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峰民與曹錦輝的差別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09:14:01
※ 引述《JACK19920102 (JTR)》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陳峰民與曹錦輝的差別
: 時間: Sat Apr 11 04:08:46 2015
:
其實你打了這麼一大段,卻很明顯的雙重標準
幫陳峰民上色的部分幾乎都是陳峰民的說法
然後幫曹錦輝上色的部分除了曹的說詞外
還有檢調和組頭白手套甚至媒體編故事的部分
(美其名叫引用所有講法啦,但引用說法何必上色強調咧?)
要替球員打抱不平何須貶低另一人?
今天曹又不是在中職出賽,若陳想去海外發展被拒絕
你再用這手法替他發聲還差不多
關於這兩人比較,公平一點來看
曹的部分 他說他做人海派所以有和那些人一起玩,一起聚會
但只有玩絕對拒絕談放水的事情
檢調則是說曹有主動和組頭聯絡談定放水價碼等等
至於檢調為何這樣講?是因為組頭和白手套都這樣講
他們的供詞大致相符所以檢方認為曹真的有和對方談放水
但有無真的放水部分,因為組頭和白手套都說想放但沒放成所以就不起訴啦
也就是曹案的證據部分就是只有組頭和白手套的說詞而已
但他比較紅,辦案過程的未證實八卦消息遠比其他人多
一大堆黑曹就常常拿那些內容來攻擊他噓他
再來是陳峰民,他和曹的差別就只有他說不認識組頭而已(隊友不可能不認識)
其餘的部分 檢調是說他有放水 檢調的根據和曹案類似
組頭說陳峰民有放 白手套和隊友也說陳峰民有放水 他們證詞大致相符
所以檢調就信了 由於是講說陳有參與放水成功還有獲利所以陳就被起訴了
另外陳峰民的家人有和組頭往來 家人帳戶有不明原因的金錢往來
(檢調認為那是陳峰民以家人戶頭當人頭獲取水錢)
當然檢調提的一些證據在法院被打槍,陳被判無罪
不過比較兩個案例可以很清楚地發現
很多人真正痛恨曹的 什麼主動聯絡談放水
好運因為颱風天的關係才沒放成之類的
通通都是組頭和白手套的說詞來的
如果依據你幫曹上色的標準(有不少都是組頭和白手套講的)
那你替陳峰民請命這作為根本是搞笑
要知道若是採信隊友組頭白手套等人的證詞
那陳峰民可是實際有參與放水還有獲利的
如果要依照一些人批判曹的態度 那陳一樣是證據不夠不代表他沒放
陳上法院反倒是他的幸運,要知道根據中職標準,
交保你就掰掰了,但交保後被起訴判無罪反倒有機會回來
因為判無罪的過程可以對不利於自己的證據辯解
還有機會讓法院把這些組頭等證詞打槍
當然能不能回來還是要看判決書內容
看法院把不利球員的證據打槍到何種程度
不過這部分屬於中職自己的心證部分就不討論了
以陳案而言顯然中職認為法院打槍的還不夠多
反觀曹 檢方不起訴 但把組頭證詞等公開,那比起訴他更慘
因為曹不能對不起訴的處分有任何異議(只有中職或兄弟球團才可以)
他沒辦法尋求司法途徑去對不起訴書中不利他的說詞做辯解
陳峰民說那些人亂講 還有法院能替他認證背書
曹說那些人亂講 只能變成各說各話而已
當然陳和曹的最根本差異是曹有承認和那些人一起玩樂
所以他也自知他絕對回不了中職,他也沒有企圖要回到中職
中職封殺他他認為那是他該承受的懲罰
但他想回到球場 所以他努力鍛鍊自己並尋求能接受自己的聯盟
能站回小聯盟是他自己努力拚來的
至於陳峰民,短期內球員部分是別想了
中職的觀念還沒到這麼進步,拚個幾年甚至十幾後
等球團觀念進步或許有機會回歸中職當教練吧
(類似叛降條款那樣,等到解禁後 年紀大概也只剩教練可以當了)
不過他年紀也大了(今年都38了),
我想他現在要的也不是能繼續當職業球員
而是能讓中職承認他是清白的,這部分就繼續努力爭取吧!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09:19:00
有沒有放水是一回事 主要是跟組頭交往慎密還受性招待
作者: ewl (小明)   2015-04-16 09:22:00
"組頭說陳峰民有放 白手套和隊友也說陳峰民有放水"除了蔡英峰 還有誰說陳峰民放水?
