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我該堅持下去嗎!!

作者: IDF5566 (壯志凌雲)   2013-09-15 22:05:54
※ 引述《callling (柳成汁)》之銘言:
: 原post是個38歲的公務員,離婚有個4歲女兒,月入七萬,600萬房貸的透天
: 她才剛大學畢業,23歲的女生,聰穎也有漂亮的外表。
前言:原po是有為青年,有透天有高收,可惜離婚了;女生大學畢業年輕有活力
: 或許吧!!我們年紀差異大,是有點問題
: 不過一直以來,我小心翼翼、努力的經營這段感情
: 叫女友跟他畫清界線也不肯,
: 最後換來的一句話,不然兩個人我都不要
: 其實,想想有點心酸,經營了三年的情感,
: 竟然等同於一個還沒見面才聊一個月的網友。
: 我實在不想有個人在後面虎視眈眈
: 甚至三不五時的對女友洗腦,
: 在FB發狀態,"太拘泥於一些小細節,反而會抓不住大幸福"
: 一幅就是捨我其誰的樣子
: 只有跟他才會得到幸福
前面刪一些,差了15歲,生肖都過一輪了!那怕你只有28歲也不一定能hold住這段感情
你可能覺得要展現成熟度,所以默默觀察許久,變得有點太讓女生了
感情本來就該互相的,她沒有理會你散發出的警訊,反而覺得你管得太多,
她認為交朋友沒有不對,只要沒有對不起你就好(聊聊天而已嘛)
: 八月份
: 終於受不了了,開了她的帳號想直接跟他談清楚
: 也跟他說明了這造成了我很大的困擾
: 有沒有想過人家的男友怎麼想
: 他,卻說他以為他表現的夠清楚了
: 我女友不可能不知道,他想問她的想法
: 好吧!!
: 終於得攤牌了,想也知道。
: 這又換來了女友的大爆發,
: 覺得我很可怕,竟敢做這種事情
: 要跟我分手
你真的做錯了!我看過許多例子都是這樣,你以為直接跟對方談,是男子漢之間的對決
但是以我跟他人還有你的經驗來看,結果卻被對方得逞了!
對方就默默地關心呵護她,把自己當成很無辜的腳色,反正只是聊聊天嘛
儘管有些曖昧,那是因為好朋友啊!去他的好朋友...
通常發生這種事,裁決的對象你認為是誰呢?女生嘛!那今天你又不知道對方跟女生說了
什麼,還真覺得你在找別人麻煩,女生為了顧及所謂的朋友情面,當然就生氣啦!
關於你找對方私下談,就錯了!
: 死賴活賴的,還是把她留在身邊
: 只是,很莫名其妙的,
: 就覺得我不是她的唯一了
: 這種感覺真的很差,
: 想當然因為這個第三者,得增加彼此多少的衝突跟爭吵
"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即使我對這句話很不認同,卻也活生生地發生在周遭
一來一往之間,你本來還可以抱抱親親她,現在她會有疙瘩就不給碰了
相反的,對方就能趁虛而入,拆你主帳;奪你帥旗,等到那時候才在吳鳳接軌啊!
: 九月份了,
: 時間過得好慢啊!!
: 女友自己也不知道要什麼
: 可能覺得他很了解她,很投緣
: 年紀相近、家境也很好,也是個可以考慮的對象
: 我當然知道,他不見得比我好
: 沒實際的長時間相處,要表現出最好的一面太容易了
你知道自己的優勢啊!可是你展現過了嗎?連哈林當初為了伊能靜都想保持年輕形貌了
你除了錢比較多外,是不是輸給對方一些什麼呢?
是不是太沒活力了?每天只會計算女朋友跟別人聊了多少,一點都沒有成熟大方的態度
這是很重要的前提!你展現你的風度,但是女朋友還是跟人跑了的話,你無損傷
你只是少了一個真正不愛你的人,卻保有你的男性尊嚴,以後要重振還不容易?
