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尖端將出版抄襲大作<<走錯路>>by夏灩兒

作者: pennyty (囧囧。)   2017-07-23 22:41:19
時間很快,傷痛很慢。這是每次我看到走錯路這三個字的想法。
時至今日我想起當時的處置仍舊後悔,
後悔自己雖然做了一些事,但能力不足處理不好以至於造成更多傷害。
鎖文/禁回/不刪爭議作品等處置,每一項現在的我都能指出問題在什麼地方,
而當時的我卻做不到,看著板上的作者離開我也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
做了會不會又錯,做了會不會又被責怪。
當時的我,確實是一個膽小而不敢任事的版主,
我可以說盡任何漂亮話,但絕對不能否認的就是,
雖然最後版務群做出了「絕愛不歡迎蓄意撞梗的文章及作者。」這樣的看板態度聲明,
對於大多數已經受傷的作者來說,其實沒有太大意義。
=
當時對我個人來說,我可以馬上表態我厭惡借哏這種道德低落的創作,
但我沒有在看板上立即做出這種表態,
因為我擔心,在我根本沒看過被借哏的原作的狀態之下,會不會有誤會的可能。
而在指出抄襲的一方最後還是沒有發文給出對照表,
討論最後流於兩方相互攻訐乃至謾罵,
urmygod版友非常精闢的創作文下討論有一半以上夾雜互相攻擊,
因此我和當時的版務群決定相關討論鎖文禁回,
造成當時大多數創作版友認為版務群不願維護創作者權益,因而大舉出走,
這是當時我犯下的最嚴重的錯誤,儘管當時的我不明白。
經過了更多事情以後,我才知道當時的許多舉措其實很多餘,傷害也已經造成了。
當時的我誤以為身為一個版主應該要能處理一些什麼事情,
但我忽略了絕愛本來就是一個討論版塊,會有各種意見在其中交流,
絕愛不只是一個文章的載體,絕愛上還有很多人。
整個絕愛的意見還在形成的時候,被當時自以為是又不足的我打斷,
然後,大家都受傷了。當事作者受傷,讀者受傷,絕愛也受傷了。
=
這些想法其實在每次相關的人事物浮現時一直戳著我,
沒講清楚的,我總覺得自己像是個肇事逃逸的駕駛;
要講清楚其實這些年我一直認為這就是一個我自以為是造成的慘劇,
擅自做這樣子的發言其實也還是很自以為是。
但我想說的是,當時的版務群並不認為討論不重要皇城內的和氣比較重要。
只是當時版務群,正確來說主導整件事情版務群的態度的我本人,
用了錯誤的方法(暫時阻止討論)想要維護討論風氣,
所以達不到當時的我想要的結果,也傷害了整個看板,我到今日都還是覺得很抱歉。
對當事作者感到抱歉,對受到影響的讀者感到抱歉,對整個絕愛感到抱歉。
我真的也覺得討論很重要,但是我用錯了方法,造成了傷害。
當時出走了許多優秀的創作版友,我真的很抱歉。
雖然我的抱歉不值錢,也沒有資格要求什麼,
但既然這件事情又回來了,我想我還是應該在這件事情上做一點個人的表態,
也希望這次大家,包含我個人的訴求,能有好的結果。
/囧囧 170723
作者: ZENFOX (☁禪狐☁)   2017-07-23 22:47:00
謝謝前板主能出來說這些,當年各種錯愕不滿,沉澱之後又揚起,想到還是難受。不過,還是謝謝你這篇文。
作者: kiki41052 (緹)   2017-07-23 23:06:00
謝謝版主 有些事情雖然造成傷害 但也沒人能預知結局 知到怎麼做才是最好或是正確的
作者: phaiphai (詩耀粉? 藥粉? Orz)   2017-07-23 23:06:00
好久不見的二(三?)樓G大竟然浮出來!! 嚇到我~
作者: knnioio (梅迪恩王子)   2017-07-23 23:11:00
沒有人是完美的,況且版主是無給職,真正該譴責的是抄襲者,所以別再責怪自己了(拍
作者: abyssor (ユウキ)   2017-07-23 23:18:00
或許前版主群做出的任何決定都不會影響結果,畢竟這是另類的市場的手掌控一切…辛苦了…。
作者: a00011111143 (章魚燒)   2017-07-23 23:21:00
給推其實,身為讀者的我,也覺得自己五年前做的不夠好,是否在強硬一點,是否在努力一點就可以保護好作者們,但是沒做到,所以我會說對大B有陰影,不是單單只是對刪文潮的陰影,還有的是自己當年是否做的不夠好的悔恨
作者: ami2003tw (等二十年我願意)   2017-07-23 23:30:00
推,謝謝你也同上面幾樓希望你也別再為這件事所困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07-23 23:40:00
噓你,不過你還來得及的!這樣面對自己的錯誤是很勇敢的一件事!
