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風是我的高中同學。
乘風本名成德鋒,至於為什麼被取了這個綽號,原因其實很無聊。
我們的學校附近有一間網咖叫「破浪」,有一天翹課的成德鋒從網咖走出來被同學撞見,
同學大叫他的名字,叫得急了,成德鋒從此就變成「乘風」。
所有人都叫他乘風,偶爾用調侃的語氣說他是「全世界最適合破浪的男人」。
我有時候會希望,乘風能夠像他的綽號一樣,那麼自由,奔放,無所畏懼就好了。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奇妙的。
比方說,我和乘風每天都聊天聊到凌晨,必定和對方說晚安才肯睡。
出門回家會報平安。有好吃好玩的,必定不缺對方一份。
即使如此,我還是很清楚,我們之間沒有任何可以跟戀或是愛字扯上邊的情感。
這不是理性分析判斷的結果,只是出於人類與生俱來的直覺。
儘管乘風是男生,而我是女生;他還沒有向我出櫃,我也絲毫沒有想到他是同性戀。
所以我想,直覺,可能才是人類最強最強的生存本能吧。
*
在高三那年,乘風向我出櫃。
那是接近畢業的日子,天氣已經很熱。
「我有一件事情要告訴你。」那種說話口吻我很熟悉,是我們每一次交換八卦時的語氣,
好像懷著什麼大不了的秘密般,態度嚴謹;同時又帶著一些迫不及待的興奮情緒。
天氣實在很熱,我懶得催促他,事實上也懶得開口講話,只是瞥了他一眼,
用眼神示意他「要說快說」。
我們從教室走到社團教室,他什麼事情也沒告訴我。兩個小時後,我們從社團教室走到
校門口,他還是什麼事情都沒有告訴我。
我們並肩走到公車站牌,我一邊仔細看著路過公車的號碼,一邊忍不住問道:
『你到底要講了沒?』
「回家再告訴你好了啦,你等下記得要上線喔!啊你公車來了你快走啦。」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些事情很奇妙。就像是那天,明明乘風要跟我說這麼重要的事情,
我卻一點預感都沒有。對他扭扭捏捏的態度,我只覺得煩,偷偷想著不過是講個八卦,
幹嘛那麼不乾脆。頂多是要告訴我他喜歡上哪班的哪個正妹吧。
那天晚上十點,我聽見爸媽進入臥室的聲音。我躡手躡腳,摸黑潛入客廳打開電腦。
那時候身為高三生的時尚就是使用MSN,不是奇摩即時通,而是MSN,一種成熟的證明。
『你是要講了沒?』我送出訊息。
乘風很快回覆:「下次我們找社團的人去打保齡球好不好?」
『做人可不可以乾脆一點。』
「我也想啊,吼唷,事情沒那麼簡單啦。」
我在漆黑的客廳裡面對著發光的螢幕,慢慢地開始感到眼睛有點疲憊。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我們不停地傳遞著無關緊要的訊息,
重要的事和不重要的事全混在一起。
「好啦」
「我要說了」
「你不要反應很奇怪喔」
「就是」
「那個啊」
「其實」
「我」
「好像」
「是gay」
「哈哈」
凌晨十二點半,我揉揉眼睛,看著一條一條訊息,在我面前緩緩浮現。
這串訊息的最尾端,「哈哈」,不知道是在笑什麼,也不知道是在笑誰。
*
『幹~~~真的假的~~~』
如果時光能倒流。我知道這是一個很古老的命題。
但是如果真的有時間倒退的一天,我希望那時候的我可以說些比較有智慧的話,
至少也可以不要回得這麼的,北爛。
乘風回了我一個等於等於(= =)的表情符號,我強作鎮定地回道:
『好啦,我知道了。』
其實,對於乘風是同性戀這件事,我並不是真的很驚訝。
應該說是,「雖不意外,但也沒有想到」的心情吧。
乘風告訴我,他從小學五年級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戀了。
那麼,他向我出櫃時的那句「好像」,終究也只是對於我們之間這段友情是否會受到
影響的,一種遲疑的緩衝吧。
比起出櫃時的掙扎拖拉,乘風倒是很乾脆的談起他喜歡的對象。
那是同社團的人,綽號暴龍。這個名字的來由同樣很無聊,是因為他長得有點像言承旭,
有一陣子言承旭的暱稱就叫暴龍。
言承旭,不,我們的高中同學暴龍,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是一個同性戀。
所以當乘風告訴我,他喜歡暴龍時,我很擔心。
跟個異性戀男生,不會有結果吧。不過其實,我本來也看不出乘風是個同性戀。
一個人喜歡什麼性別和什麼樣子的對象,實在不是看外表就能說得準的,
我後來才真正理解。
我在昏昏欲睡之間繼續陪著乘風聊戀愛心事,同時答應會幫他和暴龍製造機會。