年紀輸人家就算了,但你也知道男人越老越有價值,何況你已經實踐了這點
你卻滅自己威風,說對方年紀相仿;家境也很好!你哪裡不好,你會打小孩打老婆嗎?
人家展現的是虛虛打打,一邊摸女生的底,發掘她的喜好,並且投以甜頭
你跟她也交往三年了,你摸得還不夠清楚嗎?難道真的不知道女生的想法?
你以為只有年輕人才了解年輕人嗎?如果你這麼想,那你就該放她走了!
: 對於他肆無忌憚的介入,我竟然一點辦法也沒有
: 畢竟女友也不想放手,不肯為了我跟他斷絕往來
: 我也不是想介入他的朋友人際關係,
: 而是對於這種追求的方式,我難道不應該出個聲嗎?
: 前幾天,跟女友互道晚安後也蠻晚了
: 過了半小時才想打點字過去她的line
: 沒想到她還沒睡,竟然是跟他在語音聊天
: 想當然又是吵了一架
年輕人有的是好肝可以慢慢耗,你不知道越是接近說晚安的時刻,越讓人捨不得嗎?
此時不多灌點迷湯加點料,怎麼熬出一碗虛虛實實假假真真的宵夜呢?
人家就是會拖!所以讓女生捨不得離開,哪怕睡著了還在聽他在講故事
這你吵下去,只是給人一種氣力放盡;老發界外球還在怪球拍的印象
他們空中交談,你不會殺到她家給她個驚喜,或者是約出去聊聊
: 我真的不想放棄這段感情
: 我真的累了,不知道該不該繼續下去,
: 還是別人想介入,就把女友讓出去吧!!
: 也跟女友說,真的覺得他好,那就去跟他吧
: 我退出好了
: 女友也不肯...
38歲就喊累了,那怎麼給她幸福?56只是覺得你堅持的點蠻奇怪的
就好像有一隻狗每天都來泡你家的貓,你明知道不會有結果
卻每天殺氣騰騰地趕狗!弄得人仰馬翻,搞到最後不知道貓最愛吃的還是魚
她現在就是這樣,想在家吃魚,又覺得狗很活潑可愛,好像他的世界很好玩
你知道這是假象,偏偏連你看他越討厭越是可愛,最後你連貓都想讓出去了
終歸咎底,你想讓女生選擇,卻又干涉太多;動了肝火
不如就別干涉了,如果她有自覺,便會有所愧疚,反之她跟狗跑了就算了...
這樣你也知道她不是一隻乖貓了,你也不用每天擔心這個擔心那個
: 都已經退到了讓她二選一的狀況,還是無解
: 月初女友來找我,並沒有跟他說
: 甚至當著我的面回他line,
: 也看到了他,對女友說"想妳"
她來了,你有沒有抱抱她多關心她呢?別老是看她在跟誰聊天
你不是都知道她在跟誰LINE了嗎?既然知道那你說這麼多有改變什麼嗎?
你應該無視對方的存在!專心對待你眼前的女朋友,做一些情侶會做的事情
去看看電影,吃吃飯,晚上看個夜景喝杯咖啡
你這樣做,久了她有些良心,便會改變對你和他的態度
反正你都要讓她選擇嘛!你就做好自己啊!否則強摘的果子不甜之外還會有蟲
那蟲就是疙瘩,你老是在意果子被咬,搞不好只是爬過而已,你卻想放棄不保護了
: 因為他不知道讓女友說了多少個謊
: 也見識到了他的手段
: 明明也了解了整個狀況
: 上次他寄巧克力給女友,我說這會讓她很難做人
: 不說是對我說謊,說了我會不高興
: 結果。過沒一陣子,馬上又寄冰淇淋給女友
: 感覺就是無所不用其極
他明明知道你討厭他!但是他很厲害!他就是專心對應女生就好,根本不當你是對手
反正他要追的人是她,又不是你,你管越多;a嘿~他越是開心
你也知道女生愛吃什麼吧?是不是有那種要排很久才能吃到的?