作者: Celiot   2017-07-23 23:49:00
沒有行動的道歉,只是安慰自己的空言
作者: glimmerseaso (阿季)   2017-07-23 23:52:00
作者: Celiot   2017-07-23 23:52:00
認錯很好,但是推不下去始作俑者當然是抄襲者,但是助長抄襲氣焰和讓大部分版友聲援抄襲一方的,卻是版主群的作為道歉也回不去了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7-07-24 00:04:00
推樓上,就是回不去了。
作者: Mincalvary   2017-07-24 01:22:00
抱歉推不下去
作者: GREATID (好低)   2017-07-24 01:41:00
五年過去了,還有認得我真的很感激,非常的感激。不過,我跟其他朋友的意見差不多,你的道歉沒有辦法讓過去的大B回來,反而是讓某些人掙扎,如果不原諒你是不是太小氣。我覺得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社會的態勢不是你造成的,你如果真的覺得做錯了,以後就不要再犯吧!很遺憾過去不會再回來,但祝你過得去。畢竟對大B是大事,可是對人生只是小事。
作者: ylmarten (仰觀)   2017-07-24 02:12:00
就算你不覺得皇城內的和氣比討論重要,你的行為表現出來就是那樣,抱歉這個推我給不下去
作者: pennyty (囧囧。)   2017-07-24 02:13:00
因為當時的錯誤而有現在的助紂為虐評價我責無旁貸,我也並不是為了推文而來,五年前因為我的處置沒有完成的討論,如果可以我也很希望能夠重來,但我清楚這不可能,所以該出來把我的部份給個交代這個至少是絕對不能閃躲的,當時身為版主我的確翻了錯,但現在我已經不是版主,也無從改變任何結果,如果五年後版友還願意對這篇遲來的交代憤怒,我十分樂於接受,也感謝各位,但仍遺憾絕愛回不去五年前事件爆發前的樣子了,如果願意責怪的話,請不用客氣,也請不用勉強自己原諒。
作者: iflost (呆呆腰不腰埋薑由)   2017-07-24 07:09:00
嗯。
作者: askaw (你好我aska 沒要問aw什麼)   2017-07-24 07:55:00
閱。
作者: Chenyeh (異色)   2017-07-24 08:07:00
看完你的解釋還是無法理解一個覺得討論比皇城內的和氣重要的人怎麼會做出防堵討論的決定?你依然只是在講漂亮話。至少給我的感覺是如此。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7-24 08:39:00
辛苦了......
