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曹錦輝當初的不起訴書全文

作者: aledo (耶)   2015-07-12 14:02:08
原文連結如下,鉅細靡遺:
http://www.nownews.com/n/2010/02/10/587367
再看一次依然相當憤怒。
林秉文答稱先發投手每場假球代價為100 萬元或150 萬元,曹錦輝隨即向林秉文表示可否
先給他100 萬元,且要求其放水打假球之場次,林秉文必須額外幫其下注200 萬元,讓其
自己除了可以拿放水球謝款,亦可贏得下注金。
打假球還要賺兩手?
故蔡政宜即積極拉攏曹錦輝,並詢問曹錦輝是否願意加入打假球之集團,曹錦輝一開始不
置可否,蔡政宜及莊侑霖為說服曹錦輝首肯,即不斷邀請曹錦輝上酒店及提供性招待,曹
錦輝亦利用此點,不斷至酒店消費及帶小姐出場過夜性交易,費用均請蔡政宜付款(一次
約3、4 萬元),直至98年8月8日之前,曹錦輝原本答應要替蔡政宜打放水球,然該時期
因莫拉克颱風致取消比賽,後曹錦輝又答應於98年8月22日兄弟象隊對Lanew 熊隊的比賽
要打放水球,然於比賽前一天(21日)晚上,曹錦輝用王勁力的專線電話打給莊侑霖,說
配合的球員人數不足,最好取消....
所以這樣的行為在職業球員的道德標準上是可被容許的?
球場上球技固然十分重要,但職業球員所背負的責任不僅在於替所屬球隊取勝,
如曹所為,對於年輕球員或是小球迷們,是一個怎麼樣的榜樣?
道奇應該沒看不起訴書吧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4-07-12 14:02:00
"不"起訴書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4-07-12 14:02:00
又來了 樓下解釋一下
作者: haoguy (uu)   2014-07-12 14:02:00
曹迷繼續無視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4-07-12 14:02:00
組頭迷覺得沒差阿
作者: 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2015-07-12 14:03:00
我不想解釋了 樓下解釋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5-07-12 14:03:00
崩潰夠了沒 去廁所排隊好嗎 費雯一直發
作者: Abeee (給我抱抱)   2015-07-12 14:03:00
不起訴隨你寫 懂? 崩完沒 收錢再退最棒棒
作者: aff0021   2015-07-12 14:03:00
道德迷多多充實自己法學素養好嗎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7-12 14:03:00
又一個把不起訴書當聖旨的 台灣的法學教育...
作者: IKs   2015-07-12 14:03:00
不爽不要看
作者: Y1999 (秋雨)   2015-07-12 14:03:00
曹迷:組頭說的不可信 (可是組頭說沒打假球就信了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7-12 14:04:00
"林秉文答稱" 都寫得那麼清楚了 就是組頭片面之詞
作者: JKL218   2015-07-12 14:04:00
沒甚麼好吵的 反正雙方絕對沒有交集 絕對無法說服對方
作者: Jaxon   2015-07-12 14:04:00
廢話 大聯盟官方當然看過 但不相信這內容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2 14:04:00
道奇沒看?中職都把資料寄過去了喔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5-07-12 14:05:00
這種標準來看謝佳賢蠻冤的,也是不起訴書可是被沒收30萬
作者: aff0021   2015-07-12 14:05:00
我們不是出了很多學法律的高官嗎 怎麼教育這麼失敗
作者: bredka (bredka)   2015-07-12 14:05:00
你先問中職為什麼先收錢再退錢就沒事
作者: JKL218   2015-07-12 14:05:00
雙方都無法說服對方 何必浪費口水在那邊舉證論戰 無用的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5-07-12 14:06:00
只因為沒上MLB就沒人幫他講話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5-07-12 14:06:00
27人名單有起訴書嗎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7-12 14:06:00
先收錢再退錢的也只有一位 還有別的案例?
作者: yankees733   2015-07-12 14:06:00
所以咧!曹還在MLB打球喔!道德迷趕快給道奇看啊XD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7-12 14:07:00
所以27人沒事怎麼就小曹一個人衰 道德迷的標準在哪?
作者: JKL218   2015-07-12 14:09:00
難道有人覺得罵一罵對方就會改變立場變自己隊友嗎 哈哈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7-12 14:09:00
沒打成當然不起訴 並不是他被冤枉所以不起訴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5-07-12 14:09:00
27人名單中的球員現在還沒事,記得當時是各球團力保
作者: asd0112   2015-07-12 14:09:00
檢察官沒交代林秉文找曹他欣然接受 為何蔡找他不置可否??同樣要打假球為何前後態度有落差???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2 14:10:00
黑曹迷依然看自己喜歡看的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5-07-12 14:10:00
支持黑曹的人把不起訴書當屁,怎麼不幫阿醜追回信託30萬
作者: asd0112   2015-07-12 14:12:00
還有沒打成假球的那兩次 莊宏亮的說法在附錄中不完全一樣
作者: Jaxon   2015-07-12 14:12:00
曹黑才是只看自己想看的 不管法律的判決和大聯盟的調查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14:13:00
辛苦你了,連兩天崩潰,未來日子還長,好好振作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2 14:13:00
幫球隊取勝是基本的 曹連基本的都做不到怎麼當球員?法律的判決是一回事 有沒有想幫球隊取勝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aff0021   2015-07-12 14:15:00
你乾脆說你就是法律算了~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2 14:15:00
黑曹迷一直想把件事混為一談 是在掩飾甚麼?