作者: lookair (凝望天空)   2015-04-16 09:24:00
蔡英峰比許文雄更人渣的地方就是狹怨報復陳峰民 爛渣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09:24:00
蔡就是隊友兼白手套啊
作者: pujos (lks)   2015-04-16 09:24:00
拿相同標準來看陳比較黑,光錢就問題很多
作者: MrChief (超幾樸賽亞人)   2015-04-16 09:26:00
蔡英峰和白手套和隊友都說陳峰民放水......
作者: pujos (lks)   2015-04-16 09:26:00
說真的實際上有沾到錢的我通通不信,包含檯面上沒事的人
作者: lookair (凝望天空)   2015-04-16 09:27:00
在lanew學長學弟制很重 蔡跟546都非常不滿峰民要他們跑步
作者: pujos (lks)   2015-04-16 09:27:00
組頭會這麼好心,家人嘴嘴就給錢,呵呵,騙人沒出過社會啊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4-16 09:28:00
-
作者: lookair (凝望天空)   2015-04-16 09:28:00
站在峰民當家捕手兼隊長的角度 看到這群學弟散漫當然難忍但做夢都沒想到 這些學弟除了自己打假球 還會亂咬人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09:29:00
然後還會和組頭串供就是了?
作者: lookair (凝望天空)   2015-04-16 09:29:00
當初咬的還不止陳峰民 本來打算整支球隊重要人物一起咬死組頭跟白手套不串供 這你信?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09:31:00
請問串供有啥好處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6 09:31:00
還沒釐清為什麼陳父會有組頭的錢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09:32:00
還是組頭和陳有恩怨?(類似說法也見於曹)很多人也是說組頭和白手套幹嘛沒事說 曹有主動談放水
作者: lml99 ( )   2015-04-16 09:41:00
要講家人的話...那大師兄...
作者: pounil (IOU)   2015-04-16 09:43:00
兩套標準不意外咩
作者: AceCash (阿信)   2015-04-16 09:43:00
你搞錯重點了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5-04-16 09:47:00
重點是鄉民想要幻想自己能知道誰黑誰白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6 09:47:00
你自己最下面都講了,曹和陳最大的差別是,曹很確定多次雨阻投一起出來吃飯、喝花酒和接受性招待,而且全都是由組頭買單,陳峰民完全沒有這些事,這就是他們最大差異今天如果小曹沒有跟組頭喝花酒性招那些,只是單純被雨刷和黃俊中給咬出來,替小曹講話的人會多非常多他們最大的差別就是小曹接受組頭的招待,陳沒有,就這樣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09:52:00
但上面那些事通常曹迷都說曹交友廣闊避重就輕但重點就是那個 不是有沒有放水阿
作者: pujos (lks)   2015-04-16 09:53:00
拿錢的嘴沒拿錢的交友廣闊XDD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6 09:53:00
今天如果小曹並沒有接受過組頭的請客喝花酒和性招待,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16 09:53:00
所以接受組頭吃飯喝花酒性招待就代表有打假球???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6 09:54:00
曹黑會雙重標準,出來咬曹的都是事實、咬別人的就不是XD
作者: chang505 (眼線)   2015-04-16 09:54:00
只看自己想看的,還是別發文給別人打臉吧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6 09:54:00
馬贏狗你又出來囉??又想托葉君璋出來救援了??上次被我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16 09:54:00
誰管你挺不挺 一個無名小卒沒啥影響力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6 09:55:00
在這種只有對人沒有對事的思維下,對曹黑講什麼都沒有ww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6 09:56:00
還在跳針唷??檢察官都已經告訴你旅行社併團很正常耶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09:56:00
酸民:不管啦 峰民是被陷害的 黑曹是法院說他有去酒店的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6 09:57:00
曹跟組頭出去一定是約好的、別人跟組頭出去一定是巧合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6 09:57:00
不只法院認證耶,黑曹他自己也承認多次跟雨刷去酒店XDD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09:57:00
只要是小曹就是有啦 陳峰民是被陷害的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6 09:58:00
我只知道旅行社併團很正常,原來喝花酒也可以併團XDDDD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09:59:00
蔡英峰說的話就是狗屁 莊宏亮說的一定是真的!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6 10:01:00
就說一定是巧合 剛剛好天時地利人和跟組頭併在一團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6 10:02:00
世界真小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16 10:03:00
三不五時就有人來幫某曹護航,只好當每日任務解了。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03:00
世界真小 小曹上的酒店妹就那麼巧是組頭招待的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03:00