作者: pennyty (囧囧。)   2017-07-24 11:02:00
我覺得討論重要,但我當時認為落入攻訐的討論及沒有證據的指控對討論來說沒有意義,這是我個人武斷的錯我也承認當時的我尚未成熟到足以認知那是錯誤的選擇,所以我做錯而當時我不甚明白,現在更清楚了覺得需要道歉所以發文對於已成定局的事情我也不知道除了說這些還能做什麼,所以有什麼評價我個人也都接受,大概是這樣。
作者: mytoychiu (\(≧﹏≦)/)   2017-07-24 11:37:00
漂亮話+1「urmygod版友非常精闢的創作文下討論有一半以上夾雜互相攻擊」請問何謂相互攻擊?我是看到大多數人推文讚美urmygod的觀點和文 少數幾人在討論噓文的使用時點 只有2、3個噓文不認同urmygod的觀點 這叫做"一半以上夾雜相互攻擊"嗎?恕我不認同。最後 我想請問 你當初喜歡走錯路這文嗎 你現在認為走錯路這文抄梗抄襲嗎。看到你現在還堅持用「借哏」這二字我就覺得你不需要事後道歉的了
作者: kcetair (魔鬼就在細節裡)   2017-07-24 11:51:00
為時已晚、往事已矣,這篇文唯一的作用是讓你好過一點而已。
作者: ZENFOX (☁禪狐☁)   2017-07-24 11:52:00
「落入攻訐的討論及沒有證據的討論」當初那麼多人搜集資料看到推文解釋我想我還是把推收回好了............
作者: sonzo (黑蛋白)   2017-07-24 12:01:00
您說,因為沒有看過配菜太鹹被「借梗」的作品,所以無法判<斷是否抄襲。但這明明很好解決,您為什麼不先看完文章再
作者: newfool (doggie)   2017-07-24 12:02:00
同樣收回推,越補充只是越讓人感覺你是想讓自己好過,才發了這篇文的
作者: sonzo (黑蛋白)   2017-07-24 12:02:00
下判斷呢?這麼大的事件,版務處理應當謹慎,沒看過雙方作品及作出判斷,且全然不看板友提出的證據就判定無證據,然後今天PO文說你心裏認為是有抄襲狀況的,下面的回應又回歸五年前的公告回應方式,這會不會有點太分裂?話說這五年了您是否試著看一下配菜太鹹的作品?如果您真心後悔,是否真誠一點?老實說,傷害已經造成,您道不道歉都沒又差了。到底為什麼突然又出來發這篇其實跟五年前沒啥兩樣的道歉文呢
作者: kcetair (魔鬼就在細節裡)   2017-07-24 12:08:00
並不覺得板主需要負責判定抄襲與否,看不看文無所謂。如果有任何違反板規的發言,做出處置都是合理的,但當時板主群做的事是直接壓制討論,最終用了一個「借梗」的用詞,容我提醒,要借東西是要對方同意的哦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7-07-24 12:21:00
所以說是為了和諧,那時的討論根本沒有到需要壓制的地步,都還在辨明事實的過程就被截斷了,事發地點直接被斷了辨明的機會,(我不明白「中斷」要如何「維持」討論風氣)也沒有做出反對這種「作文方式」的處置,爭議文至今仍存還有機會出版,當初的處置實在難辭其咎。而現在的道歉看來也只是因為內心的和諧,因為事情又重提鬧大而且轉向了。
作者: uccujoke (晴雨)   2017-07-24 12:34:00
這篇文毫無意義 把自己講得多可憐也不會改變你是幫兇的事實
作者: audreywei (Fish #27)   2017-07-24 12:47:00
著作對於作者來說猶如第二生命 是非黑白本就該追究到底您當時卻只想「管板」 如今又何必這避重就輕的道歉文?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07-24 13:00:00
我來!
