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享資源不盡義務 中職欠一個交代

作者: tel5149 (唉....)   2014-02-25 14:23:14
※ 引述《a111111zz (沐竹)》之銘言:
: 中國時報 陳志祥/特稿 2014年02月25日 04:10
: 中職聯盟無視體育署打造之「職棒球員條款」保險理賠內容,堅持片面認定亞運為二級賽
: 事,拒絕接受徵召參與九月仁川亞運棒球賽;此等視國家榮譽於不顧之行徑,豈真是中職
: 球員所願為?中職聯盟實不宜也不該一意孤行!
請問陳大記者
依據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四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120022
亞運棒球項目就是被體育署歸類到二等賽事 要前三名才有國光獎金拿
雖然體育署宣稱這次會將此次亞運視為一等賽事
但是現行辦法就是白紙黑字的寫亞運是二等賽事
這哪是中職自己片面認定二等呢?
除非你叫教育部或體育署 現在趕快更改辦法再說
另外我還記得去年因為WBC進入前八強
但是棒協認為WBC等同於已經停辦的世界盃等級(二等三級,依辦法前三名才有國光獎金)
沒有向體育署申請國光獎金
引發大家的爭議 WBC競爭強度比棒球奧運還高 卻沒有列為一等賽事 導致前八強沒有獎金
後來棒協和體育署說會立刻專案處理改成一等賽事
卻不含去年的WBC 導致選手領不到國光獎金
(下面刪除)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225000890-260111
作者: wjv ( ̄ー ̄;)   2014-02-25 14:48:00
作者: wjy ( )   2014-02-25 15:45:00
我們id好像 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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