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目擊者:澳捕手把妹失利 挾怨抹黑中職

作者: applehpsh   2013-11-25 15:39:40
※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這件事情的發展方向其實是很讓人疑惑的,中職過去一直沒有做好假球的相關回報流
: 程,因此相當為人所詬病。這次中職官方新聞稿的「賽後工作人員因忙碌忘記回報。
: 黃會長表示自己也沒有主動追蹤,這是嚴重的失誤。」不過是再度的突顯這一點而已
: 。也就是不管最後查出來的「真相」是什麼,或有沒有查出「真相」,沒有做好假球
: 回報機制的這個失誤是不會變的。
: 有錯,就像黃平洋所說的:「透過這次事件,檢討目前的問題加以改進,把標準作業
: 流程做好,未來確實分工分層管制追蹤,這樣比較有意義不是嗎?」改之就是了。結
: 果大家罵棒協、罵媒體、罵澳洲球員,甚至還覺得中職處理這件事情上沒有錯。但事
: 實就是,連會長都發官方聲明稿說他有「嚴重的失誤」了。(是說,官方新聞稿上還
: 是寫「希望其協助配合影響比賽,能讓三星獅落後超過七分」,這也是失誤吧?)
: 中華職棒聯盟是一個對於假球相關事件要特別敏感的聯盟,沒有處理好相關的事件,
: 不管如何都是相當嚴重的。一個做得不錯的會長當然沒有必要因為一個「嚴重的失誤
: 」就下台,我們球迷當然也應該希望他繼續留任、改進,但不應該認為這件事情不嚴
: 重,或因為會長過去的功績,覺得他在這件事情上處理不好不是一個大疏失。
: 假球相關問題,永遠是中華職棒最應該注重的問題,沒有一個問題比這更重要的了。
講實在啦 你講SOP也是馬後炮而已
在亞職澳洲對三星那個時間點來講 中職聯盟有幾件重要的事情正在進行中
第一 選秀報名進度:許林鄭凱文等要不要投選秀等大事
第二 月底要談明年的電視轉播權
第三 兄弟象轉賣案
第四 亞職大賽進行中 當時最大熱門的冠軍組合是樂天對三星
不需要我細細說明吧!
今天假如真給你照SOP走 報了案公開這件事情 你以為國內記者會放過你?
『檢警大動作搜索? 亞職再爆組頭收買球員放水?』
以台灣媒體的素質 就算沒人收賄 出現這種新聞標題你會很意外嗎? 根本不會吧
光是正在進行的亞職大賽若是往後 三星輸坎培拉 樂天輸統一 統一輸坎培拉
不用記者影射 基本上台灣民情就會自動去猜測三星放水 樂天放水 統一再放水
亞職基本上就被打成假球大賽 星野仙一 柳仲逸會被影射成來台賺外快放水球嫌疑
這還不嚴重?
然後爆發這件事情後記者開始檢討中職環境問題
我問你 這樣子旅外那幾個報名選秀的機率不就忽然變小很多
選秀會影響還是這裡面影響最小的
光是亞職後面這三場被你SOP影響收視率一定暴跌
然後什麼民視還願意談明年轉播嗎? 就算願意砍價一次就是"億"起跳的
不用我解釋你也知道轉播權利金對於各國職棒的收入多重要吧
少了一筆收入就算了
兄弟轉賣案轟轟動動的 今天一爆這件事情價碼一定直接腰斬
腰斬就算了 萬一乾脆就不買了呢? 洪瑞河又被套上白賊稱號 大家開始狂酸兄弟
明年職棒一樣省錢玩 可能甚至學興農不請洋將(因為真的沒錢了)
考量以上種種影響 如果換你或是其他鄉民去當會長 你會很乾脆地SOP報案還是忘記?
不是說我要護航他們不報案不走假球防堵SOP
但是這個時間點爆出來這件事情 礙於現實 現實 現實 你會怎麼做?
在推文喊說中職該死 應該怎樣怎樣 用喊或是發發文的都馬很簡單
又有人去考量到現實環境?
作者: no5566 (不是五六)   2013-11-25 15:44:00
給你推推
作者: oceanman0704   2013-11-25 15:45:00
先補血很多事情都看鄉民馬後炮而已
作者: s042078 (TOGO)   2013-11-25 15:49:00
你不知道鄉民在板上都是鍵盤聖人嗎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5:49:00
為什麼認為不報案是瑕疵就是鍵盤聖人@@?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3-11-25 15:49:00
推。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5:50:00
照你這麼說 國際賽 亞職 季後賽 選秀 只要有類似情況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5:51:00
統統都不要報案
作者: applehpsh   2013-11-25 15:51:00
我是覺得這很兩難阿 這件事當然有錯
作者: applehpsh   2013-11-25 15:52:00
可是礙於現實 你真的很難說SOP就SOP中職就是需要錢需要贊助商 兄弟就是需要賣 這是不爭的事實 現在中職沒錢沒宣傳沒大企業加入沒辦法
作者: oceanman0704   2013-11-25 15:53:00
就像看到在大魯閣說的一嘴好球,但實際打連壘球都打不到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5 15:53:00
中職過去就是幾乎都隱匿起來,事實證明反而會越滾越大,這件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5 15:54:00
事處理好,對中職反而是加分而不是扣分,不應該再繼續用過去的做法,只會重蹈覆轍而已。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3-11-25 15:55:00
所以澳洲媒體識大體 打完才爆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5:57:00
重點賽事會有更多不肖組頭賭徒賭鬼等著搞事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5:59:00
如果選擇全避開那可以報案的月份搞不好剩下2/3...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6:01:00
光每年上下半季拼爭冠 季後賽 國際賽 亞職就四個月了
作者: applehpsh   2013-11-25 16:02:00
我的重點又不是只有比賽問題 轉播權和兄弟轉賣案幾億元的東西你沒考慮 抓著比賽再講有意義?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6:04:00
像你講的假使剛好遇到大物旅外歸國 談電視轉播權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5 16:05:00
任何時候都有可能「時機不對」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6:05:00
這個時候那不就是得乖乖吃河蟹?你確定這種心態沒問題?
作者: applehpsh   2013-11-25 16:06:00
我沒說我覺得他們這樣做是對的阿 我是討論時機點而已下篇推文也講了 我贊同要反省 SOP要弄好 可是今天如果
作者: applehpsh   2013-11-25 16:07:00
你是會長 這樣情況有多兩難? 根據實際狀況我不認為你們會像你們推文講得一樣立刻報案
作者: applehpsh   2013-11-25 16:08:00
講白了 今天這種窘況也是過去假球累積下來的遺毒所以不管怎樣我都不認為你們說的方式或是隱匿的方式哪種
作者: applehpsh   2013-11-25 16:09:00
會是完美解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3-11-25 16:10:00
的確是過去幾年累積的遺毒 不過這種事情是紙包不住火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1-25 16:59:00
中肯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13-11-25 19:18:00
這篇正解
作者: sunrise2003 (俠氣與狂醉)   2013-11-25 20:48:00
推這篇 雖然無奈, 但這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做法也不是說ZenUp大講的不對 但是有時候就是會有灰色
作者: sunrise2003 (俠氣與狂醉)   2013-11-25 20:49:00
地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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