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如果不是互相願意為了雙方而死的人,根本不該在一起。
但是實情是現在哪有多少個會為了對方而死,以自己的終焉為賭注去在一起的存在,怎麼可能有。
阿,可能校園戀愛會隱隱約約有這種想法,那離開了校園的戀愛,開始考慮起務實的目的
,彼此都知道對方在考慮務實的目的,彼此互相算計互相欺騙只為了對方擁有的一切,
這種還能叫做生死不渝嗎?
還有什麼意義?
沒有契機就無法更加相知的彼此,只是形式化的可有可無的存在,這樣還能稱之為戀愛
嗎?
我不敢戀愛,太難了,我怎麼知道當我積極想靠近妳時,妳會用怎樣的算計加諸在我身
上?