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5年前 武建州提告 討402萬欠薪

作者: CFFS (深海大老鷹)   2015-01-30 09:53:43
〔自由時報記者吳清正/台北報導〕中職雖然設有仲裁委員會,但是1998年之後就沒有球
員或教練申請仲裁,2000年前興農牛武建州就直接向法院提告並獲得勝訴,判決球團須給
付武建州402萬餘元薪資。
武建州原為味全龍球員,1999年球季後龍隊解散,當年12月武建州和興農簽下當時通行的
不定存續期間的舊式合約,至2004年年底為止,月薪14萬元。
但是2000年6月興農以武建州表現不佳而解聘,武建州於是提出告訴,要求興農支付所剩
合約的薪資。
對於興農公司以牛隊經營虧損,武建州不能勝任職棒選手等才會解僱的主張,法院判決指
出,牛隊雖解僱武建州,但之後也有進用新球員,且武建州上場機會不多,無足夠數據資
料證明他不能擔任球員,判決興農公司敗訴定讞。
中職仲裁委員會設立目的為解決聯盟、球團和球員之間各種可能發生的爭執,但成立以來
只受理過7件仲裁案,而且已經16年沒有運作過。
來源:http://ppt.cc/JO9Z
作者: Edison1174 (Edison)   2015-01-30 09:55:00
2000年(以)前
作者: pounil (IOU)   2015-01-30 09:56:00
2000年 前興農球員
作者: Edison1174 (Edison)   2015-01-30 09:56:00
弄錯 應該是 "2000年,前興農牛武建州"
作者: yayakaka (自由無價)   2015-01-30 09:57:00
當年收了一堆前龍將,不到幾年就砍到只剩張泰山,葉君璋
作者: CFFS (深海大老鷹)   2015-01-30 09:58:00
好啦 大家別這麼認真...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5-01-30 09:59:00
經營虧損還敢在法庭上說 -.- 真不要臉商人賺不了錢是自己無能,跟球員無關
作者: Unknown (ya)   2015-01-30 10:19:00
這個提告跟當初法律野球講的觸身球提告完全不同情形不是?
作者: tree104 (廢人模式啟動)   2015-01-30 13:16:00
他的成績給14萬 真凱
作者: bradjeter (jeter)   2015-01-30 13:24:00
真快,15年過去了,當初我很看好武建州的覺得給他足夠的時間,應該會有所表現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15-01-30 14:05:00
好難接受 中直還在草創時期 居然會有15年前的事件~
作者: applejone (haha)   2015-01-30 14:09:00
因為武打了味全龍隊的最後一隻再見安打 在總冠軍戰
作者: shishio7 (紅心7)   2015-01-30 15:51:00
武好像是追平遊安,再見安是陳金茂
作者: Zero0910 (みくに最高≧▽≦)   2015-01-30 15:59:00
武追平安 盜上二壘後 kimi再見安 結束味全龍的一生 (淚)
作者: saveme (hihi)   2015-01-30 17:26:00
智障中職的規章對於仲裁規定好像還沒改吧?有改請出示證明
作者: yuta02 (火車上面有鱷魚~)   2015-01-30 21:06:00
陳建州必噓
作者: shenkui (喜劇泰斗)   2015-01-31 12:38:00
台灣2000年前最好是漢朝的 大中華教育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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