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非常忙碌,最近驗到三寶,
仔細研究新條文後,不知道有沒有遺漏什麼,
目前方式照前兩胎方式走,
拜託大家幫我們檢視一下,可能有些是錯的,
或是有更好的我們不知道,
請直接跟我講,不吝指教,先說聲感謝。
家裡所得稅報的是12%,父親工作,母親一打二。
1. 大寶二寶,當時戶口報在台南,後來舉家遷移到屏東,所以三寶應是申請屏東第三胎
20000元生育津貼。
2. 母親可以申請勞保兩個月補助。
3. 育兒津貼第三胎一個月3500。
4........好像沒了,大寶明年打算念中班,但是屏東沒有公幼優先入學的方案。
以上是我想到的全部,
拜託大家給點建議了,
感激不盡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