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接龍事件整理

作者: lynnmoon (琳月)   2015-04-11 20:19:59
: 但是我想對於一些版友的評論我也在此順便發表一下我個人的淺見,
: 版主有沒有在事先告知首篇作者要自行出書這件事到底影響甚麼?
: 有人說"若一開始就說會出書,看起來反而才像廣告",這完全就是倒果為因的
: 想法,如果版主有在事前告知那接龍的作者可以自行判斷到底還要不要
: 以二創的身分繼續接下去,因為版主事前未告知所以接龍的作者是以我是寫
: 原創的心情下去接這篇文章,但事後才知甚麼阿?所以我現在變成二創了嗎?
: 這兩種心情對於接龍的作者而言是差非常多的。
被點名了,所以決定來回覆一下~
用打字真的很難完整表達自己的想法呀……尤其是短短的推文
這次的事件,我的角色只是一個喜歡看文的路人
對於這個活動覺得十分有趣,所以就跟看了文章。
"若一開始就說會出書,看起來反而才像廣告"這句話,
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我並沒有感覺到版主有想要藉活動幫陸大打廣告這件事
對於版主寫的事情經過:
邀約陸大→陸大創作後想要把故事延續創作出書→版主因為覺得是不同的創作
所以覺得OK→ 並不是特別要幫陸大打廣告,這個過程的敘述是我可以理解的。
而這部分因為每個人的接受度不同,版主沒有想到會引發作者們的不開心,
所以她表示了歉意,也發布公告文。
以上是我看到的,而我接受版主對於她考慮不周原因的解釋。
因為版主一開始的遊戲規則就說,一個階段可以有不同線發展,
2可以有2-1、2-2、2-3,分成非常多線發展,所以對我來說,原作者就是一線,
而其他的每一線都是屬於該位作者的精采故事,並沒有誰是原創,誰就會變成同人,
在別人的世界架構裡創作的感覺,所以我可以理解版主的公告,
並說我也是覺得沒什麼的人。
但並不代表我不尊重後續創作作者的感受,
每個人的感覺本來就不同,身在不同的身分與立場感覺不同是正常的。
所以作者們有堅持不想在別人的框架裡創作,或是會覺得變成同人,
會被比較,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身為同樣對這部分不會覺得創作被傷到的這類人,能夠了解版主沒有顧慮到
這部分的原因,且我並沒有在大B版以外的地方關注,所以僅對版主的公告內容,
努力辦活動,與無心造成傷害後誠心的道歉,給予一點支持,僅此而已。
其他像案外案之類的發展,是小讀者的我並不知情,也無法給予任何評論。
如果我的推文傷害到其他作者的感受,那不是我的原意,
我會推我覺得沒什麼的原因是
我不會因此覺得活動裡的創作是同人或是二創
裡面多位作者都是我喜歡的作者們,
每個文字對我來說都是全新的,不會因為首篇作者也寫一篇而有所不同
並不是我覺得其他作者們覺得有什麼這件事我覺得沒什麼 (好繞口…)
我覺得沒什麼是我對首篇作者要另外寫對我來說沒什麼的意見表達,
但創作者們不能接受,所以決定撤文是可以理解的~
也一定要尊重,只是多少覺得可惜而已
也希望版主的回覆與後續處理讓作者們知道,並不是不尊重他們的創作
只是真的並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感覺與其他爭議
(我就真的是完全沒有想到這一層的人)
因為活動傷害到作者們的寫作熱忱,我想絕對不是版主想見的
也絕對不是任何一位版友想見到的
活動後續要停辦,改辦,或是換文章
在大家都了解事情始末,了解版主與創作者們的思考脈絡後重新決定
我覺得只要能夠讓多數人接受,並使創作者們能夠快樂創作
才是最重要的
版主辛苦了,創作者們也辛苦了
BY愛逛版的小讀者
作者: phaiphai (詩耀粉? 藥粉? Orz)   2015-04-11 20:25:00
我也覺得1-1自己就是一線 也能了解寫一寫跑出一個世界來但是其他2345的創作者會不高興也不奇怪就是了 唉....
作者: rebecca51928 (繁井空)   2015-04-11 21:32:00
推,這裡是想法相同的小讀者OTL
作者: sds0331 (雅璱莎)   2015-04-11 21:36:00
同感
作者: kimisky (kimi~)   2015-04-11 21:45:00
同感
作者: f227213303 (菲茵)   2015-04-11 21:46:00
身為讀者同感+1
作者: shauosan (ShauoSan)   2015-04-11 21:51:00
同感!感謝原po將這個想法整理的這麼有條理!
