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個人解讀與分析,沒有內線消息。
█聯盟是否有通知警方?
個人認為,本次亞職澳隊風波,並不完全是像諸多媒體今日指責的,聯盟「竟未報警」,
而比較可能中華職棒聯盟是「有通知警方」,但「並未正式報案」。
來源一:
Blazynski referred the matter to Cavalry coaching staff, who passed it up the
chain and it eventually led to Asia Series bosses contacting police.
-The Canberra Times http://goo.gl/WYygMx 11/23, 2013
來源二:
刑事局表示,當時曾接獲中職聯盟反應,但這名捕手無法清楚交代對方特徵,連夜店在那
裡都說不清楚,根本無法追查
-聯合新聞網 http://goo.gl/6kWYCh 11/24, 2013
來源三:
刑事局說,布雷辛斯基向警方表示,2人看似為亞裔,但用英語和他溝通
-中央通訊社 http://goo.gl/HhM0Oi 11/24, 2013
以上三項報導交叉互補,出問題的機會並不高,
所以根據以上資料的話,中華職棒聯盟是有在第一時間通知警方,警方也問過澳洲球員。
無從得知的是當時通知、處理的是台中市刑大、或是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而根據其他報導資料、以及黃鎮台會長的聲明顯示,幾乎確定的是並未「正式報案」。
█為何第一時間回應「聯盟已向警方報案」?
根據前一段結論,聯盟是「有通知警方」,但「並未正式報案」;
這樣的處理方式個人是可以理解的。
但為何The Canberra Times新聞曝光,黃第一時間回應的是「聯盟已向警方報案」?
個人推測這有兩種可能:
一、黃「口誤」或是「刻意美化」說法,把「通報警方」說成是「已報案」
二、聯盟人員「有意」或「無心」誤導黃,讓黃一直誤認為已經報案
而媒體可能也因為黃的「已報案」說法,造成記者做出錯誤報導,
卻又沒辦法立即再次採訪到黃進行更正,因此有所不滿?
此純屬無根據的推測,我並不知道部分記者不滿的原因。
█「未正式報案」的原因?
本段是當前一段的「二、聯盟人員誤導」並未發生時才有意義。
個人並不完全相信黃會長所說是「賽後工作人員又因忙碌忘記回報。自己也未主動追蹤」
自己的分析如下:
黃會長一定知道警方當天(隔天)就有收到資訊,但短期內並不希望此事登上媒體,
因為可能會破壞年底許多重要的議題:象隊轉賣、選秀報名、冬季聯盟、轉播權。
如果正式報案,很有可能跑社會線的記者聞風得知,會讓以上議題發生重大負面變化;
因此黃會希望通報警方後,不正式報案,但由刑事局展開調查。
而站在聯盟立場,這個時間點絕不會主動公開這項資訊,
而是到了年底議題定案、刑事局調查有結果,才考慮是否用比較低調的方式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