奇怪了耶 陳峰民可以護 小曹不能護? 哪套標準?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4-16 10:04:00
曹自己都承了是在護什麼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04:00
小曹不能護?原來是上面講的當我們看不見?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4-16 10:05:00
護航? 提出證明曹有放水 再出你那張嘴說護航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4-16 10:05:00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6 10:05:00
對啦!小曹一定跟葉君璋一樣,一起糾團去喝花酒然後不小心就跟雨刷團併一起了,還併團併了好幾次都是巧合XDD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05:00
就事論事很難嗎?拿一些不同例子來講扯一堆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16 10:07:00
某曹都自己承認跟組頭多次接觸了,有沒有放水有差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04-16 10:07:00
就事論事老爸拿錢就不算數了嗎結果沒人敢提XD
作者: pujos (lks)   2015-04-16 10:08:00
原來組頭這麼好虎爛啊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08:00
不是媽媽拿錢嗎??我記錯了嗎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4-16 10:08:00
就算沒打假球,主動洽談的是要怎跟陳比?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08:00
提那個幹嘛?這篇不是在講那個 自己去開主題討論好嗎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4-16 10:08:00
來喔 要解釋來喔 I大快解釋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09:00
曹迷自己請先統一說法再來護航可以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04-16 10:09:00
老爸老媽這聯盟裡都有啦...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16 10:10:00
因為他們都以為組頭是一般人 呵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4-16 10:10:00
何止雙重標準 根本多重 就是聖人迷也解釋不出個屁
作者: pounil (IOU)   2015-04-16 10:10:00
答案就是沒有標準 鄉民認為誰白就白 家人有收錢都白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5-04-16 10:11:00
聽你這樣講好像也有道理@@
作者: pounil (IOU)   2015-04-16 10:11:00
然後放人生路也是白 說你黑就黑 不起訴書寫的東西當作假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4-16 10:12:00
自己喜歡的球員就去護 這才是你們的道德 少在那裝正義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16 10:12:00
假球迷講正義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13:00
曹迷自己都多重標準了 也不統一一下 搞得大家好亂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14:00
真的 搞的我好亂 還是藍鳥40號的球衣最一致了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15:00
對阿 永遠的40號 從不變39號或41號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0:16:00
陳峰民就運氣比小曹好一點點 媒體沒一直報起訴書內容啊不然以酸民惟恐天下不亂的跟風性格 應該黑得比陳50慘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6 10:17:00
曹黑不先統一一下檢察官到底是不是聖旨也搞得很混亂阿ww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17:00
但在這個版 陳峰民是不準被批的 小曹就要黑到爆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18:00
這不是雙重標準 什麼是雙重標準??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6 10:18:00
一下子檢察官是聖旨、一下子是小說,你們要不要先打一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6 10:18:00
還好我只有一個標準 陳峰民跟曹錦輝都應該可以回來 就這樣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18:00
我還覺得這版小曹不能批 批了一堆難聽的攻擊話語..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0:19:00
拜託 變形蟲好球帶都看那麼久了 雙重標準一下過分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6 10:19:00
中華職棒應該為了亂砍選手向社會道歉
作者: qazxc312 (肥肥)   2015-04-16 10:20:00
如果今天陳是兄弟,曹是米糕的球員,護航的結果又不一樣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21:00
qazxc312 我相信你了
作者: lookair (凝望天空)   2015-04-16 10:21:00
最簡單的做法 麻煩你去連署讓水曹回中職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6 10:22:00
米糕的一個爸爸收錢一個媽媽收錢 剛好都跟父母不熟這樣
作者: ggyycomet (泡泡)   2015-04-16 10:22:00
某狗永遠都只會一桿子打翻ㄧˋ船人人
作者: qazxc312 (肥肥)   2015-04-16 10:22:00
曹沒打假球開始咬交友不慎,誰國中沒有交過小混混朋友?
