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3:49:29因為一直無法回復看板只好果斷po了
我相信今天M大是想找出癥結點 給原波一個「個人意見」但這過程難免要檢討為什麼會導致她這個行為。
盤子破了你會問誰摔的,難不成盤子會長腳然後自己跳樓嗎?法官也會審問加害人為何要醬,醬就是檢討被害人嗎
今天她動手了,她是個必取,她揪肆賤,她罪該萬死,但為什麼她會動手,不該探討一下嗎,難到是突然的手癢剛好男友在旁邊就杜一下太陽穴這樣嗎?而且這跟什麼強暴根本不一樣,女生穿短褲短群是想幹她的原因,男生健忘白爛不在意她重視的感覺是杜他太陽穴的原因
來,開檢討會囉
大眾觀感穿裙子是合理的,強暴犯是自己控制不住欲望才插的,強暴犯槍斃。
套用在男生身上,男生健忘白爛不重視女生在意的點是合理的?女友自己無法控制想杜的衝動杜下去了,槍斃!結案。
任何事
有因有果
我很不喜歡每次檢討被害人就要拿強暴來比較,這是他媽的怎麼比啊?強暴根本沒有什麼因果倫理,純粹老子剛好懶覺癢,而你就很雖的剛好在老子方圓五米內,逼不得以老子只好杜你,其實老子也千百個不願意杜阿_。
幹
Go fuck yourself!!!
但是原波這件事能這樣做比較嗎?所以他女友是被路過的阿飄附體然後突然七笑手癢才杜男友太陽穴嗎?
M大本意並不是檢討被害人、數落被害人
而我本身的看法是
無關性別 在情侶之間 無關對方如何十惡不赦 今天動手了 就是再見兩個掰 更合況就只是一塊肥皂(雖然如果是我男友這樣不在意我也是會很怒,但頂多大哭,不會杜我男友的太陽穴)
我不知道今天男方是用什麼心態波文 如果是純粹討拍那我很樂意鞭女方鞭到皮開肉綻 如果是想聽意見 我覺得M大講的蠻不錯的 雖然可能全部都是依自己的認知去腦補 但這也可能是我的一百種女友 裡面的其中一種可能性 自己的女友自己教 我們又不瞭解她ˊ_>ˋ
而且這種情況阿
如果女生先上來波文
[心情]男友根本不重視自己的心情
[心情]男友不願意解決問題
然後說法再稍加修改
受害者可能就轉向了
但我還是很堵爛女方那種像消婆般的言語暴力,還有更可怕的肢體暴力…
To原波
找一個適合自己的會比較不吃力
暴力這種事有一必定有二百五
當然如果你喜歡被虐那另當別論
And如果少提一點$方面的事
會更討喜哦(╯°Д°)╯︵ /(.□ . \)
作者:
smallwenwen (Dazed and Confused)
2014-06-10 13:54:00現在罵髒話沒事囉?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4:02:00
無關性別 在情侶之間 無關對方如何十惡不赦 今天動手了
不拿強暴來舉例好了 你這就好像在說被別人劈腿 可能要檢討自己一樣 根本就是在說風涼話嘛什麼叫做事出必有因啊? 被劈腿了還要去檢討自己做不好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06-10 14:05:00不要用強暴來舉例子也行啊當有人上來問被XX了怎麼辦 都可以回 雖然作出XX行為的人不對 但你身為被XX的受害者 你可以....(下略五千字)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4:08:00
是戒嚴了嗎 持有不同意見就要被抨擊 然後扭曲成我同意家
原文就不是問怎麼辦= =如果他問被打怎麼辦,我就直接回分手就好了。他說搞不懂女友生什麼氣
作者:
piwawa (.)
2014-06-10 14:12:00好激動的文章...
這不是很像有一個女生上來po"我被劈腿了 搞不懂為什麼"然後大家就說 可能是不夠貼心 也許是不會做菜 少耍了點
呃,你強暴過?不然你怎麼知道強暴犯心裡怎麼想?還是又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4:17:00
樓上就是這樣阿 原波不懂女友為何暴怒 就分析可能的情形然後就阿 蹦的一聲 有人爆炸了 指責你二次加害 認同家暴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4:18:00
角色對調你還會這樣講嗎 之類的言語 無限蕊屁
你這樣確實是像在二次加害 認同劈腿這個行為啊~如果像我這個例子的話 大家一定都會說 你腦包啊 被劈還
作者:
chen000 (莫名其妙變小紅)
2014-06-10 14:23:00哈哈哈哈哈 奇文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4:27:00
…好 俺收蕊 如果讓你有這種想法我很抱歉 但我要說 我沒有那個意思 這並不是風涼話 我也不喜歡不贊同女方 但不代表我認為男方就是有理就是好棒棒 這是個人的觀點 而且扯什麼家暴劈腿的 情形不盡相同 無法比較 如果今天被劈腿的是會家暴的人 還許要幫忙講話嗎
你為什麼一定要舉一個雙方肯定都錯的例子呢?是何居心?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4-06-10 14:35:00可以再掰一點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4:46:00
其實我拿不出來 我沒看過 但我突然懂了 你們的堅持在於無關原波有沒有錯 他就是被打的 無需再探討 那我只說 原波塊陶吧~女方太pu了 安捏乾欸塞
樓上有人很奇怪 為什麼版上不檢討女對男家暴要算在原PO頭上?
