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大聯盟的兩套標準

作者: pujos (lks)   2015-06-25 00:49:11
※ 引述《devise (...)》之銘言:
: https://goo.gl/m8S5vv
: 大聯盟的兩套標準
: 小記 – 6小時前
: 大聯盟安打王羅斯(Pete Rose),因為涉及下注簽賭比賽,遭到永
: 久除名,就算留下再傲人的紀錄,也只能遙望名人堂;相較之下,曹
: 錦輝幸運多了,至今還能在小聯盟力爭上游。
: 羅斯球員生涯擊出4256支安打,在史上排名第1,就成績而言,足以
: 進入名人堂,但退休後轉任紅人總教練時,被爆出賭球事證,從此被
: 趕出球場。
: 羅斯承認簽賭,但不是大聯盟比賽,但根據「ESPN」最新報導,羅斯
: 不僅在總教練生涯期間下注比賽,早在1986年還是紅人隊球員時,已
: 經開始簽注各種職業運動賭盤,當然也包括紅人隊的比賽。
: 1989年羅斯遭大聯盟永久除名,也不得參加名人堂票選;請注意,當
: 時的調查結果,他只是單純的簽賭,就算有多麼了不起的成就,依然
: 遭到放逐命運。
: 羅斯沒有和組頭吃飯、喝酒、接受性招待,或是同意打放水球,但大
: 聯盟也有「最高道德標準」,想盡辦法封殺他,讓他遠離這個環境。
: 大聯盟曾說過,就算法律裁定沒有球員打假球、沒有球員試圖或承諾
: 放水,這些騙子不得再參與任何一場職業比賽。
: 所以羅斯付出極大的代價,1919年「黑襪事件」的涉案球員也是。
: 回過頭來,看看曹錦輝。
: 他沒有被起訴,但不起訴書中明確指出,曹錦輝曾經承諾打假球,只
: 是比賽因為颱風取消,還有因為沒辦法說服隊友合作而放棄。
: 依照大聯盟的高道德標準,曹錦輝當然不能重返球場,也不可能在小
: 聯盟3A出賽,況且他還有很大的機會回到大聯盟。
: 有人說,曹錦輝有勇氣,應該給他機會,況且他已經證明,自己還有
: 投球的霸氣和能耐,美國都願意接納他,台灣為何不行?
: 曹錦輝的話題,和討論廢死、反廢死差不多;深受其害的人,就會明
: 確、持續的堅持立場。
: 至今,就算曹錦輝投得再好,我依然不認為他有資格站在投手丘上。
: 看看最近又引起討論的羅斯,再看看曹錦輝。大聯盟,正在打臉自己
: 。
這篇的邏輯是傳說中的0分嗎
要是例子是A-Rod那種聯盟寵兒就算了
結果舉一個3A咖-.-
而且是可能連道奇球迷都未必熟的咖
甚至在MLB同意之前
還是一個5年沒打過職業賽的球員
舉這當例子是腦袋有洞嗎?
一個Nothing
是有什麼值得MLB
拿所謂名聲下去賭的
真的要搞封殺
很難嗎?
(轉頭看Bonds,不用聯盟合意都能封殺)
試問
MLB真的認為曹有可能牽涉的話
為毛要賭?
一個賣麵的很重要嗎?
扯“不起訴書內容”
證明的只是
什麼叫法盲水準而已
不過臺灣人
法盲好像一點也不意外
相信組頭的人
比相信被不起訴的球員人還多
這就是現在的世界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25 00:55:00
所以是說....MLB是小咖賭博沒關係?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6-25 00:56:00
我相信台灣也是...反正你賭或不賭都上不了一軍但要是未來你不幸出名了就會被挖出來 被抓把柄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6-25 01:23:00
曹都出來哭哭道歉了 真是完美無瑕啊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6-25 01:28:00
原來出來道歉有罪咧 時代走到這一步了啊.....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6-25 01:29:00
有人說道歉=有罪!??至於曹這種奧咖小 被台灣封殺剛好而已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5-06-25 01:50:00
純粹只是中職在他們眼裡= NOTHING 中職說啥很重要嗎MLB就是不CARE 中職還以為你是甚麼咖可以影響人家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6-25 01:55:00
mlb應該是挺care的啦 不過人家是講證據的 中職怎麼封殺他才不鳥你咧
作者: kyle123 (..)   2015-06-25 02:13:00
你的邏輯比較接近0分啦
作者: FunkyMajik (放克魔術師)   2015-06-25 02:14:00
一樓要不要回去多做一下閱讀測驗
作者: z12345xxxz (z12345xxxz)   2015-06-25 03:08:00
推完組頭介紹的妹還出來劃清界線,吃飽不忘擦嘴巴餒
作者: charlie01   2015-06-25 05:30:00
ARod?聯盟「寵兒」??? 你是來自漫威平行宇宙嗎? XD
作者: kkkk001 (4k)   2015-06-25 08:52:00
看到''不起訴書''記載就知道這篇可以略過了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5-06-25 09:01:00
應該先問中職封殺的標準在哪邊再來討論才有意義吧
作者: pounil (IOU)   2015-06-25 10:26:00
相信組頭才最鳥吧 XDDD
作者: iceyang (追)   2015-06-25 10:58:00
棒球發明國會理你這島國的事 想太多
作者: thuchung   2015-06-25 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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