作者: ohmygodha (paradox)   2015-04-16 10:23:00
一個確定接受性招待多次 怎麼比?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23:00
qazxc312 你這樣講 待會會有人反駁你 "我就沒有"這種話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0:24:00
中職想用交友不慎這種理由封殺就算了 還想追殺到國外居然還一堆自居正義的球迷叫好 笑死人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26:00
交友不慎真輕描淡寫阿..有剛好是組頭 剛好有性招待..
作者: qazxc312 (肥肥)   2015-04-16 10:26:00
性招待所以有打假球?多少人有吃魚喝茶的經驗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28:00
如果官員接受對岸高層吃魚喝茶 你覺得如何?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0:29:00
曹的說法是互請,玩樂攤曹有受招待 但他也有招待別人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16 10:29:00
還剛好談及軍情機密 呵呵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0:29:00
對了 補充一下 性招待沒有證據 無法證實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6 10:30:00
對阿 官員跟高層出去也是只很巧合併在一團而已好嗎ww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0:30:00
小姐老鳵都說不認識或認不出曹錦輝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0:30:00
還有 主動洽談 是組頭和白手套講法要提這點說他和陳峰民不同 那陳峰民可是說他有收錢放水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31:00
隨便啦 反正收70萬是白的 上酒店就是黑的啦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6 10:36:00
一樣阿 組頭白手套講曹的都是聖旨 講別人的才不是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5-04-16 10:36:00
但沒有性招待與打假球關聯的證據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0:39:00
檢調也不把妮妮找來問一下看是誰付的性交易費用組頭說他付的就是他付的囉小曹所以不起訴就是沒對價關係 豈有放水不收錢這種事?說想放水沒放成? 那好吧 錢總該進小曹口袋吧? 查不到?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4-16 10:42:00
要打落水狗很簡單 跟著大家打就好 但沒事挺曹幹嘛 吃飽太閒? 曹會給我錢? 要的只是真相 為什麼不同人相同狀況有不一樣的結果 為什麼疑點這麼多 全台卻深信不疑 有沒有自己的腦袋去思考 人家說什麼就是什麼 那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0:42:00
同上面說的「標準一致」就好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4-16 10:43:00
活著幹嘛???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0:43:00
鸚鵡也是活著 不過記者說什麼牠跟著說什麼 不會自己想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5-04-16 10:44:00
曹自己都承認跟組頭有來往 吃飯 搞清楚重點再發文好嗎欠噓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0:44:00
沒有要挺曹 希望還原真相 標準一致就好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44:00
樓上又來跳針"噓"能吃嗎?? 有錢拿嗎??要噓你就噓吧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0:45:00
清原和博和黑道來往也不過口頭警告而已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5-04-16 10:45:00
真相已石沉大海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0:46:00
中職道德標準超高 上個酒店就要封殺一輩子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47:00
