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即時報導】
中華職棒五年前爆發職棒史上涉案人數最多的假球案,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分別被依
詐欺罪將前兄弟象隊陳致遠判刑1年,減為6個月,得易科罰金16萬2000元。前La New熊隊
投手張誌家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0萬8000元。前兄弟象一壘手蔡豐安判刑1年,減為6
個月,得易科罰金16萬2000元。全案定讞,所有球員均不一定得坐牢。
至於假球集團首腦蔡政宜(綽號雨刷)因認罪,判刑3年8月、得易科罰金。吳健保二審也
改口認罪,判刑3年2月,另一部分判刑2年3月、得易科罰金。至於另一組假球集團首腦余
則彬因審理中身亡,公訴不受理。
今天僅被告黎紹君及蔡淵源到庭聆判。審判長宣判時指出,原審未考量刑法新舊法適用,
將16人併科罰金,總計高達2520萬元,二審全部拿掉。因刑法新舊法適用,民國95年7月
前犯罪,應視為連續犯,僅論一罪,所以被告刑度均降低。
全案源自9年前起,蔡政宜(綽號雨刷)、余則彬及吳健保三大假球集團以重金、美色誘
惑或暴力威脅,操控職棒兄弟象(現中信兄弟)、中信鯨(已解散)及La New熊(現
Lamigo桃猿隊)部分球員打放水球,連旅美大聯盟好手曹錦輝也受不了組頭色誘而沉淪,
雖未被起訴,但也黯然離開國內棒壇。
此案是台灣棒壇史上第五波假球案,涉案人數最多,多達67人,其中象隊球員涉案最多,
球迷比喻這波假球案是「黑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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