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哥
結婚又外遇其實已經觸法了
如果今天他太太告他的話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所謂通姦係指婚姻關係外男女雙方意思和致之姦淫行為,又稱和姦,所以別於強姦
但曹錦輝 法院認證的無罪
為什麼要一直追殺
不給他一個機會 好好表現
而且他已經付出了五年的青春了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4-12-30 03:33:00堆
作者:
lingon (林果)
2014-12-30 03:37:00CM在美國外遇, 而美國法律並沒有通姦罪,所以沒有犯罪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2-30 03:41:00一直在法院認證無罪,卻不提法院認證的向組頭詢價以及接受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0 03:41:00所以照樓上邏輯,小曹只是在台灣意圖想打假球,也不是在美國想打假球,應該mlb也是要pass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2-30 03:42:00性招待,你要提王有罪就算了,硬要拿來類比某曹是怎樣?
作者:
lingon (林果)
2014-12-30 03:43:00更正, 美國大多數的州並沒有通姦罪, 但即使有罪的州也大多不會強制執行wn錯, 棒球聯盟是私人組織, 組織跟組織之間互相尊重對方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0 03:45:00我這麼說好了,我和樁腳詢問買票價碼,結果最後我沒收錢,這樣我有罪嗎?
作者:
lingon (林果)
2014-12-30 03:46:00法規是組織之間的事情, 和政府法院無關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0 03:48:00所以A組織的內規,希望B組織能一起遵守,這樣說也說不通吧假如A組織內規,是只要有瑕疵就不錄用.B組織是要法院判刑,才算有罪認定!那A組織憑那點干涉,對方要和其內規相同
作者:
lingon (林果)
2014-12-30 03:51:00哪裡說不通? 中職管不到MLB, 只是看MLB要不要尊重中職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2-30 03:51:00你的職業是靠買賣選票維生嗎?「職業」運動員的操守德性需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0 03:53:00又在人身攻擊!
國家一年的預算一兆多,重要性難道會輸給棒球賽吳健保都沒受制裁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0 03:55:00在法律面前,就是單純的犯罪動機和實際有無犯罪事實.很抱歉,法院認證小曹無犯罪事實存在只光一個小曹有犯罪動機的點,就要高道德追殺
作者:
lingon (林果)
2014-12-30 04:04:00那是中職自己的標準跟法律無關, 就看MLB要不要尊重了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0 04:12:00所以中職的標準很不一致!其他打假球的,有行文到他人公司,告知有打球事實嗎?更何況小曹無打假球,只是有意圖!中職如果要這麼坐,救該每個打假球的,都行文到未來公司,告知其在原公司操守有問題,而不是只針對小曹一人!只針對某人,不是追殺是什麼?
樓上你舉投票為例不見得恰當,還是就事論事就好非得用買票當例子的話,那也是你答應了只是沒投下去你可以批評中職選擇性行文,但純論「行文」我認為ok反正MLB要不要接受是他家的事
作者: ramirez 2014-12-30 05:49:00
過的了法律門 過不了道德門
作者:
agantw (←高級鍵盤七逃郎)
2014-12-30 07:35:00大樹兄?我們當年熬夜看他打球,並非因為他是好男人才看的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4-12-30 07:48:00
美國沒有通姦 除非行為地在台灣應該說黑曹幫中職賺了不少利益 也撤底毀了中職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30 07:50:00二樓就打臉
作者:
LA24 ( )
2014-12-30 08:15:00剝奪工作權正夯阿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4-12-30 08:40:00好會護航唷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4-12-30 08:41:00
斷腿家 拿錢沒辦事 還不是…黑曹?喝茶也沒辦事啊
作者: leopold (吹豎笛的桑原) 2014-12-30 08:42:00
原po不要跳針
作者:
dayand (烤焦麵包)
2014-12-30 08:48:00爛邏輯 1.法律是到敵的最低底線 2.通姦與棒球無關法律是道德最低底線
笑死了 在業界當間碟 還敢說剝奪工作權 XDDDDDDDDDDDDDD私生活和公事分不清楚 是還在念基本教育嗎?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12-30 08:56:00零分的救援,完全失敗。加油好嗎?
作者: a23639978a (爻雨月雪爻) 2014-12-30 09:01:00
大樹原本黑了啊 但WBC看了你能不感動?
作者:
eastbrook (布é¯å…‹)
2014-12-30 09:02:00.......
你看看隔壁棚的摳比,當年丹佛案爆發後...他還是繼續當聯盟的天之驕子阿
不起訴不代表無罪 一個跟組頭走這麼近的 還接受性招待的 你跟我說沒談放水鬼才信 再來大樹外遇是他家的事情黑曹做的事情是傷害整個中職 對於球迷來講 你覺得那個嚴重差點讓cpbl倒台 5年很多?而且我不認為他有付出什麼
作者: tume7 (無敵七) 2014-12-30 09:15:00
讓吳健保跑了 台灣的執法根本...
這樣講乾脆黑人都回來打算了 反正他們也付出好幾年青春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4-12-30 09:16:00大樹外遇的地點在台灣才犯罪老二管不住那是私事,打假球是危害眾人利益的壞事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2-30 09:46:00
你會買票看小曹打棒球 可是不會買票看大樹衝撞一個是對不起他老婆 另一個是對不起所有球迷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2-30 09:50:00
而且小曹他是跟組頭約定好要打假球 可是那天剛好延賽是不得已才放棄打假球 而不是良心發現才反悔
作者:
bire (異鄉遊子...)
2014-12-30 09:54:00五年青春算三小..一大群人付出一輩子沒辦法打球的機會了
作者:
kkkk001 (4k)
2014-12-30 09:56:00可以不要再法院認證嗎 根本連法院都沒進來好嗎
作者: destinyck (Alan) 2014-12-30 10:11:00
支持打假球除罪化
套成龍大哥的話,大樹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會犯的錯所以法不責重,食指出去還有四指指自己小曹犯了球員不能犯的錯,所以舉起手掌say no
曹沒背叛棒球,和組頭好朋友吃飯也是私事,沒放水就沒
作者:
evilking (廢死是西方版的吃人禮教)
2014-12-30 12:03:00看來大哥這次下重本了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12-30 12:06:00zzz
作者: NBAsucks (呵呵) 2014-12-30 12:49:00
職業球員有關球賽的事情當然嚴重很多啊
說實在 跟選舉很像 一大堆有案在身的候選人還不是選爽爽 還不是一堆選民投
朋友的身分很敏感~ 就好像法官跟黑道朋友吃飯一樣吧
舊思維的老百姓,法官和警察就ㄧ定好人?黑道就沒正義過?黑道的朋友和兒子就不能當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