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891)中信金-子公司中信銀基於推動社會公益及善盡企業責任,為贊助職棒運動,擬與"
華翼育樂有限公司"簽訂冠名贊助暨廣告合作契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兄弟象股份有限公司其下職業棒球隊十年獨家冠名權
2.事實發生日:
102/12/3~102/1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冠名贊助金總金額新台幣四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
免揭露其姓名):
非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
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
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次性支付新台幣四億元,冠名期間十年,期滿本行優先與華翼育樂有限公司另議。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
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推動社會公益,善盡社會責任,提升企業形象,長期廣告效益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轉自翔平的小象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