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句黃色標字是主體,其他是贅詞
現實中有種東西叫做信任,在沒被傷害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我簡單扼要的講一下自己的愚蠢經驗
當兵時我負責的業務金錢被偷,當時部隊在南部下基地
我打給當時我最信任的參一學長詢問和求救
得到的結論是:如果沒要往上報的話...我挺你啦,這筆錢我們一人付一半
因為當時參一沒跟著部隊南下移防,還留在指揮部處理文書業務
我掉錢的時間點是下基地後第一個禮拜五北上處理業務
這是受完預財訓和我師父退伍後第一次獨立辦餉,加上還有一堆雜費要處理
所以才特別選在禮拜五早上自費搭高鐵北上先處理,然後再搭客運回台中休假
接著禮拜日晚上準備回台北營區時接到學長來電說他晚上沒要回去
要我幫他保守秘密,現在台北只要我和他不說,沒人知道我們在哪
就是這樣,所以他才說反正這件事情我們都有錯,不往上報的話他挺我
過幾天在其他行政知道我丟錢及學長這樣回答後都叫我最好往上呈報處理
處理這種事情原本就不能打草驚蛇的...這是事件處理中連長訓誡我的
因為除了一開始我相信學長不往上報之外
在同梯及朋友分析下,我還以為可以循循善誘讓我學長還出那筆錢就不追究
然後得到的是每次新事證爆發轉呈向上前他都先準備好一套說詞
直到曝了光,連上很兩光的新輔導長開始調查後,我才相信學長沒救了
直接切入我相信是為什麼學長偷的證據
因為本身處理錢這件事情有點龜毛,所以我都會把該用到哪的款項算好用夾鏈袋包裝起來
上面寫著給某某某或者是某業務費用,然後再放到牛皮紙袋裡
而我的項目又分得很細,所以牛皮紙袋內有四、五十個夾鏈袋
在我不知道第幾次給學長機會時表明:小偷從夾鏈袋內把錢一包一包拿出來是個敗筆
如果往上呈報後,把夾鏈袋拿去化驗...上面除了有我的指紋外的就是小偷的
然後他從這時候的結結巴巴到開始調查時的說法
"如果有,那也可能是他幫我拿人令時沾到"
放著3萬多的夾鏈袋是我在禮拜五下午離營前在有鎖的行政室放在上了鎖的桌櫃裡
到了禮拜一早上七點多發現時我再把夾鏈袋抓一抓趕快丟進原本的牛皮紙袋裡
說出這種話也讓我對他真的死心
不過最後這手上的王牌也沒派上用場
儘管在連長、輔導長極力掩蓋下不想往上呈報(要每個禮拜北上報告進度)
指揮部政戰主任知情,並在南下時約見、找主計科科長報告、找保防官寫報告
從事件發生到退伍整整半年多都沒處理完...
這也是再往上呈報前處理時他跟我說他不可能偷錢的理由
1.他家有錢(之前夜辦時,他說他來自單親家庭,他不想給他媽太大負擔
才入伍當兵的,他還有兩個弟弟在讀書,負擔不小...)
2.他今年考績甲等,有1個月的年終獎金。他說這個是要證明自己品行好
而且除了固定薪水外又有額外的獎金可拿,不用偷錢(下基地前我們幾
業務士跟他一起打的考績,記得當時我們還自詡為地下連長
3.他是四大裡的某大畢業的,不可能會偷錢(WTF...這甚麼理論,外加那時
候有人爆料他是肄業而非畢業...)
我只是想說有時候信任真的會害慘一個人,就算還在半信半疑之際
你還是會憑著人性本善這點下去繼續信任,直到知道自己真的被耍了才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