沒很高吧..一堆父母收錢的也沒事啊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0:47:00
搞清楚啥重點?我文章不是說曹接受他自己被中職封殺嗎?但中職當初可是管到海外去
作者: genesys570 (<( ̄︶ ̄)>那模厲害~)   2015-04-16 10:48:00
陳家人和組頭有往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0:48:00
東尾修和黑道打麻將也只禁賽半年 還好他不在中職 穩死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0:48:00
另外 替陳峰民請命的這個人 比對曹和陳的不同
作者: bruce713 (小游)   2015-04-16 10:48:00
管他有沒有打 曹自己跟組頭要好 這點就不對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0:49:00
陳的部分只強調陳峰民自己的態度
作者: bruce713 (小游)   2015-04-16 10:49:00
動物保育管理員跟走私保育動物罪犯很要好是同樣道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0:49:00
球員叫家人朋友私下去簽運彩繪聲繪影的 中職敢不敢查?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0:50:00
還上色強調,那組頭說陳有放水收70幾萬怎麼不上色一下?陳家人的帳戶出現不明來路的金流要不要上色一下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52:00
道德清高球迷還叫人家別碰棒球 棒球你發明的喔
作者: minikai (一肚子拐)   2015-04-16 10:53:00
組頭哪有說陳有搭應放水,這麼多人裡只有蔡英峰硬咬陳峰
作者: rangerchao (出外下港人)   2015-04-16 10:53:00
講那麼多,重點還不是要還他清白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0:54:00
那收那70萬怎麼解釋???怎麼沒人莫名奇妙拿70萬來給我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0:57:00
組頭有講陳有份 當然你要說是傳令兵假傳聖旨也行啊組頭本來就是透過白手套和球員聯絡的白手套給組頭答應放水的名單中 就是有陳的份所以組頭才會拿70萬給陳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1:00:00
這樣不算意圖放水嗎?? 連價碼都談好進口袋了
作者: ohmygodha (paradox)   2015-04-16 11:00:00
奇怪了 曹做了一堆瓜田李下的事情 而且接受性招待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00:00
若陳是清白的 那就是居中連絡的白手套 兩邊欺騙
作者: ohmygodha (paradox)   2015-04-16 11:01:00
就是跟組頭有來往 本來就是有來往就不OK了 管你有無放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01:00
70萬是事後給的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02:00
曹當然不對 中職封殺有據 但有必要追殺到海外?有人說曹無辜嗎?但是曹連起訴都沒有 這個是確定的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1:04:00
沒說曹是對的啊 只是想說很多鄉民雙重標準罷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05:00
接受性招待乙事也很奇怪 檢方怎麼不叫小姐來問問?光憑組頭講就是有性招待?而且小曹是為了接受性招待所以才放水嗎? 不是吧?所以退一百步說 就算小曹就接受性招待 也與放水無關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09:00
另外蔡英峰說陳峰民有份 這部分證詞有通過測謊喔而法院是說 蔡英峰這種講別人的事情 心理壓力比較小所以即便蔡英峰是誣賴亂咬 測謊時情緒波動也可能比較低
作者: pounil (IOU)   2015-04-16 11:10:00
不管啦 反正鄉民已經認定了 誰管測謊 組頭說詞 收錢啊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11:00
所以曹和陳兩人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對價關係」一個有收錢 一個沒有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1:11:00
鍵盤法官都判好了 講再多也沒用啊
作者: pounil (IOU)   2015-04-16 11:11:00
這不是浮動標準 什麼才是??