作者: Chenyeh (異色)   2017-07-24 13:02:00
沒有證據的指控?那麼多比對文還堅持說是沒證據,那恐怕不是你不夠成熟,而是你不知是真瞎還是心理因素選擇瞎。你說證據不夠,那麼多比對文做給你了,你又說你沒看過配菜大的原文,不敢看片面之詞武斷,那你有嘗試看原文之後去做判斷嗎?沒有嘛!所以不管多少版眾努力的做出比對圖、提出解釋、拼命要替作者爭口氣,都只能被你無視並且蓋上只是正反方在互相攻訐的章,真是話都給你講就好了wwwwwwww
作者: pennyty (囧囧。)   2017-07-24 13:02:00
我當時以為公告絕愛不歡迎蓄意重哏已經是處置,然而現在的我已經非常明白這是不夠的,但是我實在也已經不知道在現在的情況下我究竟還能做些什麼,所以我選擇出來道歉,並不是為了讓我自己好受。我在事發當下的判斷鎖文禁言壓制討論,讓真相沒有在當下大白,造成夏至今仍舊藉由走錯路獲得好處且仍可以置身事外,這是我覺得最難受的地方,不論對配菜大或者版友都是,所以我發文道歉,我不覺得自己哪裡可憐,錯就是錯了就該承擔,我能想到的最好方式就是,雖然什麼都彌補不了,但我絕對不是因為要讓自己好受,而是除了對當時的錯誤道歉及自行抵制夏某,我不知道還能做什麼。所以如果可以,請繼續批評當時的事件包含我的處置,非常感謝。事件當下的比對文,我的印象就是第一篇反推文,對於當時的我來說,的確沒有辦法做出很肯切的判斷,認定夏就是抄襲,那跟我心裡認為他有抄或者沒抄無關,是我能不能去判斷這件事到底是什麼,而當下的確我就是認為應該「管版」所以導致後續的處置完全錯誤,我現在才明白當下該做的其實只該是讓討論進行,提醒某些語言過激的版友不論是在哪篇文章,而不該擅自認定事件該在哪裡結束就強制停止討論,所以,我真的非常抱歉於當時的錯誤處置及現在的後果。
作者: m9o2o   2017-07-24 13:17:00
作者: Esot   2017-07-24 13:18:00
不想處理糾紛,只想壓制討論,這樣就叫做管版?抄襲作品繼續猖狂五年,版主群的作為真是居功甚偉順便一問,版主當時喜歡走錯路嗎?粗暴壓制爭議討論還收進難找的精華區裡,一般版眾根本不會沒事找來看,爭議文倒是大大方方的放在版面上篇篇爆文,放任「有文看就好」的言論橫行。現在道歉了,但真相什麼時候要還原?你當時沒看過配菜文所以無法做出有無抄襲的意見?那究竟是有什麼原因在紛爭開始之後還不去看?不瞭解雙方基本資訊就做出明顯偏向一方的判決,感覺後悔之後有任何補救嗎?你現在看過配菜文了嗎?作為當時目睹整個事件的人,覺得版主的自述裡美化成分更大
作者: pennyty (囧囧。)   2017-07-24 14:11:00
我當時沒有做出任何判決,就我個人立場來說我做的事情就是不處置,因為我沒有版規可以處置,這就是我當時沒有勇氣的地方,我當時能力不足以肯認夏抄襲所以我不敢也不願意做任何認定。而我的確後來看了配菜大的文所以我有我的抄襲與否判斷,但是當時我認為不能就因為我看了而且認為有抄襲就做出任何判決,因為根本沒有版規能幫助我下任何決斷。而事實上我依舊認為,即使事情發生點是現在,處理的是現在的我,我的處置也只會修正在不阻止版眾討論,讓版眾自由批評去形成看板意識。*我的沒有任何判決是指針對抄襲與否的認定部份,其它的鎖文禁止討論是我的確有做也承認錯誤。
作者: jessica19905 (璃_aki)   2017-07-24 14:35:00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7-24 14:44:00
就是為了皇城內的和諧,其餘都是廢話
作者: ixlxi (ixlxi)   2017-07-24 14:58:00
沒有版規可以處置所以沒有勇氣處理?呃這兩件事有關聯嗎?覺得你可以直說你當時不認為有抄襲.....你的作為就是禁止討論,就版上當時討論的熱烈的程度來說,個人覺得你其實蠻有勇氣的:)
作者: audreywei (Fish #27)   2017-07-24 15:19:00
