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先述明,大豆的立場是反對「誤判是比賽的一部分」這種幫誤判脫罪的說法。
我的想法是,誤判能不要就不要。
首先職業棒球,之所以是職業運動
就是球團老闆付了錢找球員來打球,觀眾為了欣賞球員打球進球場看球。
而不是,嗯,雖然我認為可能有人啦但是不多,是為了
「看裁判判決/誤判來球場的」
那為什麼要有裁判? 因為棒球是歷史非常悠久的運動。
而且如上述許多判決以早期甚至晚近的機器,都無法精確判斷。
因此,以可能會有主觀誤差的「人」來作判斷,就變得不得不然。
應該說一開始貝比魯斯他們在打棒球的時候,也沒想到可以用機器判決吧。
但是漸漸的,科技開始發展,機器的性能愈來愈好,高速攝影機,感應科技
近代的AI發展的愈來愈快,因此在很多賽事上機器開始「輔助」判決。
例如賽跑,正式的賽事幾乎不會有個裁判站在終點拿個碼錶計速度吧。
例如賽車也不用提了,所有想到的資訊幾乎都由電腦紀錄。
球類項目,鷹眼的導入,使得網球對於出界與否的判決現在變得不再讓人質疑。
棒球場上,也開始有了回放作為輔助判決。
現在不會有人會爭議全壘打球是否要作回放吧。因為球的落點很有可能決定
球隊的勝負與否。
因此,大豆覺得,有正確的判決,並且考慮判決的成本是很重要的。
隨著科技的進步,成本的降低,因此用機器、電腦輔助判決應該愈來愈多。
其實棒球比起其他球賽,算是比較容易用輔助判決的。
一來判決點很容易預測
例如
1、好球帶,球的落點是否在好球帶內,可以跳過主審機器直接顯示在球場中。
主審不再需要蹲在捕手後方,而更能夠近距離觀察球員的動作是否違規。
2、一壘刺: 棒球有趣的地方在於野手接球的動作不是用手而是用手套完成的,
因此在防守球員手套上裝置微型感應器,加上壘包上的感應器。
感應「震動」的產生,就可以知道何者為先何者為後。
3、本壘衝突: 本壘板正上方的角度幾乎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
上面有板友提到攝影機的角度有限,問題是攝影機球場內可以裝很多台。
但是裁判只能找四個(線審不能判內野吧)而且一個人只有兩隻眼睛。
所以究竟是許多台攝影機都被擋住角度看不見的可能性比較高
還是裁判看不到的可能性比較高? 這很清楚。
輔助判決並不需要達到100%的正確,它只要比現在人工判決正確率高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