作者: eefftoo (方糖靜) 2014-06-10 14:58:00
推妳,原po發那篇文應該不只是討拍吧,既然他寧願被打成那樣也不肯分手,當然幫忙他想一些問題點和解決方案啊!今天就算男女對調也一樣,不想被打死就快逃,還發文幹嘛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5:00:00
然後我舉雙方都有錯的例子才符合原波的文章阿 你們舉的都是一方完全無辜 可我「先撇開太陽穴不說」男友講 只是
作者:
Tampa (光芒)
2014-06-10 15:02:00所以應該檢討為什麼受害者要上捷運 而不是檢討正傑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5:04:00
塊肥皂麻 如果我是女方真的會很不爽 畢竟是要給你家人的的東西 怎麼能如此不珍視 連一個到底有沒有送達都不知道說什麼 好像有 又好像沒有的 能不火嗎 但即便如此我也不不會打男友 頂多分手 而對於原波 我也只能說 分手對彼此都好 雙方都給不起彼此要的 多拖磨而已 而且女方明顯的
所以女的不爽就可以攻擊駕駛?我們來檢討一下被害者這樣?
作者: LLuchia (囧) 2014-06-10 15:10:00
欸 這個版就是仇女啊 講這麼多幹嘛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5:10:00
有情緒控管上的問題 像是拿其它男性跟自己男友比較 把兩把兩人的事情給朋友評論 這些都是感情中的大忌 已可放生
作者:
Tampa (光芒)
2014-06-10 15:14:00感覺就很想兩邊討好的一篇文章阿
哇塞 說暴力就是有錯 沒有再討論的價值了 這樣叫仇女喔
作者:
benka (*0*)
2014-06-10 15:19:00醬醬醬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5:22:00
倘若持有不同意見 會被列為檢討被害人 什麼的 今天男方是來解決疑惑而提問的不是嗎 標題都打 懇求大家的看法 這樣分析難道臭了嗎 我也說了 這可能是一百種可能其中一種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4-06-10 15:30:00不讓利益歸於女人,就是仇女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5:30:00
並沒斬釘截鐵的肯定就是這樣 我知道動手就是錯 也沒有那種「你會被打是因為你xx又xx所以你被打其實也蠻合理的」」諸如此類檢討被害人的心態 我一二再再二三的表明 我只是要男方知道 女生在意的點 而不是你被打應該。 到此為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5:35:00
止 以下開放跳針
這跟性別有什麼關係 不讓利益歸於施暴的一方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好嗎? 最好是這樣就仇女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4-06-10 15:52:00
我噓 檢討一下你爲何被噓吧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4-06-10 16:12:00
為了一塊肥皂,搞到有可能車禍住院你竟然還護航
作者: t141256 (lighting) 2014-06-10 16:43:00
可以立論清晰一點嗎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06-10 16:50:00火星文我看不懂 求翻譯XDDDD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6:55:00
我有火星文嗎…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14-06-10 17:05:00動手就是輸了啦 原因從此不重要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7:09:00
如果我有先看到Scpx大的文章就不會波這篇了…
作者:
cashliu (QQ)
2014-06-10 17:33:00國文老師表示
作者:
benji2007 (Man no fear)
2014-06-10 17:38:00ㄎㄎ
作者:
chen000 (莫名其妙變小紅)
2014-06-10 18:16:00你的肥皂是肥皂,別人的臉就不是臉 不給肥皂,就打你臉原PO你來~ 這篇文看得我投很痛,我要打你臉~ 可以嗎
事出必有因 但因可能出在加害人而不是被害人身上 懂?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8:28:00
可T-T
有人搶超商到底是因為超商收銀檯有錢 還是犯人不想靠正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8:29:00
懂了!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8:30:00
別再舉這種無法比擬的例子 我懂你要表達的了…
作者:
chen000 (莫名其妙變小紅)
2014-06-10 18:33:00別這樣~ 原PO我只是說說的~~~~ 我怕被告啊~~~~~~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8:35:00
我不會告你 只會杜你
作者:
chen000 (莫名其妙變小紅)
2014-06-10 18:49:00別杜我啦~我推回來了 去杜其他人
作者: must2004 (must2004) 2014-06-10 18:56:00
我依然X1 繼續杜…
作者: vollkommen (神聖魔之流浪天涯....) 2014-06-10 18:58:00
又一篇奇文?還是反串?
作者:
egjan (AllenGaIer)
2014-06-10 19:01:00妳比較的兩個東西根本搭不上邊
看到髒話就在想 我在看什麼? 用這口吻來發文並不會增加說服性 看到很認真的髒話 只會讓人覺得過多情緒 進而否定你的文 因為不夠客觀
作者:
SVettel (Sebastian Vettel)
2014-06-10 21:13:00啊喲喂~我打、我打
今天有人劈腿了 但為什麼劈腿 不該檢討一下另一半嗎這樣的邏輯恕我無法同意
作者:
ts4447 (ring)
2014-06-10 21:54:00X奇妙觀點xD
作者:
jiage (暖)
2014-06-11 00:52:00看得很累,且還沒內容。噓你硬湊熱鬧
作者:
ptttea (瘦瘦)
2014-06-11 02:13:00哪裡來的這種邏輯
為什麼不能用家暴來比擬 今天丈夫用拳頭教訓健忘的妻子這就是家暴啊原原po只是還沒結婚 男女角色對調而已
作者: afatpanda (熊貓大俠) 2014-06-11 17:27:00
神邏輯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14-06-12 00:43:00才x2
若原po那篇男女對調,要檢討女方不重視男方嗎? 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