的確板規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既已發生侵害作者權益的爭議,身為板主是否該就事建立合理的處理機制?別說板規了連國家律法皆須與時俱進,一句沒有板規無法處理,實非管理者應有之作為,當然更非辯白之藉口。
作者: sayauser (蔚藍打杰)   2017-07-24 15:35:00
作者: mytoychiu (\(≧﹏≦)/)   2017-07-24 15:48:00
就算你真的是沒權限或沒版規可以刪除走錯路一文 當時你總可以把該文一併列入爭議精華區或是請該作者答辯吧。但你卻沒這麼做 而是放任該文以爆文狀態留在公開板面上任人搜索推文數+掉坑買書(參見樓下同名討論串裡的推文)現在再掉幾滴鱷魚眼淚說:「其實我當時有發現抄襲只是沒版規也沒勇氣作出抄襲或刪文判決 所以我不處理依然讓抄襲文依舊留在公開版面上」嗯 這好像就叫做包庇抄襲耶。現在你留下這爛攤子 雙手一攤說:「我不是板主了 文還在公開板面上 大家自由判斷吧」真是嘖嘖嘖嘖
作者: nowan (沒有人)   2017-07-24 15:51:00
身為五年前的老人,完全沒辦法接受您現在的說詞。請問您鎖文後,看到大批板友申請刪文(原作的配菜大、其他創作者、發文譴責借梗的板友...),都還沒意識到應該採取不同的應對方式? 在大家很明顯是因為不滿而申請刪文的情況下,版主群的決定是默默刪除所有文章,再發個不痛不癢的公告。於是版上只剩下爭議作者的文章和支持"借梗又沒什麼"的板友發文。當時目睹一切事件的人,會怎麼解讀版主群的立場?您這篇道歉文發在五年前事發之初也就算了,五年後還是這樣的說詞,....唉。不噓這篇,但真是再度心寒一次。不行,把當年公告再翻出來一次,您針對刪文申請只是默默刪除再說一句"感謝大家在板上分享自己的孩子"? 您還記得配菜大當時的刪文申請理由寫的是什麼嗎?????
作者: mykaede (貓頭鷹)   2017-07-24 16:11:00
我覺得這篇把大家吸過來引爆仇恨值,宣洩情緒有餘,具體建樹不足,一則她不是現任版主,一則過去的事說再多都枉然,倒不如大家想想可以怎麼處理現在那篇還掛在版上的文給版主一些意見
作者: TAKUTO1224 (獨傲寂了)   2017-07-24 16:31:00
你一直在推文裡面極力的想說明自己當初的想法就代表你還是搞不清楚這整個災難最重要的是什麼
作者: tsukushikui (襯)   2017-07-24 18:00:00
同意樓上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07-24 18:33:00
反派死於話多。媽的智障。
作者: superjr (superjr)   2017-07-24 19:03:00
作者: Chenyeh (異色)   2017-07-24 19:06:00
你就老實承認證據在眼前只是當年你選擇了視而不見、而且還防堵言論還讓人比較欣賞一點。錯誤沒什麼,錯都錯這麼多年了還想來講好聽話掩飾,你自己不覺得好笑?你說你當時無法判斷是否抄襲,所以你無法判斷又沒有板規可以處置的情況下你做出什麼決定?你直接防堵板眾討論。然後事隔多年再來說你不是為了皇城內的和諧、你其實也贊成討論?你不覺得自己很屁嗎wwwwwwww你如果想當個好人可不可以想好前後文再發表?有你這樣自打嘴巴還把自己臉打歪的嗎?
作者: sr800906 (堻)   2017-07-24 19:47:00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7-07-24 20:10:00
不想噓但也推不下去,已經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
作者: noy010203 (天瑕之約)   2017-07-24 21:13:00
你確定你是來道歉的不是來拉群嘲的?沒有人追究當年版主的責任,你非要在這個關口出來坦。對路痴也真是真愛。你不是想對別人至欠,你只是想讓自己好過一點。既然你都求噓了我就成全你。但請記住沒人有義務原諒你。
作者: Feheartblue (啾一吉)   2017-07-24 21:46:00
刪文封筆的那些都回不來了。怎麼原諒?