作者: whitecoffee (學生職災--考試脖子扭到)   2015-04-11 22:02:00
+1 no hard feelings
作者: Alicia00 (Alicia)   2015-04-11 22:03:00
同感> <
作者: miraclesmay (姬路)   2015-04-11 22:09:00
同感。希望這事件可以落幕了。
作者: sumbug (桑巴戈)   2015-04-11 22:15:00
推 同感
作者: underthesea   2015-04-11 22:34:00
推!同感!不是說只有寫2的要接1的尾,其他可以拉支線,不按照2以後的細節寫也行嗎......不懂怎麼會有二創問題......
作者: TobeyHo (Tobey)   2015-04-11 22:45:00
推這篇其實一開始就說很多支線了,如果擔心比較,其實支線跟支就在比較了
作者: Joju (靜心 修口)   2015-04-11 23:03:00
同感~各自的創作都是真貴的原創
作者: tsukushikui (襯)   2015-04-11 23:04:00
作者: kogeko (Tomoe)   2015-04-11 23:32:00
同感
作者: sunmoon1000 (公關長(?))   2015-04-11 23:40:00
同感
作者: kogeko (Tomoe)   2015-04-11 23:46:00
沒有要指責任一方的想法,但是整件有種大家略為過分敏感於是否有人不尊重自己、甚或吃虧的感覺。很多事情可以自由解釋,創作者們堅持自己那份應被尊重的部分也沒有錯,但我看起來的感覺是比起創作的美意更在乎別人對自己的評價或他版討論風向一些…在創作版上看到這種過度在意後者的部分,是比較讓人惋惜的。沒有懶人包我根本不知道有這些想法…參加的所有作者我也都十分喜歡,只希望大家能更互信、推崇創作風氣一些。(以上,看大B一路走來八九年的個人感慨)
作者: retnuhjp (夜漩/百樓)   2015-04-12 00:08:00
個人認為創作者在乎不是比較問題,而是失去了樂趣就像有些人被捏他後就失去了看故事的興致創作者創作時聽到"這個故事其實有結局"就是類似的心境當然有些創作者會覺得原作寫的不過就是其中一條可能性但是至少對我而言,原作者怎麼想還挺重要的就像同人創作有人喜歡在不違背原作設定下創作也有人覺得同人樂趣在於可任意更動原作設定(例如死亡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5-04-12 00:17:00
資訊不透明是無法建立互信的。既然都被說是過分敏感,
作者: retnuhjp (夜漩/百樓)   2015-04-12 00:17:00
對刪文的創作者而言,知道原作有完整故事那一刻起
作者: retnuhjp (夜漩/百樓)   2015-04-12 00:18:00
這就已經變成了"有原作的故事",而原創的樂趣也就消失不管原作是否已經出版,原作還是原作,創作心情不同就像連載中漫畫的同人,後續劇情還沒出,但原作就是原作就算別人覺得同人跟原作不一樣沒關係,在意的人還是在意擅自理解刪文作者的心情不好意思,但至少我會這樣想因為是我的話也一樣會失去興致,跟評價或尊不尊重無關最後,版主辛苦了~附帶一提樓上ko大的講法,會讓我覺得好像創作者不能在意原作的存在,否則就是不推崇創作氣氛...好吧創作心境受影響,說過分敏感可能也不為過...嗎?XD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5-04-12 00:30:00
個人覺得不是很認同過度敏感之類的說法,畢竟每個人的雷點不同,在意的理由也不同,反想在自己身上卻被別人說太敏感這根本沒有那麼嚴重之類的話,會很不舒服,今天只是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很感謝接龍者的創作,只能說發生這些事情也都不是大家所
作者: kogeko (Tomoe)   2015-04-12 00:35:00
其實我的本意是希望大家都是有思考過就算原作可以影響我,我也可以選擇不要讓他影響。但並不沒有想把這樣的想法加諸在作者們身上的意思,我講的可能比較獨斷,是因為有點感慨(發之前也有思考過是否恰當所以加上個人想法) 只是希望大家能有不同思考切入點,但也 謝謝樓上兩位指出我的盲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5-04-12 00:35:00
樂見的,有處理方法之後也希望能繼續自己的創作
作者: graceh316 (林梅衣)   2015-04-12 00:38:00
其實很希望大家能先瞭解一下案外案的封面事件,關於版
作者: kogeko (Tomoe)   2015-04-12 00:39:00
看法
作者: graceh316 (林梅衣)   2015-04-12 00:39:00
上創作風氣的維持與經營,個人認為,刪接龍文的作者或是不願意續寫接龍文首篇的作者們,絕對不是兩相比較下更傷害創作風氣、更不尊重絕愛版的那一方。
作者: changed5   2015-04-12 00:51:00
推,同感+1。
作者: kogeko (Tomoe)   2015-04-12 00:52:00
g大<<我並沒有說刪文作者不推崇創作風氣,讓你誤會是我表達不好,跟您致歉。案外案因為嚴格來說非本版事務所以我沒有去了解,也接受您的想法。上面有大概解釋了,抱歉一時口快的不謹慎讓推文又起波瀾,暫不回推文了,希望大家把重點放在本篇回文的想法整理。相信討論是為了讓大家更了解板上的彼此,板主辛苦了,也謝謝大家。