別老是看人家這樣做,卻忘了自己是正牌男朋友!
不是要你跟對方比較,而是想提醒你,你是不是覺得她有巧克力、冰淇淋就夠了?
如果是這樣,你也別忙了,就看人端走吧!因為你展現出毫無胃口的態勢
有時,女生自私的地方就是她想要很多人的疼愛,當然很多時候是過分了些
你自己也有一把尺,我只是想跟你說,你就當作沒對方這個人啊!
萬一她真的跟別人跑了,你也只是少幫人養老婆一些,可以尋找真正可以了解你陪伴你的
人,十五歲是很大的差距,那距離是身分證上相減顯示的
真正你跟她站在一起時,你展現出的成熟感跟她的甜美要有所輝映才是對的
別把自己真當老了...否則你又幹嘛去把小妹妹?不就是想要年輕一些?
還是單純地想吃幼齒補眼睛?如果真是這樣,那你就更不用在意了
: 該跟女友說的也說了
: 有他在是永無寧日
: 吵到了最後,女友終於跟他說
: "不要花時間在我身上了"
: 而我,也被發了半張卡
: 起碼暫時讓他別這麼誇張,一直死纏爛打
: 只是,這幾天下來,感覺他還是跟的很緊
: 還是跟女友有聯繫
: 跟女友每次談論到他
你幹嘛老是要談呢?你每天摳那蚊子叮出來的腫,你越是摳它越是癢,最後還潰爛了
你不是摳不去在意,連香港腳都不會癢了呢!
: 總是氣氛不太好,
: 女友工作相當的忙碌、假日又得上課
: 是知道他暫時沒什麼心思多想
: 發發牢騷吧!!
: 也不能多做什麼...
: 不知道我還能如此的守多久....
我打世紀帝國從未在守的!我主張攻擊就是最好的防禦
你都不攻擊,只會守著等待赤侯回報,這很容易參雜混亂軍情的情報
像你是不是就很容易被誤導?然後莫名地生氣發怒?
這就是因為你被人牽著鼻子走!
女生猶豫不決沒關係!男人不應該猶豫!
你今天知道她有空約她要吃飯她卻拒絕,那沒關係!
可能真的在忙!那今天是特別的日子卻又無法陪你,好!那可能真的很忙
只是你都沒動作,只是任憑對方搧風點火,很快地你的城鎮中心就被滅了...
最後,強調最重要的一點!
男女相處;何談畜生?明知道花名有主卻又每天虧小姐,是他的不道德
今天你是要跟女朋友談戀愛,為何要談到別人來擾亂氣氛?
38歲!穩定度還不太夠啊...本來你跟對方就是相對的
他把他的優勢顯露出來,並且徹底實踐!你應該也有優點吧,不然她幹嘛跟你三年?
那你今天認為女生不檢點就放掉算了,幹嘛生氣?最後只是傷了自己逞了別人的意
輕鬆點面對啊!你看他像猴子跳著跳著,不就逗得女生很開心嗎?
當你眼前沒有敵人只有自己的時候,你才能看清自己真正想要的
其實,除了網友外,應該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彼此去解決的吧?
我看過再婚生子也很幸福的,我相信你也可以辦到!
作者: callling (柳成汁)   2013-09-16 08:23:00
為什麼你們都能打出這麼中墾的文章....拆你主帳;奪你帥旗<<<看到這個我笑出來了...看別人的感情,我也能分析的很清楚,自己..卻傻了
作者: chynging (扭)   2013-09-16 13:20:00
哇!!!雖然id是56~可是這偏文章超有誠意的!!!我喜歡!!!!
作者: moonline (月光皎潔)   2013-09-16 22:39:00
文筆好好 讀完有種順暢感XD
作者: SallyArthur (膽小鬼)   2013-09-17 07:51:00
喜歡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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