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為中信兄弟打進總冠軍賽的洋投寇迪本想轉投靠其他球隊,但由於中職聯盟洋將條款
中的優先議約權規定尚未修改,寇迪要等到明年2月28日後才有機會找新東家,引起其他
球團不滿,認為這項規定還有修改空間,才能讓中職球員間流動更順暢。
中職4隊對洋將註銷規定、優先權等,球隊間各有不同看法,例如:洋將登錄名額只有3位
,一旦選擇註銷,當年就無法重複登錄,因此,各隊如何在831洋將大限前取捨,也是問
題。
由於中信兄弟搶在季外就主動表明要留下寇迪的意願,所以中職其他球團完全沒有機會在
明年2月28日以前跟他談約。這也讓有些球團不滿,認為「美、日職棒都沒有這種規定,
雙方已無契約關係」,應是自由球員,但聯盟規章未修改,無法「搶人」。
去年中職聯盟針對「尼洛條款」進行修訂,原本「外籍球員兩年內除原屬球隊同意外,不
得加入任何其他中華職棒旗下球隊」已不復存在,不過修改後,原有的「優先議約權」並
未隨之改變,也會形成類似獨占某球員的狀況,諸如此類,中職規定看來還有許多改進空
間。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30001947-2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