作者: codebreaker ( )   2015-04-16 11:11:00
推 鄉民根本雙重標準 cpbl會這樣也不意外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12:00
而檢察官也是因為蔡英峰測謊有過才會信
作者: jacky98 (勇士魂)   2015-04-16 11:13:00
測謊根本不能當作直接證據,只是參考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5-04-16 11:13:00
到底有沒有收錢阿 我覺得收錢比被招待更可惡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6 11:14:00
又不能當證據了 又一個雙重標準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14:00
沒錯啊 那曹那種主動聯絡談放水的說詞 可是連測謊都沒有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14:00
測謊結果至少證明蔡英峰的證詞有一定的可信度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16:00
簡單說就是因為找不到錢 所以才不起訴曹的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1:17:00
好了 討論那麼多 鍵盤法官們可以宣判了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17:00
組頭是說有請人轉交70萬 然後怕那人汙掉 還請另一人去問陳峰民有沒有收到錢 那人回報說陳有收到
作者: discoveryray (chih)   2015-04-16 11:18:00
秀下限囉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18:00
而回報者就是蔡英峰 依照某些人說詞是蔡夾怨報復亂咬人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19:00
中職要封殺這沒問題 問題是標準只有中職自己知道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5-04-16 11:20:00
照這樣說陳峰民應該已經被抓去關啦,你說人證物證都有~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20:00
小曹行為的確不當 追殺到天涯海角則沒有必要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21:00
法院認為不夠啊,我剛有講啊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21:00
那您要問法官採不採信呀? 既然陳都無罪 曹更不可能有罪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22:00
法院認為那些算傳聞證據 然後蔡就算通過測謊也不代表是沒說謊.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1:22:00
陳峰民是證據足夠起訴但不夠認定有罪 曹是證據不夠起訴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23:00
法院認為就算陳的老爸有收70萬也不代表是陳峰民收的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1:23:00
關鍵就是錢不是陳峰民收的 也找不到有放水的事實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24:00
那場是真的有放水啦 熊隊也輸球 只是陳有沒有份就不知道了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1:24:00
曹就不用說了 沒放水事實 沒收錢事實 乾乾淨淨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5-04-16 11:24:00
拜託證據不夠還是可以起訴好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25:00
組頭有分錢給參與放水的人 陳也有算在內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25:00
可以起訴呀 上法庭被洗臉而已呀
作者: z50905 (z50905)   2015-04-16 11:25:00
看到推文的某些人的法學水平 真是令人會心一笑阿~~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15-04-16 11:29:00
作者: Bihrava (bihrava)   2015-04-16 11:34:00
快點抓回去關阿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15-04-16 11:35:00
開始戰別人法學水準囉,敢問貴國打假球死刑嗎?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38:00
那一國打假球死刑的? 和黑道交往連日本也最多禁賽而已之前在推特上講自己簽賭的也只不過被大聯盟罰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6 11:39:00
