何的句構,
和中文句構不同,
中文從頭到尾不會有“否定”的用字,而是諸如:
符合下列條件者, 得….
的句構。
所以中文法規和英文法規的句構並不相同,
而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
現在在爭執的這個“none of the following should be considered”
聽說民航局直接完全翻譯成相反文義?
(鄉民手中有資料?)
一樣的問題:中文的法規,不會用到和none 相似的字眼及其句構 ,
而是會用諸如:
下列事項,不能被列入考量。
的句構。
這個none …should be considered, 是指連一點點考量都不應該有,
不能理解為「因為不是none… shall be considered 所以就可以被考量」,
反面解釋本身違反邏輯。
簡單的說:那三點,就是轉降機場選擇時,被禁止列入考量的事項。
對,就是洗風向臉書文講的那幾點。
台灣法規英文版、各家公司FOM 充滿類似的語法理解錯誤問題。
純閒聊討論,
歡迎各位英文大師吐槽!
最後補一張謎之資訊:
https://i.imgur.com/DtAITJA.jpeg
有人知道這張文件哪家航空公司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