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分手十幾天
但心中還充滿氣憤與不甘心
有時半夜醒來甚至會坐起來流淚
想請問大家她說詞的合理性, 各位能不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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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女友說不能公開戀情, 是因為公司幾個主管跟同事都對她有意思
如果公開恐怕會影響到公務的方便性, 甚至是考績
加上她公司有裁員潮, 年底準備尾牙所以總務這份工作很忙
為求自保與工作順利, 所以她更不能公開
2.
她說工作很忙, 週末不是要加班就是要好好休息, 不能從頭份上台北找我
結果卻好幾次上班日的半夜跑出去跟同事唱歌喝酒, 喝到斷片幾點回家都不知道
有時還會找同事到她家喝酒喝到掛
週末也是晚晚加班, 早早下班, 然後就跟同事吃飯喝酒, 或上夜店玩, 或找不到人
問她不是很累要休息?
她只會生氣的回說, 難道她不能有自己的交友圈嗎?
3.
幾次傳訊, 她說工作很忙, 問她忙什麼, 她說跟一些主管同事邊抽煙邊聊事情
就連來台北找我的短短兩天, 也是一直跟主管講電話
內容還是公司誰是誰的已婚小三還懷孕之類的八掛, 完全與公事無關
出來跟我唱歌喝酒也是一直跟已婚主管傳line
主管給她的內容還是"喝醉怎辦 我會擔心"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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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她一直強調很愛我,是我愛亂想,她絕對沒有別人
我總覺得這些行為與說詞都很扯
但她說得好像是我在亂提分手 是我無端破壞感情
想到就超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