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注意
防個奈米爆
邱百雲失蹤後的第二十天,警方研判是凶多吉少。
警察把這消息告訴我時,正好是上午十點二十八分,再過兩分鐘,董事大會就要開始
了。我掛斷電話,告訴合夥人,剛才打來的只是一通推銷,沒事的。
其實我的心早已被刺傷,隨著百雲的離開,失去了知覺。
前陣子我和邱百雲因為一件事而爭吵,他和他的前女友上床了,他說他只是需要,不
代表心已離開。我說,滾吧,誰不選非得選那個為他拿孩子、為他割手腕的瘋女人,去死
吧。邱百雲只是哭著告訴我,是他的前女友害的,不是他的錯。
原來硬起來幹別人還要別人負責,我倒是聽膩了這種莫名其妙的解釋。
吵架的當晚外頭下著大雨,我不曉得鄰居有沒有把這些話通通都聽去,事後證明,他
們只聽到了摔盤子的聲音,以及邱百雲被我趕出門之前,在玄關的悲泣,隨即被我推出門
外,跟著雨聲,一起被我隔離開來。
其實,我還是喜歡他的,很喜歡很喜歡的那種程度,只是那天我太心痛,才會如此。
他失蹤的第十五天,我是這麼跟警方說的,他們把我的每句話鍵入螢幕裡,冷淡無情
地問我後續,在我講到我去夜店找不到他,只好找個砲友隨便幹的時候,對方微微蹙起了
眉頭。
那個挺帥的年輕警察瞪了我一眼,沒給我好臉色看。
報案後的第三天,我就接到了警察的消息,告訴我,據說邱百雲在兩週前跳下金山海
岸了,我報案的太慢,屍體不是被海流沖走,就是已經被魚群吃個精光了。這種故事結局
我有點意外,畢竟邱百雲這麼貪生怕死的人怎麼會輕生?就連我逼他吃下電池他都會哭,
這種人怎可能自殺?
董事會開始,當我在台上匯報時,只要想到邱百雲跪在地上哭泣求我放過他的樣子,
就忍不住想笑。
但事與願違,我卻流下了眼淚。
一旁助理趕緊地遞上手帕,我的合夥人踏上台拉住了我的肩膀,他低聲地寬慰我要我
節哀,其實他什麼都知道了。底下的董事面面相覷,知道內情的人們露出了無奈,在那些
人之中,有人曾因為我的性向質疑過我,但後來我的工作能力證明了會賺錢的狗無論在怎
麼低賤討厭,他們終究需要忍耐。
我哽咽地說不出話,只好中途離席,在自己的休息室裏頭歇會。
沒多久就接到警方打來的第二通通知,他們告訴我,在邱百雲落海之前他投宿的旅店
裡,旅館業者曾在床底下找到了一封信,上面沒有署名,信件是列印的:
『穿上一件好看的衣裳,使你人模人樣,但真正的你既是如此無情,我恨不得扒光你
。』
如此淫艷的文字,很有邱百雲的風格。他的本業是一名畫家,普通時候偏愛風花雪月
的詩詞。因為創作不怎麼樣,只能透過我每個月的資助,他才有辦法餬口。
上床之前,他喜歡親手替我脫去衣服,吻遍我的全身,替我口交以後再主動地插入自
己的體內。他曾說過,卸下外表的我們只是一頭野獸,彼此沒有愛情也難說,因為愛使我
們化成野獸。
聽完警方的說法以後,我掛斷電話,頹敗地躺在會客沙發上。
愛情使我們化成野獸,是嗎?那他跟前女友做愛又怎麼說?充飢而已?
我想到恨之入骨的地方,又捏緊的拳頭,讓指甲刺入掌心。
在邱百雲離開以後的第二天,宋芮茵就打了通電話給我,竟然是道謝我的放手。她說
,從今以後,邱百雲不會再需要我。我只是冷笑了聲,連脫口罵瘋女人的力氣都沒有,邱
百雲從我身上拿走的錢也夠在台北買一棟公寓,宋芮茵得了便宜還賣乖,也不想想,究竟
是誰養著邱百雲那一身高貴行頭,光鮮亮麗地迷得她七葷八素。
愛能使人化成野獸,邱百雲要的是獸慾,如此地無情,看來是他已不需要這些外表。
我的合夥人敲門進來,他拿了一杯咖啡,希望我能看開點——合夥人,陳冬凜其實不
喜歡邱百雲,他認為百雲只是為了我的錢。這麼說起來就有點掃興了,我苦笑,難不成我
就只有這麼點魅力?
