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男友不貼心得太過分

作者: sky112 (輕快而堅定的腳步)   2014-02-27 12:57:17
: 這種文章就是典型的「稻草人謬誤」
: 或者稱為「偷換概念」
: 藉由曲解對方的論點,再針對曲解後的論點(替身稻草人)攻擊
如果你認為這是稻草人謬誤
那麼蘇美以"那男生早上有需求是不是也可以要X一下"的論點
你是否也認為是稻草人謬誤?
因為他光就"需求"把兩件事混為一談
: 以達到批評對方的論點不合理的目的
: 以上參考wiki百科
: 以下我舉三個例子,來解釋你這篇文章的稻草人謬誤
: 舉例1:
: 論述-感情沒有對錯
: 每對情侶都有屬於自己的相處模式,並不是其他人討厭的模式,
: 自己這一對就不能接受,不是什麼事情都要講道理,如果兩邊都
: 能彼此接受這樣的模式,何必分什麼對錯呢?
: 簡單來說,就是能互相體諒對方的缺點,藉由磨合改善,或者去
: 習慣他,並非只要在感情中做的事情就能不管對錯
: 照你的邏輯,如果有人講出「感情沒有對錯」這句話,你是不是
: 就要開始噴
: 那我可以隨便去喝茶,反正感情沒有對錯
: 那我可以單獨找異性吃飯,反正感情沒有對錯
: 那我可以想辦法把伴侶的薪水騙來買我喜歡的東西,反正感情沒有對錯
:
: 說明:感情沒有對錯
:    不必然代表
:    做任何事情只要和感情有關的通通可以無視對錯
先謝謝你的回應
從你所舉的例子 我推測你的意思是"情侶相處的模式沒有對錯"
而非"感情沒有對錯"
我同意情侶相處的模式沒有對錯 前提是兩個人同意就好
如果我的另一半不介意我跟異性單獨出去 那為什麼別人要跳出來替他介意?
第三句"想辦法把伴侶的薪水騙來買我喜歡的東西"
這個例子本身就沒有取得對方的同意
因此違反了"雙方同意的前提"
以此為例才是抽換概念吧
: 舉例2:
: 論述-做事不能三分鐘熱度,選定目標就要努力實踐
: 如果追尋目標只有短時間的努力,很難做出成果來,所以一旦決
: 定了目標就該專心的去學習,去衝刺。
: 而且,這樣的行為也能養成有始有終的習慣。
: 照你的邏輯,如果有人講出「做事不能三分鐘熱度,選定目標就
: 要努力實踐」這句話,你是不是就要開始噴
: 我想劈腿了,不能三分鐘熱度,決定目標就要有始有終。
: 我想搶銀行了,不能三分鐘熱度,決定目標就要有始有終。
: 硬了,想X了,就路上把一個女人拖到暗巷,不能三分鐘熱度,決定目標就要有始有終。
:
這點我也同意你
劈腿 搶銀行 性侵 這些本身就是錯的
跟有始有終無關
: 舉例3:
: 論述-將心比心
: 當你做出這種行為時,有沒有想過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的
: 身上,你自己可以接受嗎?
: 如果你自己也不能接受的事情,為什麼你會把這樣的行為套用在
: 別人身上呢?
: 照你的邏輯,如果有人講出「將心比心」這句話,你是不是就要
: 開始噴
: 摸女人的胸部哪有錯,我也願意讓他摸阿,我有將心比心耶
: 拿室友牙刷刷牙哪有錯,我的牙刷他也可以用阿,我有將心比心耶
: 夜店檢屍哪有錯,我醉倒了別人也可以撿我阿,我有將心比心耶
前文我已經論述過男女不同之處
本來就不能以將心比心 一言以蔽之
: 每一個結論,前面都有他的背景,他的前提條件。你不能忽視背
: 「單身與交往之後行為模式都一樣」講得是什麼?
: 就算對方不做,也不代表自己喪失了做那件事情的能力。
: 就算對方不做,也不代表這是他欠我的
: 這是上面論述的背景和條件,中心思想是
: 「人要對自己負責,即便有了伴侶也是」
: 為什麼會講這句話?
: 原文的女性沒要求男方要載他回家
: → 我不講,你自己就要主動來載我
: → 即時我沒講,也是你的責任,你沒做到責任,我不但罵你,還要上PTT罵臭你
: 對照這個論述的起點,你看你自己舉了什麼例子?
