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家純網銀竟有2股東喊撤資 兆豐銀開第一

作者: qwe711334 (qwe711334)   2019-09-08 22:42:51
https://tw.appledaily.com/hot/realtime/20190908/1629874/
2019/09/08
3家純網銀還沒開業,竟傳出竟有銀行股東喊撤資「不玩了」。
金管會要求純網銀的董事派任,須適用「金金分離」原則,引發銀行股東強烈反彈,據透
露,除「將來銀行」的第二大兆豐銀大股東想以「法令變更」為由撤資外,另一家純網銀
的銀行股東,不排除一旦兆豐銀可依此撤資後,也擬比照跟進出走。
因已有兩家純網銀的銀行股東開始「蠢蠢欲動」,市場關注後續可能引發的連鎖骨牌效應

據透露,金管會將在近2周內,找純網銀的法遵主管等相關人員,討論純網銀董事派任,
需如何遵循「金金分離」原則,盼可降低銀行大股東的疑慮。
所謂「金金分離」是指同一人、或同一法人,禁止同時擔任兩家金融業負責人。
據了解,金管會研擬援引「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準則」第3-2條的「霸王
條款」:銀行負責人的兼任行為及兼職個數,應確保本職及兼任職務有效執行,不得有利
益衝突或違反兼職機構內控的情事。
「銀行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經理人、董事,換言之,金管會認為,銀行若派任
內部經理人兼任純網銀董事,恐有利益衝突的問題;除非各銀行須自行舉證,派任的經理
人和純網銀間,沒有洩漏營業秘密和競業禁止。
業者則批評,若要依循此「霸王條款」,那麼銀行股東派任的純網銀董事,就應回到個案
審查,而非有通案原則;一旦回到個案審查,那可能就沒完沒了了,這也恐將讓各家純網
銀董事會召開時程「一延再延」,衝擊開業時程。
純網銀因規定金融業持股須達25%,排除「股權」的金金分離,但卻沒有排除「董事派任
」,日前立委江永昌等更已多次質疑純網銀是金金分離最大矛盾。
據了解,今年2月14日,3家純網銀遞交營業計劃書時,各家純網銀規劃董事名單,「幾乎
都是銀行內部經理人兼任」,甚至赫見各家銀行的總經理羅列名單中,顯示當時各家銀行
股東都認為,純網銀的「股權」既排除了金金分離,「董事派任」當然也可以比照。
7月底,金管會宣布3家純網銀「全上榜」時,當天記者會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宣布,純
網銀董事派任需遵守「金金分離」原則,讓業者一片錯愕。
8月顧立雄對外表示,內部經理人不能兼任純網銀董事,否則就是「二擇一」得辭掉一個

但不能派任內部經理人兼任,讓銀行股東抱怨、質疑聲浪不斷;9月顧立雄讓步,鬆口表
示金控、或是海外集團派任的經理人,可能較無利益衝突問題,可兼任純網銀董事,但仍
有業者不埋單。
有銀行股東私下抱怨,若依「金金分離」原則,金控、銀行都是金融機構,甚至金控經理
人都有兼任銀行董事,如果金控可派經理人,沒金控的銀行為何不行?
其次,若由銀行股東派一個資訊長、法遵長去純網銀做董事,因為法遵長可能沒有財務背
景,根本無法發揮董事職責,「股東派董事是要去監督,難道法遵長是要去協助純網銀做
法令遵循的嗎?」
據透露,兆豐銀內部認為,如果出錢還要負責,但不能派能負責的人去當董監事,這種投
資跟當初的評估有差距,需重新檢討。金控高層批評,實體銀行也是金控100%子公司,難
道金控和純網銀就沒有金金分離的問題嗎?若金控可以、銀行不行,「金金分離」豈不是
做半套?(廖珮君/台北報導)
作者: bdes6510 (阿方)   2019-09-08 22:47:00
我比較好奇當初金管會開放純網銀執照申請時,有沒有說要金金分離,如果有,那股東就沒什麼好靠北的,如果沒有,金管會被罵也是活該,這會讓人想到金管會當初為了救彰銀與台新簽契約,讓台新取得彰銀的經營權,等台新將彰銀拉起來後就翻臉不認人,現在官司還沒定讞呢這就像簽契約時先哄人簽下去,簽下去之後才發現一堆規定要遵守,不管是誰都很難不生氣吧?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09-08 23:12:00
新聞說審核時提報的人事資料就已經是重疊名單,如果一開始就要求金金分離,名單應該不會這樣,另外問,如果一開始就說金金分離,但銀行提出的卻是重疊人員審核時難道不用質疑甚至不予通過嗎?
作者: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19-09-08 23:41:00
跳船啦
作者: Alphaz (@@)   2019-09-08 23:42:00
將來銀行喔 沒差吧 反正交通部在逼中華增資就好
作者: bluegates (藍門)   2019-09-09 00:13:00
看起來是因為立委質疑才改的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9-09-09 00:39:00
當初一直都有對這點質疑吧,要現有金融業幫忙人錢事扶植網銀,卻又不准有控制權或甚至參與權,的確是滿矛盾的通通比照禁止,讓有意有錢的股東自己去挖能人不就好了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9-09-09 01:40:00
搞不好最後只有樂天銀行一家成功開門當初就神經病搞了銀行金控必須佔25%的規定現在只有國票金符合規定,其他大概都會抽腿將來銀行是可以改成新光金,但也要新光願意
作者: senju (senju)   2019-09-09 07:43:00
希望旺旺金也突然離開,讓樂天獨資經營
作者: YCL13 (靜默)   2019-09-09 08:41:00
怎麼新聞寫得像是顧立雄說了算,當初法到底怎麼定的?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9-09-09 11:31:00
當初訂的規則是說要有25%的金融機構"投資"所謂金融機構其實也只能是銀行跟金控但你要人投資25%卻不能派人監督不是很怪??國票金可以派是因為樂天銀行被認定是國票金的金控子公司跟其他金控旗下的銀行一樣
作者: gostt (99%男生)   2019-09-19 20:04:00
賺不到錢 就沒人會投入 商場的現實
作者: yaguara (yaguara)   2019-10-04 00:34:00
要你出錢 至少1/4 幾百億 卻不准你影響經營方向、決策 有這種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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