陳冬凜比我年長,也想了我很久。
我癱軟在沙發上,閉目養神,沒想接過他的咖啡,陳冬凜卻趁勢撫上了我的臉。大概
是熱咖啡的關係,他的手心極燙,我的意識幾乎被他弄得潰不成軍,他的拇指更進一步地
摩娑著我的唇瓣,我感受到他的呼吸焦灼,彷彿從烈火般的情慾中吼出他的渴求,是愛與
慾的折磨即將把他化成一頭野獸。
「不行喔。」我用虎牙輕咬著他的指尖,用濕潤舌尖輕舔,半瞇著眼睛對他說:「你
這樣安慰我,只會讓我更難受。」
那天早晨我跟陳冬凜在休息室做愛,果然跟我料想的一樣,這裡隔音很好,也很舒適
,陳冬凜撕咬著我的血肉,儘管我怎麼浪蕩呻吟都沒人知道這件事。
完事以後陳冬凜送我回去,但不是我跟邱百雲的愛巢,而是他買來置產的別墅,看起
來是老早就別有居心。畢竟我鮮少當零號,再者陳冬凜太過熱情,性愛過後的我就懶得思
考陳冬凜究竟是從何時開始準備這一切。
我在這間別墅住了四天,無法對外聯繫,也不曉得董事會的情形,每天只要陳冬凜一
來,就是沉淪的開始,我們兩個化成了野獸,吞噬彼此的血肉止飢,用痛楚滿足淫慾。結
束過後,我總喜歡抽根菸,雖然陳冬凜不喜歡煙味但也會緊摟著我身體並皺著眉忍耐,這
大概就是我容許他在我身邊多年的理由。根據陳冬凜的說法,這段時間警察來找過我,他
們懷疑邱百雲的自殺恐怕沒這麼簡單,更有鄰居指出我曾經對邱百雲動粗。
我笑出聲,才沒有這回事呢,通常都是邱百雲動手自殘要我別離開他——陳冬凜突然
咬著我的肩膀,幾乎見血,他說,放心,他不會再讓人碰我一根汗毛。
執念,我知道,這會讓人走火入魔。
第十天,警察找上了深山的別墅,那時候我正在吃燕麥早餐,身上只穿著一件寬鬆的
白色浴袍,幸虧刮了鬍子,雖然憔悴了點但還稱得上優雅。一撥數十人的警察,個各持槍
,踩髒了客廳地毯,看起來戒備十足。我認出了其中一名警察,是那天替我做筆錄的小可
愛,我朝他笑了笑並指著自己的脖子,像條狗鍊一樣的金屬束縛限制了我的行動力,讓我
整體看起來狼狽又委屈。
我之所以討厭陳冬凜,就是因為他不懂美學。
最後,檢察官以殺人罪與限制行動等罪名起訴了陳冬凜,當天公司股票由紅轉綠,瞬
間跌破我的守備,我長期以來的辛勞瞬間就化成了灰燼,真是得不償失,因為邱百雲的死
亡並非如此簡單。
檢調單位從邱百雲床底的遺書找出了我的指紋,但這個信封是來自我公司的制式空白
信件,警方認為,與我同居的邱百雲隨手可取,從沒想過與我同一間公司的人同樣垂手可
得。身敗名裂對我來說並不構成威脅,長期合作的經驗讓陳冬凜太了解我了,所以他也敢
放膽如此為之。
啊,對了,後來警方再酒店旅館的水塔裡面找到了宋芮茵。
檢調後來跟我說,通常這類型會以一齣簡單的殉情結案——一個山窮水盡的落魄畫家
先是殺害孕妻後投海自殺,還真是般配。
但世事難料——警方要求鑑識組重新建構宋芮茵落水的路線,他們發現水塔上的鐵爬
梯並沒有邱百雲與宋芮茵的指紋,更別說毛髮腳印等等。
檢調單位起了疑心,把整個案件重新推演,發現了這場陋戲的破綻。
宋芮茵肺部無積水,研判死後落水,指甲上沒有DNA,反而是夾雜了一根紫藍色的蠶
絲纖維。她被人用領帶勒斃,情急之下不斷掙扎,從她耳環上與指甲的的纖維來看,應該
是我買給邱百雲的那一條領帶,邱百雲曾戴上這條領帶主持畫展,還留下了照片,但這個
證物卻不見蹤影。
巧妙的是,宋芮茵即使被水塔清洗過屍身,但脖子仍有不屬於她的血跡反應。
何必呢,那明明就是一條血跡斑斑的領帶,偏偏要拿這個玩意兒當凶器。然而領帶是
誰的血跡呢?無非是邱百雲。為什麼邱百雲血跡斑斑的領帶會被拿來當凶器?