: 我懶得再提了,看的懂,上面三個舉例就能充分表達了
再次強調 我根本還沒有對原PO的對錯表達意見
前文只是提出"交往本來就跟單身不一樣"的論點
男女在一段關係當中本來就有不同的需要
在交往的時候對期待對方滿足自己的需要跟獨立無關
也不代表就喪失行為能力
事實上 就是因為在情感上互相需要才決定交往的吧
例如你期待女友送早餐給你 不代表你就不獨立無法自己買早餐
看來你很希望我回到原本的案例上討論
OK
原PO期待男友接送 原PO的期待落空 原PO很不滿
(姑且不論原文是請問該怎麼跟男友溝通)
原PO是不是可以把自己的不滿合理化
認為男友接送是天經地義的??
我不同意
(就像我不同意男生可以把生理需求做為合理化的理由)
但原PO是不是可以對男友有期待??
這點我同意
感情是相對的
當一方持續漠視對方的需求及期待 感情很難走下去
(例如"妳有生活能力憑什麼還期待我接送")
我的意思並不是 一定要按著對方的需求滿足對方
但至少要重視對方的期待 然後彼此找到適合的方式
(再說一次 原PO原文結尾是來問該怎麼跟男友溝通的)
: 不懂,沒關係,我再用你「只看結論不管前提」的方式來解讀你的文章
: : 因為當我們決定跟某個人交往
: : 本來就代表著我們決定改變原有的生活模式了
: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不管你上面講的條件和前提,直接抓你的結論來唬爛?
: 交往前我的錢就是我的錢,交往後我的錢就是他的錢
: 反正單身和交往的模式本來就不一樣
: 交往前我沒有背負其他人的情緒負擔,交往後他常和異性去模鐵讓我有情緒負擔
: 反正單身和交往的模式本來就不一樣
: 替身稻草人真好用,這樣的邏輯解讀起來
: 好像你的論述變得更可惡了( ′-`)y-~
上文已經回應你針對我"只看結論不管前提"的指控 不再贅述
至於你所舉的"你的錢就是我的錢" "跟異性去摩鐵"之類的
如果你的另一半同意 輪不到我說什麼
作者: andomasaki (樹)   2014-02-27 13:15:00
你都不同意[伴侶幫我做事是天經地義]的論點,怎麼還會回這些,蘇美就是針對女方那種[你就該幫我做]那種理所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3:15:00
那句X一下 很明顯是諷刺阿 國中國文程度的語法吧
作者: imokay (ok)   2014-02-27 13:16:00
原文那女生只是態度很不好 但是生理期期待男友體貼還好啦~
作者: andomasaki (樹)   2014-02-27 13:17:00
女方說話的態度明顯就是[你該理所當然]而不是單純的[我期待]
作者: imokay (ok)   2014-02-27 13:17:00
對的我同意你
作者: imokay (ok)   2014-02-27 13:18:00
只是看到有些論點是 單身ok交往後就怎樣的不需要啦xddd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2-27 13:18:00
可以期待啊 可是不符期待就po上來罵是怎樣…
作者: andomasaki (樹)   2014-02-27 13:19:00
你就單純用"期待"的角度根本不能對應原原po的狀態所以我才說你不能只看結論不看前提條件
作者: imokay (ok)   2014-02-27 13:20:00
好的 我又同意你了xd!
作者: andomasaki (樹)   2014-02-27 13:21:00
當你只把重點放在[期待]這個屬性時,你講的和原文的例子就已經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了
作者: myukaka (ZERO3)   2014-02-27 13:23:00
推lien6410,那是諷刺啊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2-27 13:23:00
自己的問題還得扯蘇美來護航
作者: MThuang (不看過去)   2014-02-27 13:26:00
發這篇跟現在一堆批評柯文哲的人 一樣頗ㄏ 當然柯文哲不是
作者: ITME (ME)   2014-02-27 13:26:00
同意你,但是要小心,只要提到某神,很多人會很激動。
作者: MThuang (不看過去)   2014-02-27 13:28:00
根本批的點歪的很 就像你拿你自己論點批蘇美 明明不同觀點
作者: MThuang (不看過去)   2014-02-27 13:29:00
變成拿明朝的尚方寶劍斬清朝的官
作者: andomasaki (樹)   2014-02-27 13:29:00
更別說原原po當期待不成就要和男友唇槍舌戰一下甚至連讀心術都用出來了(我沒說,你自己要主動做)你都不管,[期待]兩字就打發掉了
作者: farseer7 (FS)   2014-02-27 13:31:00
歪掉了啦 想清楚再發文好嗎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2-27 13:31:00
接近尾聲的話題不想細看 不過這角度應該是可以考慮的y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4-02-27 13:32:00
邏輯真差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2-27 13:33:00
討論討論 沒必要戰
作者: ITME (ME)   2014-02-27 13:35:00
無論你是講好的還是講壞的,甚至是無關好壞
作者: polk5566 (polk5566)   2014-02-27 13:38:00
天經地義不同意 期待會同意,那男友期待X是否同意?
