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panpan: 你女友準備約其他男生偷吃 但是還沒偷吃被抓包 有罪嗎? 01/13 15:53
http://www.bizofbaseball.com/docs/MajorLeagueRules-2008.pdf
http://seanlahman.com/files/rose/rule21.html
根據MLB規則21(a)
只要承諾或同意在任何棒球比賽放水,或者試圖放水,通通都是要禁賽
即便曹錦輝事件不是發生在MLB,但他現在早就不是什麼多重要的選手
MLB根本沒必要去讓球團簽一個違反自己規定的人
所以根本也不是什麼MLB道德標準比較低
癥結點毋寧是MLB認為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現在主張封殺的人所憑的資料是什麼?
說到底也只有不起訴處分書一紙
仔細去檢視不起訴處分書內容
那些所有認定曹錦輝接受性招待、答應放水,只是因為下雨沒打成等的事實
全部都是依據組頭和白手套的供詞
而且只有部分節錄,連完整供詞是怎樣,是不是有矛盾都無從檢視
也沒有曹錦輝方面對這些供詞的回應,沒經過任何的對質
反正都不起訴了,也沒辦法檢視或驗證證據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
大家如此撻伐、質疑這些組頭、打假球、白手套的道德
覺得這些人不值得信賴
怎麼這時又如此相信他們的話?
號稱檢察官調查非常深入
結果沒有金流、沒有通聯
只有這些所謂共同被告證詞,還是可以照單全收?
不覺得哪邊不對嗎??
今天MLB覺得可以錄用曹錦輝
所說的根本也不是說完全相信他清白
而是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有涉入假球事件
這本來就是正確的態度啊
不然難道任意用黑名單封殺嗎
誰叫中華職棒20多年,假球都發生幾次了
仍然對這類事件沒有任何調查和研究
現在提不出足以說服別人的資料和證據
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