講了一百次也沒用 標準就是不一致 連罪疑為輕都不懂你都沒辦法確定他有 幹嘛死咬著他有 活著不累嗎在我看這些人無罪定讞或不起訴的都應該跟中職求償然後任何球團有意吸收都不可以阻擋 這才是正辦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41:00
不起訴也有分啦 也些人是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換取小罪不起訴或緩起訴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42:00
把標準定出來 說清楚講明白 聯盟不要再當鴕鳥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6 11:42:00
那就縮小範圍 沒有認罪自白最後又沒事的都應該可以回歸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43:00
聯盟的防賭機制到底是幹嘛用的? 每次都最後一個知道
作者: mistyday (霧)   2015-04-16 11:43:00
看到這篇火都上來了,你打這篇不覺得心虛嗎?要想護航就直接說曹就是好努力好棒棒所以就算他承認誤交損友我也不介意,不用XX比雞腿拉別的球員下水,說別人兩套標準你丟不丟臉?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43:00
不過曹應該也是掰掰 因為他和黑道組頭有往來心虛啥?前一個本來就是兩套標準啊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44:00
中職要以此封殺曹 當然是中職家事
作者: oligoisgood (乃基)   2015-04-16 11:44:00
幹 組頭的話是能信嗎 檢察官簽賭輸千萬都能報復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44:00
他上色強調的部分 陳峰民就只有自己的說法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45:00
這篇本來就是比較陳和曹的差別 那有拉別人下水?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4-16 11:45:00
中職多重標準習慣就好 類似的狀況 測謊沒過的周思齊變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45:00
曹的部分就有檢調'組頭白手套的說詞 甚至新聞編故事的也上
作者: mistyday (霧)   2015-04-16 11:47:00
那你該做的,就是把小曹的說法也弄出來如果你如此認為,而不是你這篇看起來就是:天下烏鴉一般黑。人就是會為自己喜歡的球員寬容一些,你自己對曹和陳也是同樣標準嗎?XDDD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47:00
怯 要引用白手套和組頭講法 那陳峰民還有放水+收錢咧他小曹的說法早就有用了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15-04-16 11:48:00
爸爸有收錢是真的嗎?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6 11:49:00
我怎麼覺得是有人對自己看不爽的球員標準嚴苛一些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49:00
當然是同樣標準 我可是說曹被中職封殺活該的但我有說陳峰民被中職封殺活該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50:00
既然原文想強調組頭和白手套說詞 那好啊 兩個就一起強調啊文章標題不就是比較陳峰民和曹?要比較當然兩人要一起看啊總不能曹就強調ˇ組頭和白手套講法 陳峰民就強調自己講法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6 11:51:00
他才不管咧 反正他就是要噓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51:00
我有漏講組頭和白手套的講法嗎?我有說組頭和白手套一定講錯嗎?我文章中都還沒提蔡英峰說陳峰民有份還是測謊通過的咧至少某人說且測謊通過總比只是某人說還可信吧!
作者: titantang (佛珠)   2015-04-16 11:58:00
一個被隊友亂咬,一個法院認證,天差地遠怎麼能比??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58:00
對陳峰民和曹的處分方式,我的態度就是 曹應該被中職封殺曹哪來的上法院?曹一樣可能處於被亂咬的部分
作者: formemory (改變成真)   2015-04-16 11:59:00
廢文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1:59:00
陳峰民是還有機會上法院認證他是被亂咬的亂咬還可以咬到測謊通過也很厲害了而法院是說蔡英峰講法[不一定可信]可不是說他一定說謊
作者: mistyday (霧)   2015-04-16 12:02:00
照你歸納「組頭說陳峰民有放 白手套和隊友也說陳峰民有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2:02:00
法院是說蔡英峰就算說謊也有機會通過測謊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2:03:00
會提陳父是因為當初就是白手套透過陳父牽線的啊那是寫在起訴書上的為何不能提?組頭講法就是白手套認識陳父 再透過他和陳峰民搭上放水的大師兄可沒說組頭透過親友要他放水吧!事成後的水錢也是輾轉請陳父轉交的
作者: mistyday (霧)   2015-04-16 12:07:00
