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板主st900278之水桶判決

作者: w40214 (VC)   2017-07-12 21:04:18
: : 其次
: : 系列文的定義在版規定中是 形音同/近似者 ,請問我的標題和前一篇哪裡相同或近似?
: : 茂野跟壽也誰比較值得狀元呢? (版主依據此篇判定我為系列文)
: : 小森值得第幾輪選? (我發的文)
: 茂野跟壽也 & 小森 同樣是棒球大聯盟的球員
: 值得 & 值得
: 狀元 & 第幾輪 討論選秀
: 標題近似
: 違反系列文
謝謝版主回應,但我無法接受你的說法。
你說跟無意義文無關,那我們就聚焦在系列文討論。
第一,我們先看看棒球版版規
" 5.系列文: 文章列表兩頁內,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重點1.關鍵字 2.形音相同或近似
你說我值得兩個字重複,但"值得"根本不算關鍵字
討論的主體是小森,範圍是選秀第幾輪。"值得"只是串起主詞和受詞的動詞而已
怎麼看都不會是關鍵字。
第二,你說壽也吾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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