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手保險有案 薪水60%、上限10萬
作者: 張耀中
體育署競技組組長王漢忠。(張耀中/攝)
體育署今天(24日)針對中華成棒隊徵召問題進行第3次協調會,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提出暫
時失能保單草案,初步研擬受傷可理賠薪水的60%、上限10萬元,且此案會用在亞運38個
項目。
日前球員工會提出4項訴求,1‧球員運動傷害保險、2‧任何國家選訓會議必須要有工會
代表出席、3‧集訓與比賽期間必須要有工會代表陪同、4‧比賽收入要有合理分配,全部
達成才會同意球員參賽。
體育署因此開始著手保險一案,今天由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提出暫時失能保單草案,如果球
員受傷有免責期30天做為評估,研擬受傷可理賠薪水的60%、上限10萬元,未來2週內就能
確定實施。
體育署競技組組長王漢忠今天表示,這項保單不會只用在棒球上,亞運38個項目都會適用
,如果是學生身份的選手,會有其他的計算方式。
今天協調會有中華職棒、棒協、球員工會、明台產物保險公司等代表出席,體育署逐步完
成球員工會的訴求,但因中職認定亞運為二級賽事,仍無法徵召中職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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