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離隊同意書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5-01-16 13:34:35
傳說中的中離祕寶~
其實這個東西引起的爭議已經不是第一次
印象最深刻是牛隊釋出的施昭同
直接就掰了~只因為拿不到離隊同意書
而中信鯨的楊松弦
當年中信為了對付不聽話的楊直接釋出也領了離隊同意書
但是因為"默契"也被封殺一段時間
約滿後球團有優先議約的權利,且球員若欲轉隊
需取得球團所發給之「離隊同意書」
選手當然可以選擇不與球團續約,但是球團不發離隊同意書
則球員將無法於中華職棒聯盟其他球隊出賽
縱然表面上改用了新形式的契約,但是離隊同意書的桎梏,仍然改變不
了球員在職棒聯盟裡如奴隸般的地位。甚至如楊松弦這種領有離隊同意書的球員,也因「
莫須有」的理由而慘遭封殺。
這張不平等的條例同意書
這麼多年來也沒改過
對於資方實在太好用了
如中職想要改革 這條例就應該改
不改這種事情
每年都可能會上演~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1-16 13:35:00
後來才知道為什麼拿不到 因為他打假的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1-16 13:36:00
其實離隊同意書這種東西也是在填補任意引退後去別隊的漏洞,因為如果沒有合約就自由了,那FA制度就成虛設了球員可以拒絕簽合約變成FA再和其他球隊接觸
作者: waterfully (據說暱稱越長 字數就越多)   2015-01-16 13:38:00
張家浩條款可以說是受了野茂英雄影響嗎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1-16 13:38:00
這種問題日本就發生過啊,大名鼎鼎的野茂不就是這樣旅美要彌補這種漏洞又同時維護球員權益,只有學習美國才能做到,也就是引進薪資仲裁制度,假如不接受仲裁的球團就只能選擇釋出,球員當然也必須接受,不能拒絕仲裁結果搞啥任意引退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5-01-16 13:41:00
施昭同二號捕手表現得還不錯,可惜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5-01-16 13:42:00
不綁住的話 就不用選秀了 想加哪隊就加哪隊...綁住的話又怕球團惡搞薪水 開多少你都要吞下去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1-16 13:43:00
我記得現在沒有離隊同意書了吧?因為開放FA的關係 年限都制式化啦 還有釋出制度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1-16 13:45:00
因為生涯規劃而離隊的還是不能加入其他球隊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1-16 13:46:00
引退轉隊其實可以照合約走 就退休的時候看合約怎麼跑實際上離隊同意書就是拿來封殺用的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1-16 13:46:00
也就是任意引退的漏洞用這種方式補上了,只不過到底是真生涯規劃與否就很讓人懷毅了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1-16 13:47:00
一般公司也會有退休或離職禁止投入相關競爭產業之類的約引退轉隊的疑慮 也是過去中職球員交易不成熟衍生的東西吧不然寧願把你拿去換一袋球 也比讓你退休或封殺好= =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1-16 13:50:00
要想想你拿去換一袋球,對方可能就會出現在場上打你而且如果大家都盧球隊把我拿去換一袋球該怎麼辦XD尤其是那種以刻薄出名的球隊,假如一有薪資糾紛球隊就把球員交易走,到後來就會發現全隊都要求交易反而封殺才能制止球員討薪水的歪風,以前就是這麼幹的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1-16 14:01:00
就交易不成熟啊 不然就都照合約跑 離隊同意書本來就很怪沒有FA時代的怪東西
作者: reideen   2015-01-16 15:16:00
沈福仁也是這樣不能打職棒嗎?
作者: Rinehot   2015-01-16 16:32:00
沈福仁是任意引退球員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張家浩 不想在牛隊打 又沒有FA(我忘了當時有沒有FA制度) 就跟球團說要轉行 結果業餘蹲一年又回去打其他球隊 如果不這樣處理 以後都不用選秀啦 選到不想要的球隊 打兩三年就說我要回家種田 直接變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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