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修改板規第八章

作者: littlelike (o(.〝.)o)   2022-01-16 19:52:16
回應組務版SP2_AllSport小組長在#1XunjkoP此篇的建議
 (二)考量到羽球板板友漸多,建議板主修訂更為嚴格、明確的板規。依板主說明
    內容,依板主判斷而加重的水桶判例實非少數,若每回皆由板主自由心證訂
    定判罰,不免影響板友觀感,請盡速修訂板規以減少此類可能的紛爭。
修訂版規第八章
原第八章
第八章 罰則與申訴
8-1 第一次違規水桶罰則,水桶14日。
8-2 累犯條款:本板水桶罰則累進採次數制,追朔期一年
14日→60日→365日→3650日
8-3 板務討論文章分類請使用 [板務],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若對板規提出建議,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
8-4 若對判決不滿,請去信原判決板主提起申訴,若對回覆不滿或超過72小時未回應
可至組務板(CourtGeneral)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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