作者: nns0216 (心門二真是太好看啦~~)   2017-07-24 22:44:00
有噓文踩線了吧?不同意原PO說法就人身攻擊是怎樣?
作者: sfie (姬語焰)   2017-07-24 23:04:00
明明都有人把資料整理出來卻輕鬆用句"沒有證據"打發,越看越想噓既然不能判斷,為何不是請作者本人提出相關創作思路來推定,而是將所有批評討論的文章刪掉?不能理解
作者: keepalive (Akira)   2017-07-24 23:31:00
謝謝你當初的處理方式讓我喜歡的作者都刪文出走惹^^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7-07-24 23:47:00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7-07-25 00:02:00
回不去了……
作者: mio5 (喵嗚)   2017-07-25 00:24:00
送噓免謝,回不去的從前不用緬懷,也不想聽你卸責
作者: likeness (騎馬看花)   2017-07-25 01:04:00
說真的看完你這篇所有發言,莫名的來氣。當初所有一切都呈堂供詞醒目的放在你面前,你什麼都沒看嗎?然後默默五年後跳出來寫這篇早該寫的文,忍得也太久了吧?當初事件有人站出來質疑、提出證據討論,花心思整理所有細節,你現在的發言真的就像在嘲笑那些想要維持創作風氣抵制借哏抄襲的人一樣,你有把那些心血放在眼裡嗎?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當初你選擇視而不見,只因為沒有杓子把它撈出來丟掉,用手又怕燙,所以你假裝沒發現,可當有人站出來拿勺子去撈,你卻搶走他的勺子,說你怕鍋子整個翻掉。五年鍋都冷了,沒粥沒有老鼠屎,你才拿著一隻勺子站出來,能幹嘛呢?
作者: miraclesmay (姬路)   2017-07-25 01:15:00
噓。
作者: likeness (騎馬看花)   2017-07-25 01:15:00
唉不小心推到了
作者: uccujoke (晴雨)   2017-07-25 01:19:00
這裡不需要你的表態 拜託你自刪好嗎
作者: YUCHIRO (YR)   2017-07-25 03:30:00
我有多喜歡不夜城就有多討厭那次的事件,現在的大B放在最愛第一個,卻沒有任何吸引我點進去的地方了。順便喊一下G大我愛你!!
作者: zx23 (獨步)   2017-07-25 10:40:00
因為你,傷了多少人的心,你有想過嗎?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7-25 11:50:00
你說現在你什麼都不能做 其實你有很多可以做 1 馬上加入噓走錯路噓到XX2 發表個人聲明 如果尖端不抽掉那篇漫畫 永久全面抵制尖端出版物 3 買配菜太咸的書
作者: augfish (前進幸福)   2017-07-25 14:18:00
作者: mushroom5g (阿蘑)   2017-07-25 22:34:00
不想噓但也推不下去+1
作者: cola1205   2017-07-26 01:34:00
五年前沒參與,認真的爬文看始末,因為這樣令人胸悶的不平鳥事,錯過了很多優秀作者好文,再看看妳寫的自辯之詞,決定送妳大B首噓。
作者: caloric (能)   2017-07-27 01:33:00
出來貼這篇,有沒有覺得自己贖罪了一下呢?:)
作者: Mincalvary   2017-07-27 02:29:00
別情感勒索我們啊,不原諒你好像我們很沒度量似的:3*肚量
作者: rancle (aLi)   2017-07-28 10:23:00
剛剛才追了這件事,我覺得這時候妳就不需要出來吸仇恨值了
作者: arkar (雁)   2017-07-31 12:19:00
噓一個回來好了,因為我覺得當年事件被收的七零八落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07-31 12:19:00
日常一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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