作者: dayofdays (鴌雕)   2015-04-12 00:59:00
我並不認為案外案是件應該拿來譴責的事情。更確切的說,到底首篇的文章到底有沒有在影射,這真的是各說各話。甚至那篇首篇的題材到底有沒有惡意,我也很懷疑。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5-04-12 01:02:00
老實說事到如今,我覺得首篇的作者應該出來說明一下
作者: dayofdays (鴌雕)   2015-04-12 01:02:00
看到黑影就開槍,言之鑿鑿的說一定是為了報私仇,我覺得有點太過獨斷了。*武斷
作者: haude501 (。_。)   2015-04-12 01:06:00
案外案其實板上就有相關討論#1K_5RIsc
作者: tricia1231 (Jean)   2015-04-12 01:27:00
推這篇完整的把我的心聲說出來了QQ姑且先不論什麼案外案,接龍故事就像game一樣,有不同走向,每個故事走向都有各自的特色與創意,那是不該被比較拿來酸的!(雖然一定會有人比較啦因為人性)我的想法是這樣啦…所以覺得沒必要刪文,至於其他人的立場想法,可以理解但感到可惜QQQ至於案外案,我可以接受是諷刺文的推論,但無法接受是作者故意利用大B板啥小的臆測,是說,如果帶著這樣主觀的認定,就算陸澄清說不是,真的有人信嗎,大概又會有人酸了吧…然後永遠鬧不完(死目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5-04-12 01:30:00
無論大家接不接受,我想公開說明一下還是比較負責?對我個人而言,是否有影射私怨是我比較在意的點...
作者: tricia1231 (Jean)   2015-04-12 01:42:00
這倒是的確,突然覺得如果第一篇直接從“從前從前有一天……“開始請各位大大填Google表單排順序接文,不只一定不會有爭議,而且一定很有趣,最好可以像奇片那樣
作者: f227213303 (菲茵)   2015-04-12 01:42:00
隨著風波變大 事主即使不是有目的的 我覺得也出來澄清
作者: TobeyHo (Tobey)   2015-04-12 01:46:00
少自以為,妳叫別人寫就寫歐
作者: TAKUTO1224 (獨傲寂了)   2015-04-12 01:56:00
不清楚案外案,就單就這件事情...最涼不過人心。
作者: roughdancer ( )   2015-04-12 02:06:00
看了接龍首篇,心真的滿涼的
作者: graceh316 (林梅衣)   2015-04-12 02:16:00
kogeko君,不好意思剛剛口氣太嚴肅了,您好客氣讓我也有些惶恐 ^^" 總之都是觀察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吧,我想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2 09:09:00
我不懂接龍文還多能線....是什麼想法...不如下次活動開個平行宇宙玩法好了。
作者: f227213303 (菲茵)   2015-04-12 09:28:00
多線的遊戲規則是一開始就規定好的玩法喔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2 09:50:00
原來如此平行宇宙設定啊,可惜沒跟到。
作者: tricia1231 (Jean)   2015-04-12 16:38:00
呃,我對我的措辭使用不當所表現出的自以為是道歉,對不起。我只是覺得除了討論對此事件的想法之外,如果最後大家還是希望這個活動能繼續舉辦,是不是應該一起想想怎麼樣的規定對創作者們而言是最好的,或者說比較不會產生疙瘩。
作者: gogo1111 (魚兒要堅強!!)   2015-04-12 20:24:00
同感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2 22:20:00
原來希望自己的作品是獨一無二的就叫敏感啊
作者: TobeyHo (Tobey)   2015-04-13 00:00:00
每個人作品都是獨一無二的,這個每個人都接的龍,妳何必針對陸大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5-04-13 00:25:00
樓上可以回顧一下前頭推文,我想S大所說的是想回應有些推文覺得接龍者是否過度敏感,並非針對性首篇原作者每個人都有為自己立場表達的權利,但先分清楚哪些是指哪些應該會比較適合
作者: tricia1231 (Jean)   2015-04-13 00:36:00
我只想說kogeko已經表示用字不當道歉了有必要再談嗎…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5-04-13 00:40:00
對k大沒特別用意,只是對T大的推文回應而已其實算路過多管閒事啦,只是想把哪些歸哪些分清楚
作者: lynnmoon (琳月)   2015-04-13 00:42:00
我的文主要是對公告與規則的想法~對版外的恩怨並不清楚所以無法加入討論~但你們推文討論沒關係~別觸了版規就好
作者: tricia1231 (Jean)   2015-04-13 00:55:00
mono大俺知道窩!我也是路過(○'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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