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恩宇再爆:「受傷期間醫療費都自付」

作者: a0912574942   2014-01-11 06:07:23
欠薪恩怨 兩造各編一套帳
〔記者林三豐/桃園報導〕「小雞」林恩宇驚爆前東家積欠約300萬元的「未發放薪資」
,反遭前老闆洪瑞河指責他簽約時隱瞞傷勢,小雞說:「我們只要求照合約走,多一毛也
不會拿。」
「沒想到事情鬧這麼大!」小雞昨天有些無奈地說,見諸媒體讓他前晚幾乎無法成眠。
小雞也強調:「此事與新東家無關,對中信感到很抱歉。」對於引發風波,也會在談薪時
再次鄭重向球團道歉,希望不要造成誤解,會全心為新東家打拚。
指簽約時並無開刀之肩傷
林恩宇的律師兼經紀人丁昱仁表示,目前優先是幫林恩宇談定新球季合約,可專心春訓,
投入新球季;前東家未發放薪資部份已有一段時間,並不急於這一、兩天處理。
洪瑞河指控林恩宇2010年簽約時隱瞞傷勢,才會給他月薪29萬元;林恩宇透過律師發出聲
明回應,簽約時並未任何欺騙或隱瞞,開刀之肩傷在簽約時也非既存於身體上,球團也未
安排體檢或要求報告。
醫療支出誰付? 各說各話
洪瑞河還指稱,林恩宇開刀後健保外的相關醫療費用皆是象隊支付,林恩宇也在聲明中澄
清,受傷期間所需醫療、復健、體能訓練員等支出,均由他本人負擔,前東家未曾特別支
付任何款項,他也有單據可供證明。
洪瑞河表示,欠薪糾紛可以尋求聯盟仲裁;丁昱仁強調,他們仍希望先和前東家有對話空
間,雙方可以就金額討論,達成和解。如果無法有對話窗口,才會考慮申請聯盟仲裁或走
法律途徑。
丁昱仁指出,「聯盟仲裁並不符合仲裁法相關規定,結果在法院並不具約束力,如果任何
一方對結果不滿,都可以再上法院。」
李居冠考慮放棄追討激勵獎金
另外,李居冠與前東家也有激勵獎金的紛爭,當時與猿隊合約中有2年的激勵條款,但被
交易後象隊表示未承接。昨天李居冠低調表示,考慮放棄追討這筆獎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11/today-sp4.htm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4-01-11 06:16:00
EatMe37 會告訴小雞不爽不要做,養傷費用請自行打工賺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01-11 06:29:00
仲裁任何一方不滿意都可以在上法院,那直接上法院不就好了。
作者: BlueKidds (布魯奇德)   2014-01-11 06:44:00
看來現在問題是 交易後簽的新約球員當事人似乎也不清楚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4-01-11 08:33:00
醫療費各說各話 會不會錢其實被中間人X走了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4-01-11 08:34:00
所以兩方都覺得是自己出錢
作者: farsky (我恨過敏)   2014-01-11 08:45:00
如果是球團付錢 那復健費用的收據會在球團這邊好作帳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4-01-11 08:56:00
推樓上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4-01-11 09:34:00
教主醫療指的是開刀,小雞著墨在復健。上一篇,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4-01-11 09:35:00
教主都自爆沒負擔復健費,真的超爛,早走早好。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4-01-11 09:37:00
要不是洪家自請離開 小雞根本不敢爆料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4-01-11 09:46:00
從最近例子來看,米糕與李國生是,體檢未過
作者: porten812 (節能.減碳.發優文)   2014-01-11 09:47:00
爪迷最愛這一味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4-01-11 09:48:00
從新議約,簽約+月薪+復健,傷癒內容不同。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4-01-11 09:49:00
這才叫職業棒球好不好,教主別惱了,不爽上法院啊。
作者: candychu (Dreamer)   2014-01-11 10:29:00
教主現在不是老闆了,有仇報仇。
作者: notea (QOO)   2014-01-11 10:43:00
最基本的就照合約走 白紙黑字 教主準備GG吧
作者: Raskolnikov (拉斯柯爾尼科夫)   2014-01-11 11:12:00
不要再搞人情野球了 FBG快點提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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