作者: andomasaki (樹)   2014-02-27 13:42:00
蘇美的論點就是基於原po文章的東西下去論述
作者: MThuang (不看過去)   2014-02-27 13:42:00
這個版就是期望用理性解釋來設法改善感性衝突 可是你硬要
作者: Porn5566 (波嗯五五六六)   2014-02-27 13:55:00
妳很認真 但吵架最忌一頭熱 稻草人理論是說妳罵錯人了不是說妳講的沒道理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4-02-27 14:05:00
推不認同蘇美不代表認同原PO
作者: andomasaki (樹)   2014-02-27 14:09:00
只是和你說原po講了A得出蘇美B的結論,那要拿出C理由反駁B時,你就必須了解A狀況的所有前提,因為A和B是因果關係,叫你說要反駁B前請你[好好參考A說什麼]怎麼文章打出去到你的眼睛時你可以解讀成[認不認同]?
作者: maze777 (醫療特權人士)   2014-02-27 14:56:00
第一段就給2了 那段蘇美就是故意用稻草人 因為要反諷你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2-27 15:10:00
兩個人同意就好?看一下原文,只有女生一廂情願吧...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2-27 15:14:00
需要被照顧是人之常情,「你原本就該照顧我」是不同
作者: variety (紙飛機)   2014-02-27 15:19:00
蘇美"男生早上有需求是不是也可以要X一下"的論點是為了要凸顯原PO想法的不合理處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20:00
你知道你有點跳針了嗎?!
作者: i9100 (i9100)   2014-02-27 15:34:00
抓著隻言片語,然後引伸,完全不管具體含意.這樣有意思嗎?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37:00
如果不擅長戰文,又何必回文?戰得亂七八糟....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42:00
老實說,我不擅長戰文。只是你既然要戰,就戰的讓人心服口服。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5:42:00
如果看不懂原文可以站內信給原作者討論 不用弄到現在只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5:43:00
剩反蘇美陣線的"情義"瞎推 或是"把前提a,前提b,前提c..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5:44:00
都砍掉不看的話,這篇是好文章"這種明褒暗貶的吹捧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5:47:00
您的中文造詣真的不是很高 "反蘇美陣線的瞎推"當然是指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47:00
口服,做人先要求自己再要求別人吧!更何況我說了不擅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48:00
常戰文呀 ˋ(′_‵||)ˊ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5:48:00
反蘇美陣線所指的人了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27 15:48:00
連"殘廢"都說出來了 引文裡根本沒這詞吧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5:49:00
跟我推文打架不要緊阿 跟我打架我比較擔心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49:00
好~你沒要求 但你會失望的XD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04:00
你看,說了一句心服口服,你就要求我也要讓你心服口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50:00
不要打架>"< 我很容易瘀青>"<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53:00
你好像根本不懂我的意思....多說無益....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5:56:00
所以你還沒發現"有些"推文純粹是你站在蘇美對面才推的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56:00
lien大 算了啦!感覺他搞不懂~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2-27 15:57:00
我怕我說不清楚她聽不明白誤會我是無腦粉絲怎麼辦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59:00
好吧>"< 精神上支持你!!!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4-02-27 16:21:00
我知道你想表達的是 行為模式的不同很可能是因為互相需求扶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4-02-27 16:22:00
持 而非不夠獨立 藉此表達蘇美那句 太過輕率下判斷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4-02-27 16:24:00
不過嘛 感情是有一定準則的 就像排隊要有先來後到這種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4-02-27 16:25:00
不成文的規定 而藉由這些準則 就產生了共識之下的對錯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4-02-27 16:26:00
對錯沒有一定 但還是有 對應到社交基本概念、社會一般相處概念 應該不難理解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4-02-27 16:27:00
由雙方感情的基準產生的道理 我個人稱之為以情入理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4-02-27 16:30:00
當然 因為需要共識 所以雙方同意即可變成了很重要的標準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2-27 17:24:00
你跟上篇a大講的都有理
作者: Nekone (千歲)   2014-02-27 17:48:00
推這篇
作者: viviro (viviro)   2014-02-27 22:22:00
自以為
作者: pacific5203 (Ying)   2014-02-28 02:00:00
蘇美這麼偉大,讓推的人都被歸到反蘇美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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