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7891 2017-04-08 22:53:45照原po的解釋法,只看第一個或,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把後面的句子都接到「因野手碰
觸而改變球路」之後。
這樣就變成,如果打擊出去後,沒有野手碰到球而出現「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
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的狀況,不能給予進壘
請問這樣的解釋合理嗎?明明擊球後停止球進兩壘是最常見的case,不可以隨自己意只看
第一個或,7.05f很明顯是四種狀況
※ 引述《Ommmmmm5566 (夢遺少年) (結衣老公)》之銘言:
: 根據棒球規則7.05
: 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包括擊球跑壘員得在不虞被判出局情況下進壘。
: (F) 給予兩個壘: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或"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進入一壘或三壘界
外
: 之觀眾席,或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
: 【註】擊球員、跑壘員均以"投手投球時佔有之壘為基準點,給予二個壘。"
: ┌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
: ┤
: |
: |
: | ┌進入一壘界外之觀眾席
: └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進入一壘界外之觀眾席
: ├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
: └經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下面穿過或夾
住
: 只要是完成以上樹狀圖"任一"黃色條件都給予兩個壘包
: 所以應該變成一、三壘才對,應該是誤判!
: 話說完,誰贊成誰反對?
Dead. Two bases if a fair ball bounches or deflectsinto the stands outside the foul lines or sticks inor goes through any field fence, scoreboard or (Wrigley Field) shrubbery.原文比較清楚啦~
作者:
newguy (新來der)
2017-04-08 22:55:00這樣也算二壘阿,場地規則
作者:
oldmanw (《歐德麵--W》)
2017-04-08 22:55:00很合理阿 沒碰到野手的情況下直接飛到外野被看板夾住
作者: leonkong 2017-04-08 22:58:00
王柏融手摸到球就不符合場地規則
作者:
oldmanw (《歐德麵--W》)
2017-04-08 22:59:00什麼摸到球不符合場地規則? 規則有寫因野手碰觸阿
英文這樣寫就是要分開的意思,不然何必一個句構中有兩種動作和兩種地點照原文規則,觸碰球的情況是要因此進入界外區成為死球才會給予兩個壘包,卡在牆上的情況不能碰觸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7-04-08 23:01:00英翻中果然會遇到中文的奧妙
作者: yankees733 2017-04-08 23:01:00
依原文來說,case1,3,4都是未經野手觸碰之情況
作者:
zinor (齊納)
2017-04-08 23:02:00英文哪有寫觸碰要進入界外區才給,不要自己亂翻好嗎
對,不過1跟2的死球地點相同,所以英文寫在一起,反彈或碰觸進入界線外
作者: air99house (Traveler) 2017-04-08 23:05:00
就算沒有死球一壘跑者鐵定回本壘沒問題,我想知道如果不是最後一局情況下,朱可不可以上三壘? 或是變成場內全壘打?
英文是用deflect,是偏轉的意思,這是指被觸碰的情況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7-04-08 23:10:00
樓上正解 所以今天狀況不會引用原文這條
上三壘感覺可以引用7.05(g),或是應該有類似概念的規則
作者: yankees733 2017-04-08 23:14:00
我也認同eric大的說法
7.05F講得是一壘和三壘界外區的情況,跟這個play不一樣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7-04-08 23:15:00
我覺得很清楚 四種狀況四種獨立事件 都有用"或"區隔
作者: amy0627 (amy) 2017-04-08 23:15:00
改成界內球滾進觀眾席或碰到野手滾進觀眾席,規則在哪
托球出場變全壘打 這樣說也通 但外野撲球等讓球卡住真的取不出來 怎麼算?場內全壘打?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7-04-08 23:17:00
規則說是一壘三壘界外區 陳元甲那球是哪個界外區?如果照規則上說的話
作者:
boypig (吳小豬)
2017-04-08 23:22:00規則6.09其實也有提到7.05F的幾個情況,那邊就有分開寫
作者:
legendd (legend)
2017-04-08 23:30:00翻譯太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