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billno1la (Free)》之銘言:
: : 丟手榴彈 已鑑測來說25還30就及格 稍微有協調性的丟個35-45沒甚麼問題
: : 鑑測來說50公尺就滿分了 要超過50公尺不只要有協調性 還要有臂力 缺一不可
: : 破50公尺也不是很稀少 尤其棒球隊的要破50也不是難事
: : 但是要破60 65就不是鍵盤打打 嘴巴說一說就可以破的
: : 王建民協調性+臂力那麼好 也才71公尺 要超過75甚至80有那麼簡單哦?
: : 不過話說 其實丟手榴彈最猛的不是棒球隊的 最猛的其實是丟標槍的
: : 記得有一次看鑑測前的連對抗賽
: : 棒球隊的被一個標槍國手痛電 也是挺有趣的
: 我那批台北兵 個人丟38算超好的(不誇張)
: 許多人 完全偏彈道(類似保齡球洗溝) 或往鑑
: 測官身上丟的不說
: 更扯的是 往自己腳下砸的。。。。
: 不過 我是用丟棒球姿勢去丟
: 所以彈道是平直的且正中央(後果 手會很痛)
: 丟完 用大字型趴下 立刻被士官長拉正
: 不過 看到我丟得不錯 就叫我再丟一次
: 個人覺得 成積最猛的應該是 丟鉛球的
: 再來才是 丟標槍
: 棒球 不太能比 畢竟有控球的訓練因素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