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SJ911005 (94ni)》之銘言:
: ※ 引述《eastbrook (布魯克)》之銘言:
: : 英文板名:Baseball
: : 當事板主:NSJ911005
: : 簡述事由:違反B10版規被水桶30日
: :
: : 溝通訴求:
: : 當事人在發文半小時內發現,自己已違反版規B10,並將文章刪除和更改標題[刪文]
: : 版主卻在兩小時後,直接判處跟原B10版規一樣重之懲處,有違版規B2水桶30日
: : (輕微者僅刪文)之法理,如果主動認錯和等待被水桶罰責都一致,是否有違比例原則?
: : 檢附證據:
: 版規B2跟B10並不相同
: B10並沒有輕微者僅刪文這項
: 真的要算的話
: 你違反了B2 B10跟A2
: B2輕微者僅刪文沒問題
: 但B10有水桶30日
: A2(清空文章)還要再多30天跟一支退文
: 你要嗎?
版主認為違反B2 B10和A2 就請定奪
看到您情緒性的發言
知道跟您說理,無意義
不愧是把某隊當第二支持的版主
PS本國法律都要一定的條件才能數罪併罰
版主如要濫權和護航,我只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