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規章文字我自己看是覺得前後矛盾
很不精確
一開始寫“依球最後反彈而定”,
但接著又寫“若直接反彈於場內,則不視為全壘打”
那請問
‘’最後反彈有彈到場內,但不是直接反彈‘’
這到底怎麼算
就像今天這球一樣,彈了兩次才進來
我自己是覺得有爭議啦
※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之銘言
: http://i.imgur.com/HktpCfB.jpg
: 「擊出之飛球落於全壘打牆界內區上沿之平台時,依球最後反彈而定」
: 1.不視為全壘打
: 若直接反彈於場內,則不視為全壘打
: 2.視為全壘打
: 若球反彈碰觸全壘打牆後之人員、物體等結構再反彈於場內
: 我覺得這寫得有點爭議,
: 只能說規章上真的沒有想到彈兩次
: 只有想到直接反彈跟打到後面反彈XDD
: 因為這球若是引用「非直接反彈於場內」
: 基本上就不會不視為全壘打
: 但若球引用根據反彈後碰觸物體等結構,
: 這個「物體等結構」到底有沒有包含全壘打牆本體
: 照這點判全壘打也會有問題
: 因為如果這個物體等結構,
: 有沒有包含全壘打牆後是需要探究的
: 反正就是,規章根本沒寫彈2次的問題
: 怎麼判都不合目前規章
: 保羅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