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點有討論空間的確合理
但是如果要討論就應該全盤檢討
而且應該是事前找個適當的時機做出適當的討論
不是你明明知道你隊上今年有個FA很有可能離開
然後不事先提出 等到木已成舟
才倉促的提出疑慮 這等於遊戲進行到一半才又要求改變遊戲規則
明顯不合理
而且如果要求舊隊等於可以無條件選擇補人
那對於選擇用50%年薪轉隊費 換 補償球員的條件也應該有所限制
比如大師兄的125%年薪是645萬 75%是387萬 差距258萬 要求補球員合理
但假若今天是月薪20萬的球員 差距就只有120萬
一樣可以要求補償球員 這明顯不合理
這樣勢必會壓縮FA球員轉隊成功的機率
因此這些FA相關議題都應該要有通盤的檢討與討論
應該等到今年FA市場塵埃落定之後再來重新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