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要怕麻煩!
收集證據檢舉就對了!!
當天我跟我老公前往台南新天地吃飯
我們剛好看到婦幼車位有位置
就繞過去看,結果發現一台車,完全沒有停車證
為什麼會這麼明顯!因為對方是一對中年夫婦
而且擋風玻璃非常透明!沒有很暗,所以非常清楚
當下我跟我老公也好聲好氣的詢問對方說:大哥,不好意思,請問你有相關停車證嗎?
因為這個是親善車位,需要有證才能停喔!
對方口氣非常之差的大喊說,我車上有孕婦阿!
你有是不是?你有車證嗎?
我立刻指了我的車證給對方看,而且我已經八個月
肚子很大,我說,我是孕婦我就坐在這裡。
對方開始跳針,怎樣,我停這裡有什麼問題嗎?
我說:有問題啊,這裡上面就寫的輕輕楚楚
需要有證才能停,您說車上有孕婦,但您並無相關車證,是不能停的,您要不要再看一下
上面的中文?(補充一點,對方車上並無任何小孩或是孕婦,若對方下車是有帶小孩或是
孕婦,我並不會去詢問對方,我會直接開走)
然後對方就立刻鎖車然後跑走?!
整個有夠厚臉皮!我整個氣到不行!
立刻拍照存證!
而且一定要有附上時間已經寫得越清楚越好!
新光三越只會柔性廣播車牌請對方移車
不會有任何動作!!!跟新光三越檢舉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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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需要把違規照片拍的很清楚
並且寄到當市的市長信箱,標題要打
「停車場佔用專用停車位,請轉停管科查處」
打的越仔細越好!最好連對方佔用幾樓編號幾號都打清楚!!越仔細越容易檢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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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檢舉的範例!
首先要拍遠一點,把對方停在親善車位的狀況拍清楚,並且加上時間!
https://i.imgur.com/gwjjMOQ.jpg
再來一張就是近照,
對方車上並無任何的相關停車證
https://i.imgur.com/rxkITGA.jpg
再來信件內容,描訴的越清楚越好!
https://i.imgur.com/LZ6zDTa.jpg
最後得到回覆,有附上市政府的負責人專線
可以打電話去詢問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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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要怕麻煩!這是政府給與我們的權利!
我媽常說不要給人家檢舉啦!
我回說,這就政府給予我們的權利,為什麼不檢舉
那設立這條法規幹嗎?發證幹嘛?不要發就好了
不要設立這種車位就好了啊!
我沒有懷孕之前,就算看到只剩那個車位我也不會停!因為就是給需要的人使用啊!
沒證敢停,就不要怕人家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