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2012年就有議員質詢過一模一樣的內容(民進黨),目前看來縣府當時的回答
滿正確的。
〈北部〉4000年才回本》砸12億蓋棒球場 年收30萬(2012-12-14自由時報)
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批縣府 沒能力經營徒浪費公帑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耗資十二億元興建的青埔國際球場,
目前以OT方式委由Lamigo桃猿隊管理經營,但縣府去年僅有卅萬元收入,
以此計算,得四千年才能回本,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邱素芬痛批,縣府好大喜功,
沒能力經營管理,卻耗費鉅資蓋球場。
青埔國際球場是前縣長朱立倫時爭取中央擴大內需經費興建,斥資達十億元、總
座位為一萬二千個,九十七年底施工,僅花一年就完工啟用,但球場設計時為了讓大
門朝向馬路,採坐東南朝西北,出現西曬問題。縣府委外經營連續三次流標,直到去
年一月由Lamigo桃猿隊認養。之後,縣府為了爭取國際賽事,又花了一億九千萬元增
建外野看台,總計球場花費公帑近十二億元。
對邱素芬的批評,教育局回應,這座球場連同水電、人事費、維護費、清潔費,一
年需近三千萬元,縣府根本無力負擔,所謂的卅萬元是權利金,縣府主要是收取球隊
營收的一%,若金額不足卅萬元才以卅萬元計算。
教育局說,營收的計算方式,是以每場球賽門票收入的十五%,加上周邊場地的租
金,青埔國際球場去年有六十三場職棒比賽,平均每場二千多人,營收只有一千一百多
萬元,球隊因此只繳交卅萬元,今年的職棒賽至今也不過六十五場,預估還是只能拿到
卅萬元。
對縣府面臨的窘境,邱素芬諷刺地說,青埔國際球場就算是塊空地,租給業者當停
車場,收入也應該不止於此,當初興建球場根本就是「有人好大喜功」,徒然浪費公帑
,這正是「錯誤的決策比貪污還可怕」的最佳寫照。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3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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