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amilkamilk
處分:刪文、水桶 30 日
事由:惡意發言、引戰。
多次回文文不對題,對看板討論形成負面影響,
經版友討論後仍然持續為之,認定為蓄意製造看板衝突、混亂。
且前案 #1bpTRRrk (BabyMother) 已判決過,本次為二犯。
舉證:
26 10 7/22 amilkamilk R: [寶寶] 兩歲堅持不說台語!
27 7/27 amilkamilk R: [寶寶] 如何決定暫緩讓孩子上學
28 8/15 amilkamilk R: [新聞] 貴族托育爆虐嬰 竹椅綁未足歲孩任嚎哭
版規:
肆、其他文章相關之規定
九、禁止亂板、惡意發言、人身攻擊、不雅文字、謾罵及引戰
不雅文字包含但不限於含汙辱、謾罵等字眼,或令人不悅之流行詞(例:巨嬰)等
惡意發言:指認定以製造看板混亂為目的的發言。
引戰:指認定以挑起使用者情緒、製造看板衝突為目的的發言。
亂板:以各種方式癱瘓板務管理能力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洗板、聚眾鬧板等。
人身攻擊、謾罵等兩項以告訴乃論,
由認為被侮辱之當事人向板務申訴或由板務主動判定後後處分之。
其餘均由板務主動判定其內容是否違規。
※違反者,依以下罰則處理
初犯 →刪文,水桶14日
累犯 →刪文,水桶30日
情節重大→刪文+水桶 36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