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éŠ)
2015-05-26 09:02:53行使自由球員 滿4年才有下1次
http://goo.gl/XrWud0
【王覺一╱台北報導】義大犀牛「火哥」張建銘去年底行使自由球員,最後與原母隊簽下
1年合約,月薪38萬元。只是依中華聯盟現行自由球員規章,即使年底合約到期,火哥並
不是自由球員,必須待滿4年後才能再次行使自由球員。
沒轉隊照樣算
中職規章當初設立自由球員轉隊滿4年才能再次行使自由球員的限制,主要著眼點是2.5倍
年薪轉隊費代價並不低,可確保新東家的權益。然而規章第141條並未註明轉隊球員才受
此限制,反而是「已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本聯盟『任何所屬球團』以球員身分繼
續出賽者,」任何所屬球團當然就包括原球團。
除了火哥外,中職過去只有犀牛陽建福,中信兄弟彭政閔、周思齊行使自由球員,彭、周
後來都與原母隊簽下5年合約,陽建福在2011年與興農(義大前身)簽下3年合約,去年合約
到期再續約1年,年底滿4年,正好可以再次行使自由球員,只是按聯盟規章,就算取得再
多次自由球員,同樣要面對高額轉隊費的問題。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05-26 09:05:00這個學日本的樣子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5-26 09:16:00
有人會搶火哥嗎? 以FA年限來說 到了都已經過老正常來說不會需要弟二次FA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5-26 09:17:00
火哥臉打的不夠大嗎?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5-26 09:18:00
而且如果原隊已經出高價把FA球員留住 這不就沒違反這條的精神嗎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5-26 09:18:00火哥那根本不是常態性的…今年生涯年 誰知道明年成績怎樣 坦白說這兩年火哥成績落差這麼大也不夠穩定吧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05-26 09:24:00原來還有這規定,我LAG了。
作者:
amovie ( )
2015-05-26 09:26:00外國是因為行使FA 會有高薪轉隊獲高薪留下 才有這個限制但是台灣.....
4年後一次真的很可笑 第一次取得已經30出頭4年後就快退休了還宣什麼一生宣告一次就好了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5-26 11:09:00好像跟日職一樣
作者: aero021 (櫻花勾吻鮭) 2015-05-26 13:15:00
不管怎麼樣 9年條款先改掉 5年以下 比較合理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5-05-26 15:40:009+4=13,中職有辦法待13年的5根指頭不到
作者: phoenixamare 2015-05-26 17:14:00
對啊 都要退休了 宣什麼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