很顯然的,兩個人是被第三者殺害的。
這場野獸般的廝殺開始醞釀,陳冬凜利用我的名義把邱百雲拐到那間破旅館以後迷昏
,並趁夜色把可恨之人扔下海灘。可憐的宋芮茵,她大概是怕邱百雲對我回心轉意,竟然
一路跟到了那間破旅館,因為錢啊、愛啊——在愛之前,她恨極了沒錢的邱百雲活不下去
,對她的愛更是容易夭折,尤其是肚子裡面的孩子,害怕未出生就即將餓死,讓她目睹了
陳冬凜的手法。
獵人的陷阱不只逮住了一頭惡獸,更是將他們殘殺得血肉模糊。
陳冬凜很狡詐,他沒忘記我曾經報警,他把我藏起來的過程中,完全沒被監視器拍下
過。在我失蹤的那段期間,警方以為我畏罪潛逃,於是搜索我的住所,卻也沒有找到那條
領帶。
陳冬凜告訴警方,他不曉得我的去向。
那條沾血的領帶,原本該出現的地方應該是我的車內,或是我的私人領域——可惜,
陳冬凜執念太深,他捨不得我送給別人的東西。
後來,警方從他的臥室中找到了那條領帶,清洗得乾乾淨淨,陳冬凜甚至還曾帶著那
條領帶上班,像炫耀一樣神不知鬼不覺地招搖。
陳冬凜被捕的那天,他只對我說了一句話:「滿意了嗎?」
我笑了笑,說:「我可沒叫你做這些事情。」
整起案件結束以後,我把權力全部放手給董事會,領了一大半的退休金,也走過了一
段很長的恢復期,現在獨居在陳冬凜別墅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
只有我的小情人不太滿意,老問我為什麼要住在陳冬凜的別墅。
「因為我想讓你吃醋啊。」說完這句話小情人更是用力肏入我的體內,我氣喘吁吁,
被他操得累了,只能悶悶哼哼地喘息呻吟,但我知道,他就喜歡我這樣。
小情人是我最近認識的孩子,職業是警察,工作認真,有點死腦筋,我挺喜歡的。
「那是因為你來報案的時候,跟我說過陳冬凜的事情。」完事以後,小情人穿好制服
,又是英俊筆挺的人民保母,「是你暗示我去找他。」
「我只是說我跟他很好而已 。」我裸露著上半身,仰躺在床上,朝他笑說,「明明
就
是你愛吃醋,只要是我身邊的人你都忌妒。」
身上盡是小情人的精液與太過粗暴弄出來的傷痕,年輕人體力太好,有時候我還真是
吃不消。他聽我說了這句話以後,愣了愣,眼底藏著一抹幽暗的火光,這種眼神我很熟悉
,我曾經在邱百雲與陳冬凜身上看過,一股名為執念的火焰。
他接著在我身旁單膝下跪,拿起毛巾替我擦乾身上的污痕。
「我會永遠聽你的話。」他說。
我盯著他那排漂亮又濃密的睫毛,想起了我小時候最喜歡的蝴蝶標本。
「請你永遠不要離開我。」他說。
「放心吧,你做得很好。」我笑了笑,摸著他柔軟的頭髮說:「我最喜歡聽話的孩子
了。」
愛使人成為野獸。
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