但你沒有提陳峰民的態度啊。就跟提31黑黑的說他媽跟組頭有親人來往,但沒說31很氣甚至跟母親斷絕關係,提供片面的資訊那跟你覺得原PO兩套標準,做的不是一樣的事嗎?(抱歉以下我不會再噓了但我還是希望推文少一點XD,我不希望這篇推文太多被陳看見,請理解。)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2:07:00
組頭怕錢被A走 再請蔡英峰去問陳峰民有沒有收到轉交的錢陳峰民態度就是說他都沒有不是嗎?然後說那些人他不認識啊(當然隊友是認識的)所以我說他和曹的差別在於曹說他認識組頭 陳說他不認識之後就是關於檢調和白手套組頭等的說詞啊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4-16 12:11:00
我相信有幫曹說話的人 幾乎都願意相信陳峰民反過來是這樣嗎 真的有幾個球迷是因為曹錦輝跟組頭有接觸 「互請」 就要黑他到底的? 這些黑曹的人沒被起訴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2:12:00
曹被反可不單只是和組頭往來 一堆人推文都是提主動聯絡談放水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4-16 12:12:00
更正 不起訴書內容影響? 標準一致點 陳峰民的起訴書不可信 曹錦輝的不起訴書同樣不可信因為曹跟組頭有往來就要封殺到天涯海角 中職敢出來大聲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2:13:00
然後蔡英峰說陳有收錢就是隊友亂咬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4-16 12:13:00
這樣講嗎????????更別說 曹錦輝海派根本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買單甚至來者不拒 他說互請有這麼不可信嗎?? 說性招待 結果沒有酒店的人可以作證 也沒帳冊 什麼都沒有 相信陳峰民的人怎麼這邊對於組頭白手套的話這麼買帳不過 wfelix 沒用的啦 光看他們對於周思齊和郭銘仁都當作沒看到就知道了 幾乎同樣情況 一個測謊沒過變英雄一個測謊通過被暗地封殺 這聯盟有什麼好期待
作者: mistyday (霧)   2015-04-16 12:22:00
因為我自認不是樓上所說就不對號入座了。我噓文就是只是不贊成原PO,如果你想表達原原PO兩套標準,但這篇……用的又是與攻擊曹打假球同等的(不充分的)證據陳列,那抱歉,至少我看到了會很不舒服,因為這看起來並不像是我相信這一個球員,而是證據在這裡但他死不承認。這可能不是原PO的意思,但這個表達方式,可能造成更多對球員的誤解。(另外,要跟原PO道歉看了你的推文覺得我第一個噓確實太激動了,如果有讓你感到不舒服可以修文刪掉,真是抱歉,也謝謝你願意回應。)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5-04-16 12:32:00
你自己都知道曹有多次跟組頭往來了 還能打出這文章 我該說你很不簡單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2:41:00
跟組頭往來又如何?我都說了他被封殺很合理啊我也沒訴求他能回到中職啊但我相信他沒有跨過答應放水的紅線 所以他能以自己實力找到接受他的聯盟那OK啊這一樣也能當作[改過自新]的教材但反曹的就會說啥這是鼓勵放水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5-04-16 13:17:00
中肯阿 雖然支持峰民 但拿來跟曹的例子比根本是亂比
作者: zadla2002 (期待新生活)   2015-04-16 13:18:00
這個版的標準本來就浮動的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5-04-16 13:18:00
有些道德迷純粹想用峰民來帶風向而已 真夠噁心的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16 14:09:00
假球迷又想帶風向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16 14:39:00
而且這篇最原文可是講其他人說陳峰民沒放水只有蔡英峰說陳峰民有放水但我去查起訴書明明其他人也有提陳峰民也有份只是組頭沒直接接觸而是透過中間人和白手套以及陳父原文還強調陳峰民要求測謊,但他體質不適合後來都沒做卻故意不提蔡英峰主動配合測謊還有通過的事實然後重要關係人陳峰民老爸則是拒絕測謊如果陳峰民要求測謊只是體質不適可以當作他可信的依據那蔡英峰測謊通過卻說他是亂咬的邏輯依據是啥?其實熊隊不敢收回陳峰民也可以理解當有人說陳有收錢放水而且他還通過測謊然後陳說自己沒有但他沒做測謊,你是老闆難道不會覺得毛毛的?當然像曹這種 被中職封殺就是活該因為他已經有和組頭往來事證只是沒必要管到海外去而已至於球迷要不要認同 就看你認為的紅線在哪 愛玩但沒放就可以原諒還是有接觸就封殺至於陳峰民 他最多能爭取到的就是不能正式封殺但老闆因為一些調查證據而不敢用這個人 應該也是屬於自己的權利.[陳峰民當初若有複數約還有機會要求履行剩下的合約
作者: uangxchia (Leslie)   2015-04-16 18:30:00
其他人提到陳放水後來在法庭上都翻供了 因為他們怕做偽證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5-04-16 19:02:00
曹曹最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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