我又多懂了乘風一點,我心裡有種怪異的滿足感。但同時我感到有點寂寞,以後再有什麼
好吃好玩,乘風第一個想到的可能不再是我了。
這些感情都與戀愛無關,只是身而為人的,悲哀的自私,難以解釋的獨佔欲。
「我是一個男同性戀。」
「我好像是一個男同性戀。」
這兩句話,其實意思都是一樣的。
可是,「好像」那兩個字,足夠我為乘風一輩子心疼。
*
從那天以後,我和乘風之間好像突然沒有別的話題了。
如果我有成為偵探的潛能,想必是被乘風訓練出來的。
我把暴龍的無名小站帳號丟進google,竟然查出他註冊了某個同志交友網站。
發現了這個消息,乘風和我頓時士氣大振。既然同為圈內人,那乘風至少過了第一關,
他的感情不會被嫌噁心了。
乘風開始積極地邀約暴龍。(事實上,或許該說「我們」積極地邀約暴龍。
乘風對暴龍的邀請,百分之八十的比率背後有我這個謀士在出主意。)
暴龍是個誠懇溫厚的人。
乘風說話,他聽得專心,邊聽還邊笑著點頭。
乘風約吃飯,他就去,還說:「你真會找餐廳耶,這裡東西都好好吃。」
乘風送他演唱會門票,他驚喜地瞪大眼睛,說:「你對我好好。」
然後,乘風說:「我喜歡你。」暴龍抱歉地笑笑,說:「我也很喜歡你,但我想我們是
朋友。」
乘風流淚,暴龍慌亂地抱住乘風,低聲說:「你不要哭啊,我們是好朋友啊!」
暴龍誠懇溫厚,卻也狡猾又殘酷。
*
我們度過了高中最後一個暑假,各自上了不同的大學。乘風和暴龍持續進行一個個我們
戲稱為「約會」的行程。
嗯,乘風被暴龍發了「好朋友卡」以後,他們還是以「好朋友」的名義繼續聯絡出遊。
「你覺得,我跟他有可能嗎?」
這是那陣子最常出現的句子,句型文法時有變化,內容卻總是千篇一律。
『你跟他肯定沒戲了。』我很快鍵入這行字,但我沒辦法按下送出。
如果乘風看見我這麼說,他會哭嗎?還是露出苦笑呢?他在另一個城市、另一端螢幕
背後,可能有上百種表情。無論是哪一種,我都沒辦法看著他的眼睛,拍拍他的肩膀,
說一聲『好啦好啦,反正天涯何處無芳草,我陪你喝酒喝一個晚上嘛。』
所以我刪掉了殘酷的文字,模稜兩可地打哈哈:『我不知道欸,你再試試看啊,說不定
哪一天他就突然動心了。』
說不定,我也是凌遲乘風的兇手之一。
隔年春天,大學一年級尾聲。
我為了早七的體育課定了鬧鐘,清晨時分在整個寢室內轟然作響。我摸索著手機,瞇著
眼睛關掉鬧鈴,才想瞄一眼時間,就看見了通知。
「我好不甘心」。五個字安安靜靜地躺在我的簡訊匣裡,發送時間是早上五點零七分。
那時我就明白一切都結束了。
乘風沒有打電話跟我哭訴,事實上,很長很長的時間裡,他都沒有再提起過暴龍這個人。
在這個世界裡,在成千上萬的異性戀男人裡,好不容易遇上了一個同性戀男人,那又
怎樣,他還是不喜歡你。你拚了命地對他好,他很感激,但他不愛你。
就算在一千個男人裡只有你們兩個同性戀,你們還是不會在一起。
*
後來好些年,乘風沒再提過喜歡誰。
他跟我說部隊同梯的對他很好。
隔壁新搬進來的鄰居很帥。
樓下的同事好像也是圈內人。
我問,『不談戀愛嗎?』
他說,「可能那時候我真的被暴龍傷得很深吧。」
有點開玩笑的口氣,我知道乘風已經不在意了。我們讓暴龍這個名字回到日常對話當中,
不需要再刻意閃避。
暴龍變成了普通朋友,過去的感情成了回憶,傷口復原了。
但是乘風變得非常非常害怕疼痛。
我知道他不是不想再談戀愛,他只是太渴望遇到一個能夠珍惜他的人。
有一天,乘風告訴我,他約了一夜情。
『你非去不可嗎?』就像以前一樣,我飛快地鍵入這行字,又用更快的速度刪除。
乘風太寂寞了,而他的寂寞,我束手無策。他的情意沒有人珍惜,連他的肉體都荒蕪。
最後我說:『注意安全,記得戴套,把地址傳給我。』我不放心,又補了一句:『我
手機會一直開著。』
訊息剛顯示已讀,乘風就打了電話過來。他很開朗地笑著說:「欸,發生什麼事的話,
你要來救我喔。」
一聽到他的聲音,我就鼻酸了,只能掩飾著鼻音回答:『知道了啦。一定馬上去救你!』
當身邊的男同志朋友在交友軟體上熟練地尋找交換體溫的對象時,誰又能想到他們是在
什麼情況、什麼心情下展開了第一次。
那個晚上我徹夜未眠,手機螢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
早上六點,我眼睛酸澀到不行,整夜緊握的手機突然傳來震動。
「我到家了。你不用報警了哈哈」
我一放鬆,眼淚沿著臉頰淌進枕頭。我很快就睡著了。
我不能替乘風疼痛,但我可以夢見乘風。
我可以夢見自由飛翔的乘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