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職嗆MLB 質疑道德標準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5 12:01:11
※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自由時報記者郭羿婕/台北報導〕33歲曹錦輝確定再披道奇戰袍,大聯盟昨回函向中職
: 確認此事,中職搬出美職規章質疑其道德標準,「深表遺憾與不解」;小曹已被放進道奇
: 3A奧克拉荷馬市隊名單,但美媒預測他可能從2A出發,不過只要他通過比賽考驗,隨時可
: 能重回大聯盟。
: 曹錦輝早與道奇簽小聯盟合約,但大聯盟官網前天才公告,准許曾涉2009年「黑象事件」
: 的小曹重啟旅美生涯,中職隨即發函了解情況;大聯盟昨回信確認小曹簽約,中職因而聲
: 明:「無法理解大聯盟為何同意登錄已被台灣司法宣告具有放水意圖的選手。」
: 中職代秘書長王惠民說:「我們去函時沒有任何建議或要求,僅說明我們知道的部分,也
: 沒權力干涉大聯盟怎麼做,只能尊重,但非常遺憾、不能理解。」
: 中職提醒大聯盟,小曹明確且嚴重違反運動道德,聲明並搬出大聯盟規章第21條:「任何
: 球員只要有意圖、同意要打假球,或沒向大聯盟通報被人要求放水的訊息,皆可構成被宣
: 判終身禁賽的理由。」形同質疑大聯盟的道德標準。
: http://ppt.cc/zAI2
中職自己可以任用法官認為有嫌疑的人
1997年 職棒簽賭案宣判 宣判了34人有罪
承審法官李英豪在判決中也認定未在這一波起訴名單中的味全龍隊管理黃清文、球員張泰
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賈西(現已改名凱撒)、洪佩臻,興農牛隊賴有
亮、白昆弘、廖俊銘、黃杉楹、陳彥成、克魯茲、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
建勳、黃忠義、張耀騰,以及兄弟象隊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
連等二十七人也共同打放水球,將依職權移送檢方偵查起訴
這是在判決書中註明的,難道中職認為判決書效力小於不起訴書
結果 案件在當時被壓了下來 檢方拖了八年 到2005年才不起訴處分
好啦 就當作這27人只是有疑慮而已 那曹錦輝也一樣啊
中職自己可以重用(一軍明星 一軍總教練 副領隊等等)法官認為有問題的人
卻質疑國外以小聯盟約簽下 檢察官認為有問題的人 是道德低落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1-15 12:05:00
每篇回文都OP..要回幾次一樣的內容..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5 12:07:00
因為中職不死心一直想要給人打臉 那就打大力一點
作者: asd0112   2015-01-15 12:07:00
藍鳥40不也每篇推文跳針嗎? XD
作者: jason60614 (阿勳)   2015-01-15 12:08:00
謝謝指教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1-15 12:08:00
因為你也一直跳啊XD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5 12:09:00
因為你回答不出來啊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1-15 12:10:00
我問的問題他也是語塞阿XD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5 12:13:00
什麼問題?藍鳥40號球衣的照片嗎?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1-15 12:15:00
我又不是說你..
作者: timmmm78 (Yoyo)   2015-01-15 12:17:00
藍鳥40真是堅持不懈 屹立不倒
作者: asd0112   2015-01-15 12:18:00
語塞個鬼~~ XDDD 跳針跳不停耶~~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5-01-15 12:40:00
大家都忘記黃文博被徐總嗆過總有一天要揭穿你 XD
作者: hakk (hakk)   2015-01-15 12:52:00
花粉會自動無視+轉彎的,發生多次假球聯盟一堆人一樣看得很爽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1-15 13:04:00
藍鳥56真是....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5 13:46:00
髒56不浸桶,棒球板不會好。
作者: scimonster (紫色的初夏)   2015-01-15 13:59:00
中職一直OP 當然我們也可以一直打臉OP XDDDDDDDD
作者: justdoit (宅身貴族)   2015-01-15 14:02:00
27人再爛也無法合理化曹的行為啦,繼續比爛好棒棒
作者: derry ( )   2015-01-15 14:06:00
邏輯狗屁不通...重點是起訴書裡明確指出的事實而不只是懷疑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5 14:08:00
樓上又在秀下線了 哪來起訴書?檢察官和法官都一樣 他們都看到一些事證 認為這些人有問題不同點在於檢察官在曹案找不到明確證據 但他把相關事證寫出來給大家看,法官那次則是 要求檢察官好好徹查起訴這些人.但法官沒有把他認為有問題的相關事證寫出來給大家看因為法官認為那些是[待查證資料]沒確認之前沒必要公布而曹案則是我雖然沒明確證據 但還是要寫出來給大家看兩者的立基點是一樣的 差別在於有沒有被寫出來而已而曹案這種把[待查證事實]寫出來的做法是第一次這樣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1-15 14:15:00
慘的是亂寫你又不能告他誹謗 救濟也只有再議 但再議之後誰知道他會不會起呸面寧願被法官打臉也要起訴你給你好看讓你蒙受訟累的實質不利益 個個變成陳峰民在中職起訴即永不錄用的前提下 不起訴的再議效果最終都是害到自己 這個聯盟對球員的程序保障就是跟屎一樣
作者: asd0112   2015-01-15 14:35:00
雙V大,有一點要更正一下,不起訴處分再議權屬告訴人“被告”是沒有再議權的~~曹是被告他根本無法聲請再議.... .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1-15 14:38:00
感謝指正 這樣被寫一些有的沒的的人就更慘了也就是法律已經不追究你了你就乖乖不要吵任由別人筆誅
作者: asd0112   2015-01-15 14:40:00
09假球案的那位檢座本來就是亂搞,當時還一堆人叫好~現在仔細看那些內容,才發現證據調查一點都不嚴謹都是組頭說~白手套說~然後就起訴或不起訴 有夠糟標準的狗咬狗式的偵查方式,難怪台灣檢調一直沒進步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5 14:44:00
媒體說他是 球迷檢座 很痛很這些人 所以要揭發給大家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1-15 14:47:00
真恐怖阿 裡面參雜了個人感情是可以的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5 14:54:00
97年的法官做的才是對的 他認為這些人有問題是要求檢察官好好查 把證據補齊後起訴這些人
作者: asd0112   2015-01-15 14:55:00
所以那份不起訴書的內容不被米國人採信後 可以拿去燒惹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5 14:55:00
至於之後整個偵辦進步被河蟹掉就不在該法官職權之內了至於之後整個偵辦進度被河蟹掉就不在該法官職權之內了
作者: asd0112   2015-01-15 14:56:00
米國人一定覺得奇怪,你們法律文書怎寫的跟八卦小報一樣
作者: ParuruChan (PARU)   2015-01-15 16:41:00
不起訴書>>>>>>>>>判決書 檢察官>>>>>>>法官
作者: ccmail (隨便)   2015-01-15 17:10:00
放人一條生路在裡面耶 XD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5-01-15 19:19:00
一直有傳言 那27人辦了 那更上面的人也會牽連到
作者: g21412 (實現之前不換暱稱)   2015-01-15 21:35:00
藍鳥40到底問了什麼問題啊 我好好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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