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連起訴都沒有 到底還可不可以繼續打中職?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1-13 16:21:48
噓 panpan: 你女友準備約其他男生偷吃 但是還沒偷吃被抓包 有罪嗎? 01/13 15:53
http://www.bizofbaseball.com/docs/MajorLeagueRules-2008.pdf
http://seanlahman.com/files/rose/rule21.html
根據MLB規則21(a)
只要承諾或同意在任何棒球比賽放水,或者試圖放水,通通都是要禁賽
即便曹錦輝事件不是發生在MLB,但他現在早就不是什麼多重要的選手
MLB根本沒必要去讓球團簽一個違反自己規定的人
所以根本也不是什麼MLB道德標準比較低
癥結點毋寧是MLB認為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現在主張封殺的人所憑的資料是什麼?
說到底也只有不起訴處分書一紙
仔細去檢視不起訴處分書內容
那些所有認定曹錦輝接受性招待、答應放水,只是因為下雨沒打成等的事實
全部都是依據組頭和白手套的供詞
而且只有部分節錄,連完整供詞是怎樣,是不是有矛盾都無從檢視
也沒有曹錦輝方面對這些供詞的回應,沒經過任何的對質
反正都不起訴了,也沒辦法檢視或驗證證據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
大家如此撻伐、質疑這些組頭、打假球、白手套的道德
覺得這些人不值得信賴
怎麼這時又如此相信他們的話?
號稱檢察官調查非常深入
結果沒有金流、沒有通聯
只有這些所謂共同被告證詞,還是可以照單全收?
不覺得哪邊不對嗎??
今天MLB覺得可以錄用曹錦輝
所說的根本也不是說完全相信他清白
而是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有涉入假球事件
這本來就是正確的態度啊
不然難道任意用黑名單封殺嗎
誰叫中華職棒20多年,假球都發生幾次了
仍然對這類事件沒有任何調查和研究
現在提不出足以說服別人的資料和證據
怪誰?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4-01-13 15:53:00
你女友準備約其他男生偷吃 但是還沒偷吃被抓包 有罪嗎?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1-13 16:24:00
你會被曹迷噓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5-01-13 16:24:00
你這拳打下去種花迷要報警了
作者: samwu995 (ftir)   2015-01-13 16:25:00
所以如果MLB說吃屎OK,你也吃屎?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3 16:27:00
1F風向還帶錯邊,下去可能連500都領不到ww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5-01-13 16:28:00
如果他沒犯錯有必要開記者會哭哭請球迷再給他機會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01-13 16:28:00
職棒球星上酒店.本來就要道歉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1-13 16:28:00
他道歉 算什麼自白? 你知道他為什麼道歉嗎
作者: forever23   2015-01-13 16:28:00
看到那麼多人挺曹 覺得還挺無奈的w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1-13 16:29:00
嫖妓 跟組頭過從甚密 接受性招待 承諾放水 真的放水你知道是哪一項?
作者: qazxswptt (...)   2015-01-13 16:29:00
我先噓大鳥56 原po抱歉
作者: KaMiRyuu (_)   2015-01-13 16:29:00
曹錦輝自己都認錯了,還在凹...
作者: asd0112   2015-01-13 16:30:00
他為交友不慎道歉,可沒說過為打假球道歉喔 XD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5-01-13 16:31:00
果然是看風向對了,就一堆人出來挺,當初怎麼沒人挺他XD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3 16:31:00
那也可以說大聯盟都驗證過關了,還要硬凹嗎
作者: asd0112   2015-01-13 16:31:00
他認交友不慎的錯,可沒認過有打假球的錯喔 XD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3 16:32:00
不要只有二分法,看不過去中職的作為就變挺曹嗎w
作者: KaMiRyuu (_)   2015-01-13 16:32:00
慢慢凹,等他被釋出,大家再來鞭一 次
作者: asd0112   2015-01-13 16:33:00
另外同意原po所言,共同被告證詞的可信度甚低根本不能做為認定事實的唯一依據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1-13 16:34:00
凹什麼 就算他釋出 也無法改變MLB認為證據不足 可以錄用
作者: KaMiRyuu (_)   2015-01-13 16:34:00
交友不慎? 真清純啊~ 打砲有人請,不是一般人有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1-13 16:35:00
他的事實 只是球技不足以勝任工作而已
作者: jj1004 (jj)   2015-01-13 16:35:00
如果真的覺得自己沒錯 澳職的約被阻止 應該反擊阿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3 16:35:00
共同被告說詞當聖經,MLB安全小組被當屁
作者: jj1004 (jj)   2015-01-13 16:36:00
反擊是要據以力爭 不是另謀出路
作者: KaMiRyuu (_)   2015-01-13 16:36:00
MLB安全小組被當神... 這麼強,還能查到台灣.哈哈~~
作者: iceyang (追)   2015-01-13 16:36:00
在FB上面哭哭討拍算不算反擊@@?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3 16:38:00
MLB有調查驗證過,被告說詞可是沒被驗證過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1-13 16:38:00
過了這麼久 連他根本沒承認 自白答應放水過 有幾個人知道有幾個人在意? 媒體都宣判他死刑了啦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3 16:39:00
要怎樣才會相信沒驗證過的去大於有驗證過的w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01-13 16:41:00
驗證過...? 跪求驗證過程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1-13 16:42:00
驗證過程要問MLB安全小組了
作者: jj1004 (jj)   2015-01-13 16:43:00
有誰會承認...陳致遠也打死不認好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01-13 16:43:00
承不承認不重要.重點是有沒有碰到錢所以贓到錢的通通都出事了.曹沒有所以不起訴其他都是廢話有沒有打假球不要錢的.曹這麼佛心?打身體健康的假球?
作者: asdasd57 (老智)   2015-01-13 16:46:00
沒錯 證據說服不了大聯盟 end就兩個可能 檢調+中職太廢 or 曹是白的
作者: foreseer (動手不動嘴)   2015-01-13 17:15:00
推 把不起訴書內的證詞當作證據 其實對辯方並不公平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1-13 17:38:00
曹認錯是認交友不慎不是答應放水 怎麼那麼多人愛亂扯台灣人只會被帶風向 反而mlb站中立角度才能做出正確判斷
作者: regeirk ( )   2015-01-13 20:35:00
X中職爛到根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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