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妨礙守備變成安全上壘

作者: bitchwanted (bitchbitchbitch)   2020-10-17 02:41:51
※ 引述《flybspy (哪裡可以買到呢)》之銘言
: 今天統一富邦天王山之戰,恭喜富邦勝出
: 不過來看二局上高國輝盜壘成功這球
: 蔣智賢揮棒完整個人踏出打擊區
: https://i.imgur.com/6BgOXiC.jpg
: 嚴重影響到祐樂的傳球路徑
: 但因為祐樂自己跳出來,反而變成一個未影響傳球的Case
: 只能說祐樂真的太菜了…
: 最後證明這場比賽每一分都很關鍵,可惜
小弟邦迷,上週的連假剛好參加了棒協辦的C級裁判講習,上課的時候講師有特別講到關
於「妨礙」的認定,以下就我所知跟大家分享:
根據棒協製作的「2019中華民國棒球規則」六、違規與不當行為,記載了「妨礙」的認
定,我節錄規則如下:
6.01 妨礙守備、妨礙跑壘與捕手碰撞
a)下列情況係屬擊球員或跑壘員對守備之妨礙:
(1)第三「好球」未被捕手確實接補捕時,擊球員明顯的妨礙捕手的守備時,擊跑員
被判決出局,並且成為「比賽停止球」狀態,壘上所有跑壘員回至投手投球出手前所佔
之壘。
https://i.imgur.com/nIYN4d2.jpg
那麼,何謂「明顯」妨礙捕手守備呢?這就是裁判的認定了,如果裁判認定擊球員「非
蓄意」妨礙,並不構成妨礙守備,這也是為何紀華文主審在攻守發生時沒有認定妨礙的
手勢出現,獅隊教練團出來關切時他也雙手一揮,很明確地表示沒有妨礙。
那當然如果蔣智賢想用棒子去撈捕手手套,主審當下就會比向打者喊「it's interfere
nce」,認定是「蓄意」妨礙守備,至於罰則還要再看球是否被擊出以及壘上跑者的動態
,蠻複雜的@@
然後講師提到了兩個重點:
1.守備行為:捕手球都沒傳出去,就算擊球員東倒西歪,裁判沒立場判決妨礙守備。
2.身體接觸:捕手接到球往前傳,結果手腕撞到擊球員身體掉球,這就會構成妨礙守備
,所以在教捕手的時候,都會跟他說傳球往前跨大步一點,好膽就過來,林如果往本壘
板前方大步跨出傳二壘,結果應該是不一樣的。
回頭看這個案例,蔣智賢揮棒落空後重心不穩導致左腳踏出打擊區,但他當下有彎腰閃
球的動作,主審認定為非蓄意妨礙,加上林祐樂雖然有守備動作,但沒有因為接觸到蔣
的身體而無法出手,因此沒有構成妨礙守備。
這是我對講師上課內容的理解,其他還有很多狀況下的妨礙,大家有興趣再拿規則翻翻
看囉。
作者: yccm (又是這個問題)   2020-10-17 02:49:00
上一篇有貼過了想請問這個怎麼會被判妨礙守備的,是主審覺得打者有蓄意的關係嗎?https://youtu.be/N7wkw578QPE
作者: donjohnson (月亮代表我的心)   2020-10-17 02:52:00
肢體接觸吧...打者有和捕手肢體接觸到的話,就會被抓今天的例子就是主審覺得打者並不適故意妨礙,所以沒判今天如果有肢體接觸到的話,應該就會被判妨礙
作者: bitchwanted (bitchbitchbitch)   2020-10-17 02:58:00
主審應該是認為有身體接觸,但打者「站在打擊區內」從頭到尾沒有動,因此我認為是誤判除了規則所載幾種情形外,擊球員是不能隨意離開打擊區的,否則會被判出局,也沒有讓開位置讓你好傳球的義務y大上一篇貼劉時豪那一球就是我文中的重點2,他比林祐樂聰明,最後用手敲了擊球員頭部,製造出妨礙守備
作者: dbear87 (db2)   2020-10-17 03:22:00
你引用的規則完全沒提到「蓄意」兩個字啊。「妨礙明不明顯」是客觀狀態,「蓄意與否」則是打者的主觀意欲,怎麼會混為一談?
作者: Godofgreen (神之綠)   2020-10-17 03:48:00
就給主審決定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啊不然好球也給觀眾判好不好
作者: a77112886   2020-10-17 05:21:00
他有閃嗎?完全看不出來耶
作者: andy0407 (金城武)   2020-10-17 05:59:00
菜 突然想到60號
作者: bitchwanted (bitchbitchbitch)   2020-10-17 12:57:00
這種情況的確是主審認定的,判決的重點在於有無守備行為和身體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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