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球界人士建議新加入的FA、未滿1年新秀同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1-11 23:23:43
※ 引述《postar (郵星)》之銘言:
: 球界人士建議新加入的FA、未滿1年新秀同樣受保護
: 記者古依晴/綜合報導
: 中華職棒2016年首度出現自由球員轉隊成功,相關規章還有模糊空間,因此聯盟邀請4隊
: 領隊14日商討相關事宜,有球界人士提出,除了25人保護名單之外,從自由球員簽下的球
: 員及加盟球隊未滿1年的新秀應該在25人保護名單外,但不得被失去自由球員的球隊選擇
: 。
: 中職自2010年開始實施自由球員制度,但相關規章還有解釋空間,因此4隊領隊將在14日
: 進行討論,協調自由球員轉隊補償等相關問題,聯盟表示,協調會是確立轉隊補償的施行
: 及執行的細節,並非規章的修改,自由球員規章的修正將在6月中召開領隊會議討論。
: 依照現行規章,球員轉隊費有2個方案可以選擇,一種是獲得自由球員的球團,支付該名
: 自由球員前一年年薪的125%作為轉隊費;另一種是獲得自由球員的球團,支付該名自由球
: 員前一年年薪的75%作為轉隊費,再加一位非25人保護名單的球員給失去自由球員的球團
: 。
: 針對25人保護名單,有球界人士建議,轉隊成功的自由球員應該不在25人名單之內,但失
: 去自由球員的球團不能挑選,否則簽下自由球員的球團「人財兩失」;另外,剛簽進球隊
: 未滿1年的新秀也應該不在25人保護名單內,但同樣不能被挑選,因為球團才剛支付完簽
: 約金,正在培育球員,被選走等同失去大筆簽約金。
: 自由球員制度實施以來,首度有球員成功轉隊,聯盟邀請4隊領隊一同協商,將就現有規
: 章內,自由球員轉隊如何執行等相關事宜討論,而自由球員規章的修正,將在6月中召開
: 領隊會議討論。
: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8944
在日本 新人就是有直接保護起來
有人說
"兄弟這樣25+2+13=40
整隊60人就剩20人可以挑還挑什麼
日本可以是因為人數夠多"
反向思考一下
日本就是因為人數夠多,補償你一個人影響還好
所以這制度才能生存
中職人就已經夠少了你還要學日本補償一個人
當然搞得亂七八糟
從頭到尾根本就不該學日本這條
制度本來就要因地制宜
想學又要抄一半最後就是像這樣
都已經好幾年才只能轉2個球員了
如果聯盟還不能直視這制度的問題
我看這聯盟大概很難出現第三個FA
作者: ultratimes   2016-01-11 23:24:00
所以中職人數夠少了,還挖人家球員???林智勝反而覺得還好米糕板凳夠深但是達鬨,覺得犀牛會很慘雖然犀牛還是能排出豪華打線,但捕手會出問題
作者: fungling (網路上的好鄰居)   2016-01-11 23:25:00
要不是某隊窮酸講求CP吱 球員會被挖?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16-01-11 23:25:00
一個球員簽終生契約就很好嗎?U大師下限到底在哪裡
作者: sulala000 (墮落吧!人生!我爪的有在u)   2016-01-11 23:26:00
某u搞清楚是你們自己留不住人好嗎?
作者: juneaugust (六月雪)   2016-01-11 23:26:00
挖?某經理人連合約都沒端出來讓球員選耶╮(╯▽╰)╭
作者: Amilous ( )   2016-01-11 23:26:00
一樓不是說太子有645萬優勢 楊神一定挖不走 不繼續堅持嗎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6-01-11 23:26:00
自己球隊人數少會比較爽嗎
作者: forgetwen (颱風不要來亂 )   2016-01-11 23:26:00
挖?球員自己有選擇權不是嗎?
作者: sulala000 (墮落吧!人生!我爪的有在u)   2016-01-11 23:27:00
秀下限秀得還不夠嗎?FA有本事就丟錢留下來啊!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6-01-11 23:27:00
每年砍到剩25人+選秀補強 超爽的全都保護沒球員給你撿
作者: joey1149 (Joey)   2016-01-11 23:27:00
潛力新秀本來就該自動保護,目前一年看起來算合理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6-01-11 23:28:00
當初不是說有優勢嗎 被打臉打得還不夠腫?
作者: joey1149 (Joey)   2016-01-11 23:28:00
Mlb的新秀都保護4~5年才能被別人挑的呢(Rule 5)還是覺得要仿效QO制,母隊要提合約競爭輸人才能要補償
作者: barry610171 (小小羊)   2016-01-11 23:30:00
某經理人為了提出方案想了好久了 別這樣啦
作者: t55020255 (YO~~)   2016-01-11 23:37:00
中肯
作者: joey1149 (Joey)   2016-01-11 23:39:00
喔喔可以喔 感謝lottopop2大其實Rule5一般挑的都是小聯盟球員,講Milb也不算寫錯啦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麼早餐?)   2016-01-11 23:55:00
提合約輸?很難輸嗎?月薪10萬 零激勵!大師兄會簽嗎?價錢10%差距,輸了再說球員補助還差不多咧
作者: bigsun0709 (大太陽)   2016-01-12 00:05:00
怎不說韓職才20人保護名單....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6-01-12 00:26:00
這想法是把好貨都保護起來
作者: Guan63941 (阿冠)   2016-01-12 00:33:00
太子的想法不也是別人的好貨選走 神邏輯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6-01-12 00:36:00
補償就是要平衡戰力...
作者: Guan63941 (阿冠)   2016-01-12 00:41:00
補償不等於平常戰力好嗎 要不然日職幹嘛設保護條款衡選秀也是平衡戰力阿 球隊花大筆簽約金 結果被其他隊撿走 這叫啥平衡戰力
作者: homehell (舊世代)   2016-01-12 09:21:00
打職棒又不是賣身契...一輩子都不能換?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1-12 10:43:00
義大的豪華打線包括咖啡奶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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