作者: Jaxon   2015-07-12 14:16:00
你從哪知道他不想幫球隊取勝 依據呢 腦補最會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2 14:17:00
你有"沒有想幫球隊取勝"的證據嗎 ? 有的話快去告小曹讓小曹有機會上法庭答辯解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2 14:17:00
曹自己都針對此事道歉了 你卻依然無視?而且沒有想幫球隊取勝 是能告法律的哪條?
作者: discoveryray (chih)   2015-07-12 14:18:00
曹自己都認錯了 曹粉還可以跳針成這樣
作者: aff0021   2015-07-12 14:19:00
為交友不慎道歉 別一直腦補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2 14:20:00
與組頭交友 就是想打假球 最後沒有打 到底誰在腦補?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2 14:21:00
有幾成證據說幾成話
作者: aff0021   2015-07-12 14:21:00
所以你有前科的朋友就代表你想做壞事?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7-12 14:21:00
曹道個歉就把所有錯都推上去 乾脆說經典賽也是他害輸球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5-07-12 14:21:00
錯都錯了 然後呢?道德迷麻煩 以後犯錯就自我了斷 !!
作者: superdrift   2015-07-12 14:21:00
undercover
作者: qazxswptt (...)   2015-07-12 14:21:00
你怎麼po 這篇的證據力只到曹一直敲詐組頭玩免錢的XD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2 14:21:00
沒證據也能說得跟真的一樣 ~ 法院以收一收了 鄉民說的算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2 14:21:00
想打假球和想為球隊取勝 二件事是衝突的曹迷知道嗎?
作者: asd0112   2015-07-12 14:22:00
所以與酒店小姐交友 就是想打X ???
作者: qazxswptt (...)   2015-07-12 14:22:00
就跟你說犯罪認定需要行為證據來證明動機
作者: Andrew90 (蒙那麗莎的偽笑)   2015-07-12 14:22:00
曹其實根本就不想放水 不然不會拒絕那麼多次
作者: aff0021   2015-07-12 14:22:00
這種邏輯第一次聽到XDD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2 14:22:00
那要是中職找黑道開球就是想幹壞事嗎
作者: qazxswptt (...)   2015-07-12 14:23:00
除非你是現行犯 否則你就要生出證據不能靠捏造的你可以憤怒 不過想翻盤 就要生出證據給檢察官重新調查
作者: chien955401 (chien)   2015-07-12 14:24:00
法盲道德迷繼續秀下限,不意外
作者: asd0112   2015-07-12 14:24:00
所以中信兄弟請標哥開球是要蓋消波塊??
作者: qazxswptt (...)   2015-07-12 14:25:00
另外這是組頭方的說法 檢察官其實已經很採信了如果檢察官要偏袒 他大可加入曹這一方的否認說法因此問題還是回歸證據力不足 否則要加入曹方面說法曹的說法就是他愛玩 其他沒有承認
作者: leejack30   2015-07-12 14:28:00
缺德迷會說這篇都假的
作者: qazxswptt (...)   2015-07-12 14:29:00
如果你因為高道德而憤怒 情況就是這樣 實際發生且雙方的承認的 只有接受招待 進一步 曹說詞是只答應玩沒答應其他 組頭則是認為 他答應玩 又來問 肯定想打假近一步這一塊是真是假 雙方沒有坦承 你只能靠事證這樣想應該很清楚了當然你連檢察官也不相信 也可以 看能不能找到新證據去法院再去告曹 或是自己考上檢察官 請纓偵辦
作者: a45 ( )   2015-07-12 14:38:00
不想放水還會一起去衝撞 哈哈哈
作者: zenuo (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2015-07-12 14:42:00
就是沒直接證據證明他放水 當然有嫌疑所以永不錄用是對的
作者: qazxswptt (...)   2015-07-12 14:42:00
所以以人之常情 他不是想打假 就是想騙玩免錢前者可以定罪 後者比較難 對價關係的證據很重要
作者: zenuo (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2015-07-12 14:43:00
要想回台灣打球或教球 應該永遠封殺
作者: asd0112   2015-07-12 14:54:00
曹其實是義賊 在組頭那騙吃騙喝的 讓不肖份子賠錢 爽~~~
作者: wayne200135 (軍武王)   2015-07-12 1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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